故宮吉祥物:何妨成為大眾文化活動
發佈時間: 2014-11-28 10:52:48 | 來源: 中國經濟網 | | 責任編輯: 君君
北京故宮也推出自己的吉祥物了:一龍一鳳。各自還有名字:龍叫龍壯壯,鳳叫鳳美美。報道説,他們還將以吉祥物為主題,開發一系列與故宮相關的文化産品,並用於動畫、出版物、文化紀念品等現代文化創意産業領域。積經驗來看,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內,各地、各個領域的“吉祥物”將呈此伏彼起之勢。茍如是,也許“吉祥物經濟”時代就此到來了。
吉祥物是趨吉的標誌物。趨吉避兇,自古以來就是人的本能,不拘種族、民族。翻開我們歷代的《會要》,“祥瑞”一項悉如“職官”、“儀禮”,構成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漢宣帝劉詢時有些極端,“每有嘉瑞,輒以改元”,連年號都依照“看見”的祥瑞改掉,因此他有神爵、五鳳、甘露、黃龍等不少年號,三四年換一個。歷代之所以要把祥瑞記錄在案,是要證明自己如何感天,本意是歌功頌德,至於有沒有不重要。用武則天為寵臣立傳説過的一句話,就是:“但令史冊書之,安用察其真偽?”當然了,那些英明的皇帝是另一種態度。《容齋隨筆》載,李世民父子起兵攻克隋的西河郡時,只殺了郡丞高德儒一人。為什麼呢?世民認為高德儒的罪狀不在抵抗,在於其“指野鳥為鸞,以欺人主取高官,吾興義兵,正為誅佞人耳”。也就是説,聒噪祥瑞,是高德儒之所以送命的根本原因。在此前兩三年,有兩隻孔雀曾經“飛集寶城朝堂前”,而以高德儒為首的十幾個人,愣説看到了鳳凰。鳳凰現身,那可是不得了的太平之瑞啊!
在今天,吉祥物實際上是形象大使的角色。故宮以一龍一鳳作為吉祥物,可説是順手拈來。故宮是明清兩代帝王的皇宮嘛,皇帝龍、皇后鳳,早已“約定俗成”,雖然龍、鳳,還有麒麟什麼的,都屬於咱們祖先創造出來的吉禽瑞獸,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存在。一點兒也不意外的是,故宮這兩個吉祥物遭到了網友的吐槽。在今天,能夠找出不叫網友吐槽的事情實在太難了,語雲“眾口難調”,何況網友中的確藏龍臥虎。看他們怎麼評價?從吉祥物名字上,他們覺得壯壯之類,“整個(就是)李家莊鬍子溝的憨娃的名字”;從吉祥物表情上,他們覺得龍的樣子是“有錢”,鳳的樣子是“任性”。還別説,給他們這麼一點撥,再端詳端詳,還真有點兒那個意思。而且,在下還想雪上加霜。比方故宮方面説,此次發佈的吉祥物身著清朝服飾,未來還將推出身著明朝等其他朝代服飾的吉祥物形象。我想説打住,明朝後面的那個“等”就免了,故宮只是明清兩代的皇宮,頂多只能穿兩身衣服,穿別的朝代的,開玩笑説,吉祥物就“撈過界”了。對這些善意的調侃,故宮方面自然沒必要以網友心存偏激視之,不妨豎起耳朵聽一聽。
如果吉祥物可以視為形象大使的話,則吉祥物的形象如何就至關重要。參照報道,故宮吉祥物設計始於去年9月,歷經近十個月,數易其稿後方正式定稿,吉祥物身上的服飾、補子、朝珠、龍帽、鳳冠都經過專家考證,力求精確。這種謹嚴的態度自然可取,那麼,在産生程式上何妨再嚴謹一些?必欲使吉祥物贏得多數人的認可,公示一下如何?投票一下如何?何妨把吉祥物的確定,演化成為一項大眾參與的其樂融融的文化活動?套句前幾年流行的俗話説,“故宮是全國人民的故宮”嘛。忽然有個聯想,全國各地奇形怪狀的建築這兩年千夫所指,關鍵在於是由少數人的好惡來拍板決定。結果那些所謂“地標”,就像黃永玉先生筆下的小老鼠自道:“你説我長得醜,可我媽喜歡我。”吉祥物倘若只是由一個事先沒人了解的班子來設計,再由不知什麼人來拍板,能否贏得公眾就難免有撞大運的成分,弄得不好,結局便難免與怪異建築殊途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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