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管局談公車改革:取消車輛處置過程將陽光透明

發佈時間: 2014-07-18 14:03:44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  責任編輯: 君君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改革要點包括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社會化方式以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等。當前公務用車狀況如何?取消車輛將如何處置?此次公車改革難點有哪些?記者就這些問題專訪了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資産管理司公務用車管理處負責人。

  問:當前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現狀如何?

  答:2011年1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的有關制度,從配備的範圍、標準、使用年限等方面對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進行了規範,全面實行編制管理。2011年4月開始,中紀委牽頭,國管局等12個部門開展了全國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歷時兩年多時間,全國共清理違規公務用車19.96萬輛,基本實現了總量減少、費用下降、管理規範的治理目標。

  上述工作為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打下了堅實基礎。專項治理期間,中央國家機關清理了1442輛公務用車,公車數量壓減了1/3。總體來説,中央國家機關本級涉及改革的車輛有近5000輛,取消車輛將依據第三方評估情況被公開拍賣或報廢。

  問:本次公車改革將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取消的公務用車將被如何處置?如何防止出現甩賣和賤賣情況?

  答:車輛處置是公車改革中的重要環節,按照本次車改要求,國管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涉及的車輛處置辦法》,從制度上對車輛處置進行規範。取消車輛處置的全過程將是陽光、透明的。取消車輛的處置機構包括鑒定評估、拍賣、解體報廢機構,將公開招標確定。處置程式大致是:第一步,鑒定評估機構對車輛進行客觀評估,作出公開拍賣或解體報廢兩種處理;第二步,車輛符合報廢條件的報廢,其他向社會公開拍賣,以評估的價格作為拍賣的基準價,拍賣價不能低於評估價,流拍則重新評估拍賣。

  目前,國管局、中直管理局已經委託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和中直機關政府採購中心,共同負責中央和國家機關取消車輛處置機構採購公開招標工作。廣大民眾如果想了解拍賣資訊,有以下幾個途徑:國管局網站相關專欄或政府採購指定的相關媒體,涉及的拍賣機構也都將發佈相關資訊。

  問:車輛處置安排有沒有時間表?公務員購買處置車輛是否有優惠政策?

  答:具體來説,8月將完成處置機構公開招標工作,9月要把處置車輛的封存、移交工作完成,接下來將分類分批逐步進行公開拍賣或解體報廢,中央國家機關今年年底前將基本完成公車改革。在購買處置車輛方面,公務員和廣大市民是一樣的,只要符合競買的條件,就可以參與競拍。競拍的條件門檻將一視同仁,對公務員沒有特殊照顧,確保處置過程公開、公平、公正。

  問:對保留的公車如何進行管理?

  答: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保留的機要通信、應急公務用車,將進行集中管理,按照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規定實行定點維修、定點保養、定點保險。執法執勤用車必須要噴塗明顯的統一標識,以利於社會監督。

  問:國家早在1998年啟動了部分中央國家機關的公車改革試點,浙江、江蘇等地也參與了試點。能否介紹一下公車改革試點狀況,試點過程中有哪些經驗被納入到本次公車改革的方案中?

  答:中央國家機關共有審計署、中國人民銀行等14個部門開展了公車改革試點。因為是試點,各部門在參改人員範圍、保留車輛範圍以及補貼標準上沒有統一,但這些改革試點為這次公車改革積累了不少經驗。比如,本次改革方案明確,允許參改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一定比例作為單位統籌部分,集中用於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的問題。

  問:此次公務用車改革涉及面廣、力度大,此次公車改革的主要難點有哪些?

  答:我們考慮更多的是三個問題,一是補貼標準的制定和發放,二是車輛的處置如何規範到位,三是如何妥善安置司勤人員。補貼標準的制定,必須科學合理,還要防止將補貼演變為變相發放福利。公務車輛的留存和處置既要能夠保障基本公務交通出行,又要避免國有資産流失,因此執行層面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於司勤人員,將通過內部轉崗、開闢新的就業崗位、提前離崗、解除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等方式進行安置,以內部消化為主,不推向社會,安置經費由財政負擔。(本報記者馮蕾 楊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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