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類考生可加10分錄取,部分考生可降分錄取,四類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他們分別是:
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2014年按萬分之一比例評選,受重慶市教委表彰的市級優秀學生;
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獲國家級、省(市)級表彰,經市教委認定);
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中階段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並獲獎者;
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城市運動會以及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全國中學生運動會(參加片區、單項邀請賽等除外)在田徑、游泳等9個項目獲集體、單項前六名或參加以上比賽及項目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經市教委統一組織測試合格者;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4月20日,市教育考試院公佈了我市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加降分錄取政策。相關政策與去年變化不大,其中,七類考生可加10分錄取,部分考生可降分錄取,還有四類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七類考生可加10分錄取
據了解,依據《重慶市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施辦法》,市教育考試院公佈七類考生可加10分投檔,他們分別是: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2014年按萬分之一比例評選,受重慶市教委表彰的市級優秀學生;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獲國家級、省(市)級表彰,經市教委認定);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中階段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並獲獎者;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城市運動會以及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全國中學生運動會(參加片區、單項邀請賽等除外)在田徑、游泳等9個項目獲集體、單項前六名或參加以上比賽及項目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經市教委統一組織測試合格者;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錄取時文化成績可加10分(報考藝術、體育類考生加5分)投檔。另外,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則可加5分投檔。
部分考生可降分錄取
在降分政策方面,有兩類考生錄取時可降低10分(報考藝術、體育類降低5分)投檔,分別是:少數民族聚居地(自治縣、民族鄉,下同)的少數民族考生;烈士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四類考生可降5分投檔:報考市屬院校的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市屬院校的獲得個人二等功(含)以上表彰的人民警察及子女;報考市屬院校的三峽庫區搬遷移民考生;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
另外,報考市屬院校的重慶籍農村獨生女,其文化成績在各批次控制分數線下5分內視為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四類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還有4類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分別是: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榮立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在航太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等軍人的子女;殘疾軍人、殘疾人民警察;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市教育考試院提醒,照顧分不能累計,符合以上情形的考生,投檔時只能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投檔附加分或降分錄取參考,最後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