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福喜門”反思食品安全監管短板

發佈時間: 2014-07-23 10:21:19   |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作者:潘洪其   |  責任編輯: 沈曄

 

食品安全治理首先要依法“治商”,但關鍵要從嚴“治官”。要細化並加大對涉及失職瀆職的地方政府、監管部門及工作人員的問責追究,有效彌補食品安全監管的短板,通過監管部門將約束和壓力傳導到食品生産經營的各個環節,推動從源頭上保障食品安全。

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大量採用過期變質肉類原料被媒體曝光後,輿論譁然。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徹查福喜係全部工廠。初步調查表明,上海福喜公司涉嫌有組織實施違法生産經營食品行為,上海市食藥監局封存9家企業的福喜公司産品約100噸,緊急約談22家下游企業。北京、廣東、浙江、內蒙古、四川等地食藥監部門迅速出動,對上海福喜變質肉産品實行封存下架。

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等洋快餐進入中國以來,在各地大中城市遍地開花,廣受消費者青睞,孰料這些洋快餐的肉類供應商上海福喜公司,竟然長期有組織地篡改原料肉保質期標簽,使用過期、變質、腐敗原料肉。任何一個消費者,只要想到自己曾經或經常光顧洋快餐店,自己吃過的麥樂雞、迷你小牛排、豬肉餅就出自福喜公司之手,必定都會萬般噁心而憤怒不已。驚愕之餘,很多人最想不通的是,對這樣一家有組織生産經營變質腐敗肉食品的企業,食藥監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到底是怎樣監管的?如果不是媒體記者臥底兩月獲得鐵證予以曝光,福喜公司制售臭肉的生意是不是就將繼續做下去?福喜公司多次獲得當地政府授予的“先進外資企業”、“食品安全先進企業”等榮譽稱號,這些榮譽到底是怎樣得來的?

總體而言,食品安全治理主要分為三個層面。一是食品生産經營者對食品安全承擔主體責任。在我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中,從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懲戒力度,到建立食品企業安全信用檔案、創造良好的誠信經營環境等,都是為了落實食品生産經營者的“第一責任”,推動督促生産經營者嚴格守法、規範經營。在這個層面,輿論呼籲對食品安全違法企業依法嚴懲,對像福喜公司這樣有組織違法生産經營的大企業、洋企業,更要罰得它心驚肉跳,罰得它傾家蕩産,人們的要求即便有時無不“偏激”,但這種社會情緒都是可以理解的。

食品安全治理的第二個層面,是各級政府、監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對食品安全承擔監管責任,第三個層面是社會公眾積極行使權利、履行責任,廣泛參與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包括投訴、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對政府部門的監管執法進行監督等,其中第二層面的監管責任居於重要的核心地位。正是在這個層面上,上海“福喜門”充分暴露了食品安全監管存在的短板。當地政府、監管部門不但對福喜公司的食品安全疏于監管,對該公司有組織的違法生産經營渾然失察,而且還以政府權威與公信為該公司背書,多次授予該公司各種榮譽稱號,客觀上有助擴大該公司在業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這是政府職能的錯位和監管職責的缺位,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應當及時介入調查,查清當地政府、監管部門與福喜公司之間,是否存在不正當的政商關係和非法的利益勾連,以及監管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是否存在失職瀆職、濫用職權等行為,對涉嫌犯罪的監管人員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食品安全治理首先要依法“治商”,但關鍵要從嚴“治官”,要細化並加大對涉及失職瀆職的地方政府、監管部門及工作人員的問責追究,有效彌補食品安全監管的短板,消除食品安全治理體系中的“腸梗阻”。只有從法律上強化各級政府、監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嚴格追究消極無為、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法律責任直至刑事責任,才能促使監管部門及工作人員增強責任意識,提高履職能力,才能給他們施以嚴明的責任約束和沉重的責任壓力,並通過他們將約束和壓力傳導到食品生産經營的各個環節,推動從源頭上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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