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師“非升即走”是否合理?
發佈時間: 2014-07-30 11:10:41 | 來源: 東方早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清華外文系教師方艷華因科研成果不達標離開教學崗位
引發高校人事評定制度討論
葛劍雄教授提出兩個問題:在科研型大學裏,評定標準中,教學所佔的比例多高才合適?如果遇到同學認為很好的教學老師卻因科研不達標要走,該怎麼辦?
葛劍雄認為對學校的各種評定,外界不應太加干涉,“關鍵是整個過程中要公正、透明。
方艷華老師的學生提供給早報記者一份當年的作業。可以看到,方老師對學生習作修改細緻,每一點錯誤都認真標出。
今年4月,清華大學校方決定不再續聘外文系講師方艷華後,收到了來自世界各地的畢業生發來的共計50多封請願書,希望將這位好老師留在教學崗位。
日前,方艷華已與校方達成一致,轉崗為職員。20年前,清華大學就開始實行“非升即走”的人事制度,在這些年裏,不少教師因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學術研究成果以提高職稱而離開清華。
7月29日,方艷華向早報記者表示:“這件事對我(而言)早已過去了。”她已經與校方達成一致,離開教學崗位,轉崗為職員。“以後無法教書了。職員和老師一樣,都是三年一簽的合同,但沒有‘非升即走’的規定。”方艷華任職的新崗位屬於編制內職位,她表示不方便透露轉職後的具體部門,不過這份工作“還能用外語”。
方艷華曾經的學生、現就讀于清華大學外文系大三的小賀(化名)告訴早報記者,方艷華畢業于清華外文系,是個很好的老師。方艷華雖然只教大一英文寫作,但上課之外的工作量非常大。小賀回憶起自己的大一:每週都要交一篇作文,從初稿到終稿,大約四週完成一次寫作。“我們一個年級兩個英語班一共有50多個學生。她每一篇都細心批改並給予很多意見,看完一篇差不多要花1個多小時。”小賀説,“現在回想起來, 大一的寫作課算是大學三年裏收穫最大的幾門課之一了。”
今年4月,小賀的班級微信群中就傳出了方艷華不能教書的事情,但當時消息還沒有確定。現在明確得知方艷華以後不能教書,小賀覺得十分可惜。“沒用的,學生請願等等方法都試過了,但學校聘用有它的規定,其實我們真的也沒什麼辦法。”
方艷華已轉行政崗位
方艷華從2004年開始擔任清華大學外文系教師,主要教英語專業的一年級寫作課。她和學校簽訂的合同中約定,就職9年未評職稱必須離職。
據清華大學學生刊物《清新時報》報道,今年4月初,37歲的外文系講師方艷華開始了3年一次的述職工作,之後係內決定繼續聘任。當時主管外文系教學工作的副主任張為民對方艷華的評語是:“教學效果優異,深受學生歡迎。獨特的英語寫作教學理念,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校方最後的考核結果是,方艷華因學校“就職9年未評職稱的老師必須離職”的規定,面臨“非升即走”的處境。除方艷華外,外文系另一名年紀較大的老師及微積分助教閆浩等多名教師均因此制度離開教學崗位。
學生們的請願也由此而起。現就讀于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育學院、2011屆畢業生王蕾的請願信是網路中流傳最廣的一封。她在信中説:“方老師讓我重新認識了英文寫作,她叫我們忘記為了高考而背誦的八股文,她鼓勵我們發出自己的聲音。通過英文寫作課,我們學習用全新的視角觀察這個世界,拷問那些不經審視的觀點,重塑自己的價值觀。”“像方艷華老師這樣已經在清華園內勤勤懇懇教書育人多年的人,才是學校最珍貴的財富,應當悉心愛護。職稱固然是評價一個老師的標準之一,但未必能全面衡量他的貢獻。”
已畢業學生代表龐博還曾帶著幾十封請願信與學校人事部門進行了溝通。龐博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説:“大家記得老師當年的課給我們帶來了很深遠、終生性的影響,我們認為方老師是清華外文系最稱職的老師之一。我們希望給學校未來的學生創造更好的機會,讓他們享受到更好的教師資源,讓清華留住好的老師,讓教學上對學生認真負責、對學生終生影響很大的老師留下來。”
幸運的是,方艷華老師最終還是留在了清華大學工作,但卻離開了她工作9年的教學崗位。目前,方艷華老師已和校方達成一致,仍留在清華大學,但轉崗為職員,不再有教學工作。
方艷華7月28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她對清華方面的決定表示理解,“(教學教課)沒有了,工作性質就不一樣了,等於是去做辦公室的工作。都説是很可惜的事情,做教學工作對我(而言)是最合適的,而且對清華大學來説是貢獻最大的;同時我能理解他們(要)嚴格地遵守規則。”對於將來是否還有可能從職員崗位回到教學崗位,方艷華説,“據我所知沒有。”
葛劍雄:契約遵守也重要
對於方艷華老師因為科研成果不達標轉崗為職員,復旦大學葛劍雄教授對早報記者表示,類似的事情以前也發生過,“科研與教學之間如何權衡,這要看學校的定位。尤其是在研究型大學裏,研究和教學所佔的比例是多少?”葛劍雄認為,“在研究型大學裏,研究比例較高,那有‘非升即走’這樣的制度也並非不可取。如果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有契約型協定,那應該遵守契約。”
葛劍雄教授提出兩個問題,在科研型大學裏,評定標準中,教學所佔的比例多高才合適?如果遇到同學認為很好的教學老師卻因科研不達標要走,那該怎麼辦?“我認為即使是在研究型大學裏,在一些以教學為主的崗位,比如方艷華老師的英語寫作課,校方要考慮這樣的崗位上升空間是什麼,這需要學校有制度安排,也需要尊重這樣的老師。”
學生喜歡的方艷華差點離開清華,該事也為輿論所關注。但葛劍雄教授認為,對待方艷華老師這樣的情況,外界也需要理性對待。“因為是制定好的制度,所以首先要考慮的是個人是否接受?每個學校都有自己的規定,教師個人不合適,可以選擇離開。所以外界不要輕易去干預,不要輕易把這樣的案例跟社會大環境掛鉤。第二,學校是否需要這樣的課程,比如英文寫作,如果需要,那麼學校制度需要做出調整。”
葛劍雄教授希望對學校的各種評定,外界不要太加干涉,“關鍵是整個過程中要公正、透明。對於學生的挽留,學校也需要考慮這些理由,但老師也需要做出部分的妥協。”
如何看待教學本身
教學和科研,這是方艷華和國內很多高校年輕教師為生存和理想不得不同時考量的問題,但也有其他的可能性。
華東師範大學哲學系老師蔡劍鋒已經在系裏做了8年講師,沒有科研成果,只想一心教書,他對早報記者説:“(非升即走)規定是有的,但他們執行起來沒有那麼教條。”在他看來,這主要看學校領導怎麼看待教學。
1994年起,清華大學出臺規定,講師、副教授在規定時間內職稱沒有提高,則不再續聘,這就是“非升即走”或“非升即轉”。1998年至2002年,聘用合同沒有續聘(含未滿合同)的教師佔簽聘人數的10.8%,這一制度在清華推廣開來。而類似的人事評定制度在國內很多高校都有規定。
這一人事評定方法也是向美國學習的結果,1940年,美國《關於學術自由和終身教職的原則聲明》提出了 “Tenure-Track”永久聘用制度,又稱“up-or-out”,意思就是“不升即走”。比如美國助理教授的聘期一般為3年,期滿後如果本人表現優秀,學校又有需要,可以延聘3年,連續工作6年之後,成績突出者可以晉陞為副教授,否則必須離校。在大學裏,剛剛畢業的博士生可以受聘的職位有終身和非終身兩種,其中非終身的教師通常是教學型教師,通常2年一聘,學校一般不做出長期聘用的承諾。
除了清華大學,南開大學規定,員工工作6年期滿且歷年考核合格可考慮續簽長期合同,未能晉陞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不能簽長期合同。浙江大學規定,如果博士一個聘期期滿仍晉陞不了副教授,不再續聘。北京大學規定,講師有兩次申請晉陞副教授的機會,兩次申請都不成功,屬於固定聘期者,一年後不再續聘原崗位。
清華大學實行“非升即走”的人事制度已有20年之久,其間多位教師因科研成果不達標離開。此次方艷華和微積分助教閻浩的離崗引發關注,是因為他們都是學生心目中的好老師,教學品質及教學方法均受到學生的肯定。但與此同時,一線教學工作佔據了他們的大部分時間,兩位老師都已經數年沒有發表過學術論文。
方艷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非升即走”這個制度其實沒有問題,它有存在的合理性,就跟國外高校一樣,這樣的人才流動機制可能是目前為止比較有效公平的一種方式。
但問題在於,“有些課程,老師不佈置作業,只是上課講,那相對我每個星期25個小時(相當於四個整天)的批改工作量而言,他可以用這些時間寫論文,積累一個學期或一年,至少能發一篇文章,這個在評職稱的時候更能被認可。我覺得教學和科研在高校的整體發展裏面,可能是科研更重要,畢竟高校是研究機構;但是由於一些課程的特殊性,對於教學的老師是不是適用於9年‘非升即走’,這個是可以討論的。”
華東師範大學也有“非升即走”的規定。蔡劍鋒從2006年開始在華東師範大學哲學系任教,教學8年,至今還是講師。按照校方類似“非升即走”的規定,蔡劍鋒早應該走人。但熱愛教學的蔡劍鋒至今還是哲學系的老師,也很受學生歡迎,連續多年被評為“最受學生歡迎的教師”,學生戲稱他是“哲學小王子”。蔡劍鋒喜歡教學工作,平均每週要上10節課,包括本科、研究生、外係課程,一週至少有三四天時間在學校上課。
蔡劍鋒對早報記者説,他能留在自己熱愛的教學崗位上,某種程度上也是受到了院繫領導的照顧,“規定是有的,但他們執行起來沒有那麼教條。科研發表論文可以量化為打分,但教學很難進行這樣的量化,即便有學生的評價也很難説明什麼,但這也給了院繫領導衡量的空間。其實就是看院繫領導怎麼看待教學本身。”
蔡劍鋒對早報記者説,如果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他是隨時都要走人的,因為他是兩年一聘。“院繫領導對我還是關懷的,認為我不需要對科研要求那麼高,但這不是壓力。我也不是寫不出來,但目前我情願選擇述而不作,我只是選擇不與現行的體制接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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