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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古代文人墨客如何傳承慈善

聯盟中國union.china.com.cn 時間: 2014-03-05 來源: 光明日報 

博施濟眾、扶危濟困、熱心公益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歷代的許多思想家、政治家以及民間士紳、百姓都是這種觀念的倡導、力行者。中國傳統家訓中就有極為豐富的公益教化內容。

古代的思想家們無不強調仁與愛的統一。仁愛的根本要求是愛人、助人、利人。這一傳統在家訓文化中可以説是得到了淋漓盡致的闡釋和發揮。

首先,家訓作者都把儘自家財力、物力資助貧苦族黨鄉人視為為人處世的基本準則。許汝霖的《德興堂家訂》告訴子孫要儉樸,婚喪祭祀從簡,用祝壽、祭祀等省下來的錢,濟孤寡、助婚喪、立家塾。楊繼盛臨終撰家書囑咐兒子“戶族中人有饑寒者,不能葬者,不能嫁娶者,要你量力周濟”。在這方面,被宋元明三代皇帝旌表的浙江浦江鄭氏家族在其家訓《鄭氏規範》中規定得更為具體:對族人要多加體恤幫助,缺糧者每月給谷六斗;不能婚嫁者助之;鄉鄰無家可歸者給房屋居住;無子孫的鄉鄰死亡後,給棺材安葬。

清代書畫家鄭板橋自幼家貧,為官以後生活條件才得改善,但他並未將所得俸銀留作自家使用,而是要堂弟分給親友、鄉鄰。《范縣署中寄舍弟墨》的家信,至今讀來仍令人噓唏不已,讚嘆其高風亮節。信中談及族人吃糠咽菜的貧困生活時寫道:“每一念及,真含淚欲落也。汝持俸錢南歸,可挨家比戶,逐一散給”。他並且開列了這些族人及親友、同學的具體名單,要求堂弟將俸銀全部分完:“敦宗族,睦親姻,念故交,大數既得;其餘鄰里鄉黨,相周相恤,汝自為之,務在金盡而止。”據《清史列傳·鄭燮傳》記載,他這種樂善好施的行為直到晚年都沒有改變:“晚年歸老躬耕,時往來郡城,詩酒唱和。嘗置一囊,儲銀及果食,遇故人子及鄉人之貧者,隨所取贈之。”

其次,許多家訓都特別強調周濟鰥寡孤獨。《鄭氏規範》要家人對“鰥寡孤獨果無以自存者,時周給之”。韶山毛氏宗族的《家勸》,用歌訣形式訓誡族人“矜憐孤寡”:“天下窮民有四,孤寡最宜週全。兒雛母苦最堪憐,況復加之貧賤。寒則予以舊絮,饑則授之餘糧。積些陰德福無邊,勸你行些方便。”鄭板橋要求幼子應經常將自家的紙筆墨硯,送給眾同學。尤其是“每見貧家之子,寡婦之兒,求十數錢,買川連紙訂倣字簿,而十日不得者,當察其故而無意中與之。至陰雨天不能即歸,輒留飯。”(《鄭板橋集·濰縣寄舍弟墨第三書》)既幫助別人又不傷對方的自尊,考慮得何其週到!更難能可貴的是,有些開明的家長如清代的蔣伊還在家訓中囑咐家人,丈夫死後,不僅應鼓勵寡婦再嫁,而且要給予資助。

積極倡導家人熱心公益、慈善事業的內容在傳統家訓中也不勝枚舉,大到造橋修路、築堤防洪,小到免費供應茶飯,幾乎無不涉及。家訓作者們告誡子弟家人對公益事業要積極支援,仗義疏財,出錢出力予以贊助,不因善小而不為。如《袁氏世范》就説“鄉人有糾率錢物,以造橋修路及打造渡船者,宜隨力助之,不可謂舍財不見獲福而不為。”因為橋、路安全,別人受益,自家也同樣受益。明代袁黃的《了凡訓子書》將“興建大利”作為積善的重要途徑之一,要求子孫“小而一鄉之內,大而一邑之中,凡有利益,最宜興建。或開渠導水,或築堤防患,或修橋梁以便行旅,或施茶飯以濟饑渴。隨緣勸導,協力興修,勿避嫌疑,勿辭勞怨。”《鄭氏規範》對子孫應從事的公益事業項目制定得極為詳細,譬如要子孫當盡力資助修橋補路,“以利行客”;建藥店“收貯藥材”,以治鄰族疾病;自六月到八月,在交通要道設立茶水供應站,招待過往行人;辟一塊地設“義冢”,供無地的窮人葬身。

積谷儲糧以備荒年賑貧,或者災荒年月減免租稅幫助窮困佃戶鄉人,是許多家訓都詳細規定、多加訓誨的內容。蔣伊的《蔣氏家訓》言“積谷本為防饑,若遇饑荒,須量力助人。不得因歉歲反閉糶以邀重價”;“不得逼迫窮困人債負及窮佃戶租稅須寬容之,令其陸績完納。終於貧不能還者,焚其券。”《許雲邨貽謀》中叮囑家人,要存糧以待歉年幫助鄉鄰。在豐收谷賤年景,應盡家之財力,多購糧食儲存倉中,遇到歉收之年,以較低價格賣出;借給鄉鄰的糧食,等到豐收年景收回即可,不收利息;如果“鄰里歲時饋燕,急難貸恤,必洽歡盡誠”。陳龍正的《家矩》告誡家人要講究人道,周濟窮人,且不可乘兇荒之年抬高糧價,牟取暴利。他告訴子孫,自己與父親每年青黃不接時,都會減價十之二三,賣出幾百擔米以幫助饑民,並要他們繼承這一傳統。曾國藩在寫給弟弟的家書中,倡議效倣朱熹創立的“社倉之制”。先由自己出錢捐谷二十石,在家鄉建立社倉,除自家每年增之以外,還動員附近富家捐糧增加儲備,以便凶年賑助鄉里貧民。這種倡富濟貧的做法,大有助於鄉里窮苦百姓。

在我國歷史上,設立義莊的名人最早見於記載的是宋代名臣范仲淹。范仲淹兩歲喪父,因家貧無靠,母親謝氏只得改嫁淄州長山朱氏,他也改為朱姓。范仲淹從小儉樸,力學不倦。他看到朱家兄弟生活奢侈浪費,便常加規勸。朱氏兄弟很是反感,譏諷他説“我們用朱家的錢,關你何事?”范仲淹驚問母親,當得知自己的身世以後,便辭母外出求學,更加發憤苦讀。考中進士、做了廣德軍司理參軍後,便將母親接回奉養,並恢復自己的姓氏。

由於這段經歷,范仲淹深知窮人生活的艱辛,於是他創立了為宗族共同體謀福利、撫養族人的“義莊”。義莊的得名與義田聯繫在一起。義田是由宗族中的一戶或者同族人共同拿出若干田地,將收取的地租用來贍養同宗族的貧窮家庭。後來進一步發展,又在義田內建築房舍,逐漸擴大成為莊園,稱作義莊。范仲淹先後在蘇州和吳、常兩縣置田畝立義莊,用義田的收入來救濟貧窮的族人。為了教育自家子弟勿獨享富貴而置族人貧苦於不顧,他還專門寫了《給諸子書》的家訓予以訓誨。

范仲淹不僅慷慨解囊,購義田,建義莊,而且為了使之代代相傳,他還專門制定了范氏的宗規族訓《義莊規矩》。《規矩》由范仲淹于皇祐二年(1050年)十月初訂,後由其子范純仁、范純禮等後代十數次續定修訂,逐漸完善。據民國《吳縣誌·義莊》記載,范氏義田原來只有1000多畝,但由於范氏族人不斷捐助,到了清朝宣統年間增加到5300畝。義莊維持竟達八九百年之久。

范仲淹首創的義莊,穩定了個體小農經濟,扶助了宗族內的鰥寡孤獨和貧窮者,使其避免淪為無産遊民,的確是一種值得稱道的善舉。同時,義莊的設立,也有利於社會安定、減少犯罪,因而受到了朝廷的褒獎和政府的支援。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范仲淹的兒子范純仁鋻於一些不守規矩的族人導致義莊難於維持的狀況,上書皇帝,請求朝廷降旨,要地方官府對違反《規矩》的族人,“許令官司受理”。皇帝照准。這樣一來,各地官員、士紳紛紛傚法,竟然成為一種時尚。儘管設置義田、義莊也是封建家族加強宗法統治秩序的手段,但周恤貧困,使得許多窮苦農民免遭饑寒之罪,實在值得在中國古代慈善事業發展史上大書一筆!

具有三千年悠久歷史、以教家立范、“整齊門內,提撕子孫”為宗旨的家訓教化,深刻影響了中國社會,尤其是封建社會的發展和國人的倫理道德,對拓展儒家思想社會教化領域,保證家庭生活、社會生活的穩定、和諧與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責任編輯: 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