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還有多少司機腐敗
發佈時間: 2014-06-13 10:38:03 | 來源: 新京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大幅削減公車司機數量、嚴禁領導幹部違規配備公車,何嘗不是遏制司機腐敗的“釜底抽薪”之策。
據《新京報》報道,近日,河南新安縣一名公車司機王某在10個月時間裏騙取公款47萬元被判刑10年6個月的消息,使公車司機這個特殊群體引發公眾關注。一些專車司機憑藉其為領導服務的特殊身份,逐漸分享部分權力資源,“領導司機”變成了“司機領導”,開始參與甚至主導某些腐敗犯罪,成為一個新的腐敗群體。
一些領導司機的腐敗方式,除了通過虛開發票中飽私囊,有的還成為領導腐敗的幫手,成為行賄者與受賄者之間的掮客,與某些領導幹部沆瀣一氣、合夥腐敗。相比之下,“公車三分之一由司機私用”幾乎不足挂齒,讓人見怪不怪。
正如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所言,領導身邊人腐敗的本質是權力腐敗,因為領導幹部的權力沒有受到約束,從而有了司機等權力“代理人”。事實的確如此,司機王某之所以能夠鑽財務報銷的空子,正是因為領導高某濫用權力為自己開闢了“腐敗通道”,王某只是利用這個通道,搭上領導腐敗的“便車”而已。形形色色的司機腐敗,無不是借用領導的權力,領導濫用權力貪污腐敗,作為身邊人的司機難免“近墨者黑”。
據報道,不算國有企業,全國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車數量不下200萬輛。如果按照一輛公車一名司機計算,全國公車司機多達200萬人;按照每名司機平均年薪5萬元計算,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每年聘用公車司機的支出高達1000億元,這還不包括形形色色司機腐敗造成的損失。而眾所週知,國家開展的貧困地區學生營養午餐計劃,每年財政投入只有160億元,就能讓無數貧困學生吃上午飯。
我們需要這麼多公車司機嗎?換言之,我們真的需要這麼多公車嗎?去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其中明確提出“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主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公車改革方案已定,那就是“取消一般公車用車”,這個改革方案贏得社會輿論的一片稱讚。可是前段時間一些地方和部門公開的三公經費預算中,仍然有“車輛購置費用”這一項,公車改革的推進情況還不容樂觀。
誠然,遏制司機腐敗關鍵在於約束領導幹部的權力。然而,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大幅削減公車司機數量、嚴禁領導幹部違規配備公車,何嘗不是遏制司機腐敗的“釜底抽薪”之策!在這個意義上,這些司機腐敗提示我們必須加快公車改革的步伐,儘管阻力重重,但各地各部門應當知難而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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