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土豪”當少些酸味
發佈時間: 2014-08-28 12:59:53 | 來源: 華西都市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完成新一輪修訂,推出第3版。一些詞語的新義項、新用法也被增補到新版中來。例如,“土豪”原本是指“舊時地方上的豪強,即農村中有錢有勢的惡霸地主”,第3版在修訂過程中補充了新的義項,即“今也指富有錢財而缺少文化和正確價值觀的人”。(8月27日《重慶晚報》)
陳廣江:曾經紅極一時的“土豪”一詞有了新義項,國家權威工具書的開放性和包容性值得肯定。從此,“土豪”一詞有了名正言順的身份,對規範語言教學、服務社會生活具有積極的意義,但爭議也隨之而來。
曲徵:“土”當然可以指沒文化沒素質,可是,這完全不符合人們對於“土豪”一詞的理解。給詞語定義,不能受到詞語本身的影響,還要看人們真正賦予它的意義如何。隨著貧富分化的加重,個別人對於“先富起來的人”羨慕嫉妒恨,有意無意之中,就將貶義的義項加在他們身上,而給詞語定義更應該力求避開這種強加的怨懟之情和誤導。
王傳濤:土豪的身上沒有原罪,他們應該擁有一些屬於他們的消費主張。對待土豪,我們不能在詞語的釋義上就開始進行仇富。不能是,人沒錢時,你罵他是土鱉;等人有錢時,你罵他是土豪。由此,“土豪”或許只應該被解釋為“有錢人”,至少“有沒有文化”、“有沒有正確的價值觀”的評價,還是少一些為好,不然,就能聽出許多酸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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