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會城市加分政策梳理 聚焦中考加分存廢之爭
發佈時間: 2014-07-14 14:33:41 | 來源: 中國青年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加分作為社會治理手段打上城市烙印
中國青年報記者發現,在一些城市,中考加分被作為社會治理手段使用,這些治理領域包括計劃生育、招商引資等。
例如,作為推行計劃生育的獎勵手段,31個省會城市中,目前有12個城市對農村獨生子女、純二女計生戶進行加分。
加分政策也成為招商引資的“工具”。銀川規定,凡在銀投資500萬元以上企業家子女可降低一個分數段錄取(每個分數段為10分——記者注)。哈爾濱也規定,為該市引資100萬美元以上的僑眷子女,在重點高中統招生和配額生錄取時加2.5分,在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統招生錄取時加5分。
內蒙古呼和浩特規定,從事環衛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職工子女可降4分錄取。這無疑體現了一個城市的價值取向。
少數民族加分是否該適當調整
與國家政策相承接的,31個省會城市均對少數民族考生進行了加分照顧。
周光禮認為,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是我國民族政策的組成部分,這個政策的社會基礎是我國少數民族大部分居住在條件惡劣的邊遠地區,這些地區學生的發展處於不利境地,為了給這些學生提供一個平等的發展機會,國家政策可以向他們傾斜。
在今年的北京中考,一些家長髮現,一些獲得加分的少數民族考生從小在北京市區定居,與一般考生幾乎沒有區別。
余雅風告訴記者:“如果保護得過分了,對其他人不公平,是一種‘逆向歧視’。”
記者注意到,目前,也有一些城市開始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居住地或其他條件進行限制。如,重慶規定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才能夠加分,瀋陽、昆明則將加分限定為居住在少數民族鄉的考生。在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條件,也限定為“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學者稱追逐加分實為應試教育變種
周光禮認為,在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不完善的情況下,中考加分政策在執行過程會走向反面,並衍生出新的不公平。一些情況下,加分的操作過程不透明,資訊不對稱,容易誘發敗德行為。
他説,中考加分政策應該被取消,因為它對教育公平帶來不利影響,更重要的是中考加分政策會攪動整個義務教育。義務教育學校將為加分展開激烈競爭,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將成為一句空話。
2010年至2014年,北京市中考報考人數下降但加分人數上升。
周光禮認為,這説明加分政策發揮了指揮棒的作用,引導更多的學校、學生、家長追逐加分項目,這是應試教育的一個變種,這是打著素質教育之名而行應試教育之實,“加分人數的急劇增加,充分體現了加分政策的巨大威力,也反證了這種政策沒有存在的必要。”
在周光禮看來,完善教育治理體系,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防止權力與利益的結合,這是解決問題的一個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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