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麼遏制“綠化腐敗”
發佈時間: 2014-08-21 13:00:14 | 來源: 長沙晚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一棵“超級銀杏”,出廠價是幾千元,但落地價卻變成了5萬元。動輒花上千萬元之巨去找所謂的知名公司進行綠化設計,但其實就是幾個剛畢業的學生參照以往案例稍加改動,便“大功告成”。其中鉅額的差價都去哪兒了?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在一些地方頻現綠化奢侈浪費的背後,掩藏“黑色內幕”與“綠色腐敗”。(8月20日《京華時報》)
近年來,關於“綠色腐敗”的報道不少。比如,廣州大道封閉的綠地改造成帶狀公園,媒體披露在這起綠化改造工程中,一塊石頭價格竟然高達2萬元。後來,廣州市政園林局回應稱,石頭本來是800元一塊,有關單位在購石頭時的確沒有經過公開招標。
而問題就出在這裡。因為,一旦採購資訊未見陽光,監督就難以隨行,繼而醜行就會伴之而生。有媒體就曾報道:城市綠化樹木的出廠價和落地價中很大一部分差額,都是用在“上下打點”上,而這在業內幾乎已成為一種“潛規則”。
筆者以為,這還僅僅是媒體報道過的“綠色腐敗”,若加上眾多未經媒體曝光的案例,恐怕這個“綠色腐敗”的“陣容”會更龐大。俗話説,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所以在權力缺乏約束的語境下,出現一塊石頭2萬元,一棵銀杏差價翻10倍的事,也就不足為奇了。
毫無疑問,權力不分大小,監督不能留死角,一片葉子也能折射反腐的力度。城市綠化的權力一旦過於集中到少數未受監督和制約者手中,産生“綠色腐敗”的可能性也就急劇增加。所以,防止“綠色腐敗”需多方佈局,將陽光照射到政府採購的全過程,讓陽光為“綠化腐敗”現象殺菌消毒。
為此,筆者以為,首先,我們需要不斷強化《城市綠化條例》,以及《行政審批法》的法律權威,用法治之手去攥住有關部門任性裁量的權力之手。此外,還需要激活公眾的批評與監督權,讓城市綠化的規劃充分吸取城市居民的意見,並使綠化預算經由地方人大嚴格審計。唯此,城市裏的“綠化腐敗”才無生存的土壤,這樣的腐敗怪圈才有可能徹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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