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啃老”立法讓人左右為難

發佈時間: 2014-06-26 16:33:12   |  來源: 東方網   |   作者:卞廣春   |  責任編輯: 君君

 

“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老年人有權拒絕‘啃老’”……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佈《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因為這些條款,徵求意見稿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特別是禁止“啃老”條款更是引起社會熱議。(《人民日報》6月25日)

從現象上看,禁止“啃老”的立法條款有現實意義。比如,可以激勵成年子女樹立積極向上的價值觀,樂觀地面對現實,努力尋找工作機會,並尊重父母的意見,讓父母舒服地生活。但是,禁止“啃老”立法,又徹底地打破了家庭成員之間相互依賴的和諧關係。即按照立法,成年子女必將越來越疏遠父母,父母也覺得“啃老”的年輕子女沒有能力。禁“啃老”立法,事實上起到了挑撥離間的作用,影響甚至惡化了父母與子女的關係,讓父母和子女左右為難。

據稱,國外的子女一旦成年,大多會遠離父母,自謀出路,生活或工作沒有對父母的依賴性。同樣是自己的小孩子跌倒了,我國的父母,都毫不遲疑地立即跑過去把孩子扶起來;國外的父母卻不動聲色地説,自己站起來。這樣不同的教育方式和結果,各有其不足,但在我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上,卻説明我國的父母,對子女有一顆國外父母所沒有的疼愛之心、寬容之心。所以,中國父母比國外父母更偉大、更值得尊重。

應該相信,禁“啃老”立法的初衷值得肯定。每一個成年孩子,應該勇敢地為個人成功、家庭富裕勇挑重擔,坐享其成地“啃老”,不僅心理健康方面值得置疑,寄生“啃老”的生活,也不利於自強、自立的,甚至會影響青年人的發展和未來的幸福。作為父母,也要鼓勵子女志在四方,建功立業,擁有自己的一片天地。

不過,家庭或老人如果沒有“資本”供子女“啃”,子女在家裏也不會有享受之福。年輕人“啃老”,大多出現在比較富裕的家庭,在生活並不富裕的家庭裏,子女想“啃老”也可能條件不允許。既如此,家裏有可“啃”之財,子女有安享之心,立法禁“啃老”,目的是讓父母給“啃老”的子女斷炊,是讓子女們不要向父母伸手,這就缺少人情味了,也明顯有挑撥父母與子女之間關係的意思。

對成年子女“啃老”,還是應以社會教育、家庭疏導為主,以形成一種自我約束的道德規範。而立法禁止“啃老”,不僅疏遠了親人關係,人為製造了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矛盾,還對社會增加了不安定因素。一些心理不成熟、心態不健康的子女,從父母那裏得不到以後,可能把目光轉移向社會,甚至用違法的方式滿足自我需要。這樣,子女會懷恨父母,父母會後悔沒給子女,甚至還會懷疑法律的居心。這恐怕不是禁止“啃老”立法所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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