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産假“休三年”休假前要辭職引熱議

發佈時間: 2014-07-29 10:05:44   |  來源: 新京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眾所週知,女性在生産後可享有三個月的産假,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提議將女性産假延長至3年,休假期間由由財政或社保提供津貼,休産假前需辭去當前工作休假後重新擇業,引起熱議。

“3年?休不起!”昨日,多名網友和受訪女性擔心,延長産假對職業生涯帶來衝擊,甚至“不可持續”的影響。

代表建議女性可休3年産假但需離職

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數據系統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幼君已經是連續兩年提延長産假的建議。

2012年,我國將女職工産假由原來的90天延長至98天,晚育、難産、多胞胎等情形,還可增加假期。對此,王幼君建議,將女性的産假延長到3年,其間由財政或社保基金髮放生育津貼。

不過,按照他的建議,女職工産假期間,需自願選擇離開職場,待3年期滿之後重新擇業。3年期間若母親上班,則自動喪失産假資格,恢復工作女性的正常身份。

市婦聯已回應“不能解決”

昨日,王幼君告訴新京報記者,“延長産假”的建議已經得到了北京市婦聯的回復,對方稱“不能解決,需要協調其他部門”。

“這意味著今年夠嗆了,明年再繼續提。”王幼君介紹,去年他就提過該建議,得到的回復是“和國家上位法不匹配”。

“我並不想改變基本的法律原則。”王幼君解釋説,他的提議並非是“一刀切”地延長所有女性産假,而是給願意專注育兒的女性提供一些政策福利,“可以自願選擇”。

王幼君認為,補貼標準可依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制定。“北京每年的出生量也就是十多萬個孩子,一年補不了多少錢,政府負擔得起。”

調查中,幾乎所有受訪者都不同意先辭職休産假、3年後再找工作的觀點

30歲的陸小姐是江蘇人,在北京讀了研究生後通過考試進入一家事業單位。她表示,和男人“立業再成家”一樣,女人實際上也是“立業再生育”。自己通過數年的努力積累了一定的事業基礎,如果為了多帶兩年孩子,事業“回到解放前”,划不來。

網友Mingel指出,3年産假也意味著職業風險。産假3年後職業幾乎相當於重新開始,假設三年後再懷二胎,則幾乎可以獲得6至8年的帶薪假期,“這樣企業還會願意聘請育齡女性嗎?”

“準媽媽”白女士認為,如果辭職兩三年專門帶孩子,意味著和社會脫節,“除非媽媽能夠利用這兩三年時間進修,否則再找工作很難”。

不過,也有少數受訪者表示可以接受這種方式。企業員工羅小姐表示,産假休四五個月,自己的核心業務可能已經被其他同事取代了。與其説“靠邊站”,不如借著看孩子好好調整一下自己,重新找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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