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社會辦培訓機構亂象多、投訴多的現狀,市教育局昨天提醒學生和家長,在選擇課外教育培訓機構時,要注意查驗機構的辦學資質,注意索取有效票據,切勿一次性支付長期培訓費用。
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不良社會培訓機構共同特徵可以概括為“四多”,包括弧稱的“在職名師”忽悠多、教學效果疑問多、奧數奧語虛熱多、誇大宣傳噱頭多。尤其是面向中小學生的經營性民辦課外培訓機構,成為市民投訴的“重災區”。
南京市民辦教育協會負責人介紹,在寧的培訓類機構不僅包括一批正規的事業單位和領取了《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和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還有大量的經營性民辦培訓機構,即通常以“教育諮詢”或“教育科技”、“教育文化”等名義申辦(以規避向教育部門申領“辦學許可證”),而實際上開展學科輔導培訓活動的企業。社會反響大、群眾投訴多的也主要集中在這些經營性民辦培訓機構。
市教育局提醒廣大市民,可登錄“南京民辦教育協會網”(www.njmbjy.cn)查詢全市正規的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以及對這些機構辦學品質的年度督導評估結果。市民在選擇社會培訓機構時,可要求查驗其《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原件,並注意有效期;在辦理報名交費時,注意索取有效票據,切勿為圖方便或所謂“優惠”,一次性支付長時間的培訓費用。
市教育局還重申,根據規定,中小學在職教師不得在社會培訓機構有償兼職授課,歡迎監督舉報。一經查實,將對當事人嚴肅處理。對經教育部門批准設立的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教學活動的,一經查實,予以通報批評並責令糾正,取消各種評先評優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