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升即走的校規是對民意的漠視
發佈時間: 2014-07-30 11:28:35 | 來源: 四川線上 | | 責任編輯: 君君
時值7月,清華大學新一批教師續任/解聘工作已經完成。校方大概沒有預料到,方艷華老師的轉崗和閆浩老師的離開引發學生熱議。“非升即走”政策是否需要調整、教師評價體系中學生的發言權有多大(7月28日《中國青年報》)。
國有國法,校有校規,本無可厚非,可是,法規是否合理,取決於是否公平公正,應由公眾來評説。對於清華傳承有時日的“非升即走”規定,初衷是為學校儲備優秀的師資力量,那麼,何為優秀?從清華及一些高校的規則來看,既要有科研成果,又要有學術論文發表。由此及理,沒有科研沒有論文發表的,自然而然就被淘汰出局。
然而,這裡有一個前提,就讀高校的學生雖然大多都已(18歲以上),但其功能仍然是一所面向全社會教育的學校,既然是學校,就不能否定“教學”的主體功能。拿女性身體來説,其最主要的功能繁衍人類的代級傳承,不是令男性賞心悅目的花瓶,也不是男人唯一的左愛對象,由此看來。清華及一些高校的“非升即走”制度就有些“強姦”那些專注于“教育”主體的教師了。重視了教師的榮譽和光環,漠視了教師的“傳道授業解惑”之作用。於是,有人説國外及一些西方的世界著名高校都在用這一規則,為什麼中國就不能用?
借鑒優秀和先進,固然是好學精神,但是,“拿來主義者”也要看是否適合自己,否則,就會成為制約發展的枷鎖。比如,中國文化和西方文化存在著本質的差異,何況,當前發展中的中國,教育體制的種種弊端一直為人詬病,學術論文造假氾濫,以科研的名義套取國家經費中飽私囊者屢屢曝光。那麼,導師的學術和科研對於接受教育的莘莘學子來説是否有著一定的必然聯繫?從清華幾十名學生法對解聘導師的新聞來看,沒有學術論文和科研成果的導師並非是學校制度規則之下的“無能導師”,相反,他們給學生良好的教育和實用智識。那麼,“拿來主義者”們是否值得重新思考這一制度的合理性?就顯得尤為迫切。
其實,學校制度規則的合理與否,最有發言權的就是學生,因為,在學校只有學生、也只有學生才有資格平價評價導師的功與過、好與壞,如果撇開學生去評定老師的優劣,無疑是眾目睽睽之下的掩耳盜鈴之舉,漠視了學生這一最基本的民意。如有人還説哈佛如何如何,康橋怎麼樣怎麼樣,對其良好的教育不可否認,但是要適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最終的目的都是為社會培養優秀的青年一代,而不是離開學生去看教師是否取得了科研成果,發表了多少論文,如果這樣,那無疑是抱芝麻丟西瓜,失去了教育的真正作用。
誠然,學校的主體功能就是教育,教育的作用是讓青年一代增長智識,智者智慧,識者學識和見識,要對個人、家國都具有實用意義。不可否認,教師的科研、學識越豐富,對學生傳道授業解惑的也就越多,但現實中,很多問題是相對的,如果注重學生的教育,肯定沒有過多的精力去做科研,寫論文,這是不容置疑的。那麼,作為學生來説,更多的是從導師那裏學到更多的知識,而不是跟一個科研成就很高、學術論文遍及國內外卻顧不上教學的導師,這樣的導師只是自己獲得了顯赫的名聲和利益,對學生來説卻只是鏡中花、水中月,于教育有益嗎?
所以,“非升即走”的制度規則是重偏輕主的惡規,只注重導師的科研成果,忽視了他們“教書育人”的主體功能。那麼,對於這一頗具爭議的校規應該改一改了。首先,師者,當以“教”為主,在做好教育主體作用的前提下,再看學術科研;其次,校規約定的導師規則中,應多參考學生的意見為,畢竟在學校範圍內,學生的思想和意識才是最基本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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