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稱聽過高溫津貼沒拿到 舉報單位划不來
發佈時間: 2014-07-21 12:49:37 | 來源: 西部網 | | 責任編輯: 君君
本週以來,我省大部分地區熱浪滾滾。最近三天,西安、寶雞、安康、商洛等部分地區相繼發佈了橙色高溫預警,今天不少地方的最高氣溫也超過了35℃。根據相關政策,當氣溫超過最高氣溫超過35℃,進行戶外工作的人可以領到每天十元的高溫津貼。那麼實際中這些戶外人員是否拿到了高溫津貼呢?
我省高溫津貼每天最高十元 勞動者稱聽説過但沒拿到
按照我省的標準,高溫津貼發放分為室內和室外兩種,室內工作超過33度每人每天補助6元,室外工作超過35度每人每天補助10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5號至9月15號,其中陜北地區執行時間為6月15號至8月15號。
陜西省人社廳勞動關係處處長楚瑞秦:高溫津貼作為一個規範性的文件各用人單位都是應當執行的,從這個意義上講是有一定強制性的,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認真的執行落實高溫津貼的政策或者沒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的話,勞動監察部門就可以對其進行依法的查處。
據了解,我省是從2011年開始要求發放高溫津貼的,楚瑞秦處長告訴記者,從前三年的情況來看,勞動監察部門接到這方面的投訴並不是很多,那這是不是意味著用人單位都能按規範發放高溫津貼呢?下午兩點鐘,記者來到西安曲江一處正在施工的工地,烈日下,建築工人們揮汗如雨,而説起高溫津貼,他們表示也只是聽過而已。
建築工人:沒有。
記者:聽説過這個沒?
建築工人:聽是聽説過沒有發到過
建築工人:聽説過好像西安市有這個規定。
記者:但是沒拿到過是吧?
工人:沒有沒有。
而對於每天都上路打掃的保潔員來説,不可避免的要在超過35℃的氣溫下工作,但工人們都似乎都不是很了解。
記者:你們發沒發過高溫補貼?
環衛工:我咋不知道。
記者:那你聽説過沒?
環衛工:我也不知道,我不管這些事,我就是掃這地。
記者:像這麼熱的天有沒有給你們發高溫補助?
環衛工人:就前幾天發的藥就是(藿香)正氣水和風油精。
記者:沒發錢是吧?
環衛工人:沒有。
通過走訪調查記者發現,不少勞動者並不是很了解高溫津貼,還有相當一部分人甚至根本都不知道什麼是高溫津貼,就更談不上享受權益了。但現實情況是,勞動部門接到的投訴並不是很多,這又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
為幾百塊錢舉報上班單位 勞動者稱划不來放棄投訴
按照規定: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在高溫情況下,給勞動者支付的一種工資性補償,既不允許用實物代替也不允許計入工資。雖然高溫津貼政策具有強制性,也有相關部門進行監管,可為什麼很少有勞動者在沒有享受這份權利的情況下進行投訴呢?
採訪中很多人表示,發放高溫津貼體現了單位對勞動的尊重和對員工的關懷,但在實際操作中,有些單位並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領不到補貼的員工有些無奈。
市民:我可能不會(投訴)吧,因為現在人們都不是很關注這方面,就隨大流吧。
市民:政府安排的35度以上的高溫室外作業給補助十塊錢,你不給錢還要讓我上班肯定我不同意嘛。投訴的話覺得十塊錢沒啥意思,過去沒有這個政策不給十塊錢還是一樣的幹活。
記者了解到,各省的高溫補貼標準不一,廣東省為每人每月150元,江蘇省和上海市是每人每月200元,這三個省市的發放時間都是四個月,在全國也屬於較高水準,即使這樣算下來,能拿到的高溫補貼也不會超過一千元。對於我省來説,一個夏天下來,實際上能領到的高溫補貼最高也只有幾百塊錢。
送水工:為這點錢和領導關係弄不好划不來,現在工作不容易,為(每天)十塊錢和領導有點矛盾這事不好弄。
西安市民訾先生:擔心工作,萬一公司把我....對我工作有影響。
另一方面記者注意到:對於不按規定發放降溫費,勞動監察部門可以對違規企業處以最高兩萬元的罰款,而這個處罰上限對於一些企業單位來説,違法成本其實並不高。
陜西省人社廳勞動關係處處長楚瑞秦:《陜西省勞動監察條例》是2004年開始實施的,畢竟十年了,當時的標準和現在咱感覺上可能不一樣,考慮到經濟發展的的情況也是應當進行一些修改。
對於高溫津貼的具體發放時間,相關文件通知中也沒有明確規定,這也給一些企業拖欠或者故意不發高溫補貼提供鑽空子的機會。同時,楚瑞秦處長還特別提醒廣大勞動者,除了高溫津貼,夏季工作時也能領到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屬於兩個並行的政策,如果勞動者符合條件,兩種補貼政策可以同時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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