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制定慈善組織募捐透明度評價指標
廣州市民政局日前發佈廣州市慈善組織募捐透明度評價指標(試行),將定期開展慈善組織募捐透明度評價工作,加強對慈善組織監管。
據介紹,在廣州市民政局辦理了募捐行政許可或備案的慈善組織均列入評價對象範圍。慈善組織未通過年度檢查或在整頓、暫停活動期間,不進行募捐透明度評價。廣州市民政局委託社會第三方機構按照《廣州市慈善組織募捐透明度評價指標》開展評價工作,評價結果在廣州慈善網上定期向社會公佈。在評價過程中,將以慈善組織開展募捐活動的資訊公開、守法資訊和募捐活躍情況等作為透明度評價的標準。通過資訊公開內容的完整性、及時性和慈善組織開展募捐、接受監管的積極程度等方面評價透明度情況。
透明度評價方式採用網上資訊採集、軟體自動計分的方式實現。慈善組織按照《廣州市募捐條例》要求填報募捐活動的資訊資料,在廣州慈善網公開。填報的資訊資料符合要求且真實、準確、全面,網站後臺通過計分軟體自動生成分數,並統計總分,得出各慈善組織透明度的評價結果。
透明度評價內容分為六項一級指標,即慈善募捐組織的基本資訊、內部制度資訊、項目業務資訊、項目財務資訊、守法資訊、整體募捐情況。
慈善組織的基本資訊、內部制度資訊、項目業務資訊、項目財務資訊屬基礎指標,為初始得分項。即當慈善組織的基礎指標全部按要求公開的,得100分。項目業務資訊、項目財務資訊指標以慈善組織辦理募捐許可或備案的所有項目為基礎,每個項目計算一次分數,再以所有項目的得分總和除以項目數量,所得平均分為最終得分。
守法資訊指標包含擅自違反募捐財産使用計劃的、被媒體曝光違法資訊屬實的、被投訴違法行為屬實的和公開虛假資訊四類,一經查實,在基礎指標得分總和的基礎上予以減分,但這四類指標不累計減分。募捐活躍情況指標包含募捐項目數量和募捐總金額兩類,符合條件的,在基礎指標得分總和的基礎上予以加分,但這兩類指標不累計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