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你領了嗎 老闆不給哪敢伸手
發佈時間: 2014-07-21 12:47:00 | 來源: 臺海網 | | 責任編輯: 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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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法
領不到高溫補貼可投訴
勞動部門幫忙溝通協調
夏季給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是去年7月1日由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7家單位聯合發出的。
按通知要求,我省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每年5月至9月期間,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或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到33℃以下(不含33℃),都屬於高溫作業,應當按月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高溫補貼的具體發放標準為: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按每人每天9.2元計算。用人單位要將高溫補貼標準納入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
這份通知還強調,防暑降溫工作季節性強,用人單位應合理安排職工夏季工作,適當調整高溫、露天作業人員的勞動強度和作息時間,避開高溫時段,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職工身體健康。
不過,這份通知不能作為執法依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不發高溫補貼的企業目前尚無法處罰,但是接到員工投訴後,他們會對被投訴的企業進行批評教育,通過溝通協調為員工爭取合法權益。如果員工在高溫下工作未能拿到高溫津貼的,可以撥打5110656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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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長時間高溫高強度勞動
員工可以拒絕或提建議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提醒,高溫下工作要注意防暑降溫。對於在室內工作的員工,用人單位要提供涼茶,加強工作場所的通風;在室外作業應避開高溫時段,減少露天作業時間。
夏天氣溫高勞動者容易疲勞,用人單位要合理組織勞動,儘量減少加班加點和夜班,縮短工作時間。另外,要根據天氣預報調整工作時間。如果氣溫太高,可以通過調休的方式避免員工受到太陽的炙烤。
員工在工作中也要注意自我防護,增加營養、適當鍛鍊,增強體力抵抗疲勞。特別是建築行業的工人,有的施工單位為了趕工期,加班加點的情況比較多,工人在陽光暴曬下作業更應該注意防暑降溫,遇到身體不適不能硬撐。
如果用人單位要求員工連續加班加點,或在戶外長時間高溫高強度的勞動,員工可以拒絕或提出合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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