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是公共養老的有力補充

發佈時間: 2014-07-01 14:13:33   |  來源: 陜西日報   |   作者:汪昌蓮   |  責任編輯: 君君

 

從7月1日起為期兩年內,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城市將試點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擁有房産完全産權的老年人,將房産抵押給保險公司,還繼續擁有房屋使用、收益等雙方協商後處置權,並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後保險公司將獲得抵押房屋處置權,處置所得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6月23日新華網)

“以房養老”先在北上廣漢四大城市試點,釋放出了政策理性。然而,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以房養老”是在給公共養老打補丁,最關鍵的還是要不斷提高全社會的保障水準,持續推進公共養老服務,普及養老機構,惠及更多老人。

據統計數據顯示,目前,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將突破兩個億,並以每年近1000萬的速度增加,2025年,這個數字會突破3億,標誌著我國已逐漸步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已成為一個龐大的社會群體,需要國家和地方大力發展養老事業,建立多種形態的養老服務機構。眾所週知,我國老年人群體中,中低收入者佔絕大多數,他們中間的許多人,連基本住房都買不起,或住房已被子女“啃老”,“以房養老”從何談起?可見,“以房養老”惠及的老年群體有限。

因此,公共養老應始終跑在“以房養老”的前頭。國家和地方應把主要精力用在發展公共養老服務上,除了改革退休養老制度,提高供款養老覆蓋面之外,多興建一些“普及型”養老機構,惠及更多的老年人。所謂“普及型”,就是面向絕大多數中低收入老年群體,提供“一個房間一張床”式的普惠型養老機構。對於“普及型”養老,應定性為公益性社會福利事業,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輔以社會資助和民間資本投入,面向大眾,實行低收入有償服務,讓普通百姓共用改革開放和科學發展成果,真正做到老有所養,老有所樂,晚年衣食無憂。

要在完善公共養老服務的前提下,穩步推進“以房養老”,使其成為公共養老的有力補充,促進我國養老事業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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