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也限號:每天不超15對 用心良苦但不合法

發佈時間: 2014-08-18 10:57:06   |  來源: 錢江晚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日前,30多歲的王女士和丈夫到西安市長安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被工作人員告知,辦離婚需排號,今天號已排完,明天再來。此事引發巨大爭議。

據了解,長安區辦離婚“限號”是2012年3月實行的,每天辦理10到15個號。王女士的遭遇被報道後,引起各方熱議。長安區民政局回應稱,他們不干涉婚姻自由,採取此項措施旨在挽救盲目離婚家庭。從2012年3月實行該措施至今,當地辦理離婚者人數逐年降低。

有律師認為,一次能辦完的事,排號或需要兩三次辦理,增加了離婚當事人的負擔。《婚姻法》有婚姻自由的規定,不要因“限號”干涉當事人婚姻自由。

長安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主任藺文輝表示,民政部門不會干涉或阻止夫妻雙方辦理離婚,採取“限號”措施,是希望挽救一些氣頭上衝動離婚的家庭。因為有的夫妻雖然排了號,最終有時間冷靜思考,沒來辦理離婚。

年過“知天命”的劉師傅表示,現在年輕人大都是獨生子女,少了忍讓和體諒,離婚排號可以緩衝因小事引發的衝動離婚。剛畢業的小李與劉師傅看法截然相反,都是已婚成年人,鬧離婚是家庭難以維持的不得已選擇。

近年來西安市離婚率一路攀升,西安市民政局數據顯示,2013年西安有17670對夫妻協議離婚,比2012年是增長了10.6%,較5年前上漲了55.4%。

藺文輝告訴記者,限號離婚規定雖然阻止不了離婚率整體攀升趨勢,但能儘量挽救一些因為盲目衝動離婚的家庭,能挽救多少算多少,畢竟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

統計數據顯示,長安區2011年辦理離婚者1900多對。2012年“限號”離婚實行後,當年辦理離婚者較2011年下降了140多對,2013年較2012年下降40多對。

“限號”看似用心良苦但不合法

《2013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3年,全國各級民政部門和婚姻登記機構共依法辦理離婚手續350萬對,比上年增長12.8%。不斷增長的離婚案中肯定不乏一時衝動、盲目離婚的夫妻,但西安長安區民政局看似用心良苦、合情合理的“限號”舉措涉嫌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禁止破壞婚姻自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産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這清晰地表明,若男女雙方自願依法離婚,民政部門無權“限號”。

“好心辦好事”也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不能以侵犯公民基本權利為代價達到降低離婚率的“好目的”。降低離婚率,挽救盲目離婚的家庭,相關部門應當通過耐心勸説來做工作,或者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探索出一种家庭協調機制,來幫助一時衝動的夫妻冷靜考慮,而不能簡單地“限號”離婚。

“限號”離婚之舉是對法治精神的誤讀。法治社會的核心在於將問題納入法治的軌道解決,依法治國是要將法治的精神貫徹落實到日常的點滴工作。“限號”離婚背後是行政手段越位,不當干預法律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應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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