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高淳區:出臺《意見》保障"特色小鎮"綠色發展
為強化對生態環境發展的司法保障,更好服務本地“生態立區”發展戰略,日前,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檢察院出臺《服務與保障“特色小鎮”綠色發展若干意見》。
高淳區椏溪鎮是2016年10月14日住建部公佈的全國首批、南京市首個“特色小鎮”,也是全國首個國際慢城所在地。為更好把檢察工作融入地方經濟發展大局和全市檢察機關爭創大局,該院在前期成立“國際慢城”檢察工作站的基礎上,及時出臺《服務與保障“特色小鎮”綠色發展若干意見》。
該意見圍繞從嚴打擊破壞小鎮生態的刑事犯罪、加強對破壞小鎮生態案件的監督力度、從嚴查辦生態環境領域的職務犯罪、積極探索環境公益訴訟工作等六個方面,充分整合刑事司法、民行檢察和職務犯罪偵查預防工作多個職能部門展開工作。同時,該院建立健全聯動執法工作機制,妥善處理小鎮範圍內的矛盾化解工作,努力形成保障生態環境合力。
據了解,近兩年來,該院緊緊圍繞高淳“生態立區”的戰略部署,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嚴厲打擊“電捕魚”、濫伐林木等破壞轄區生態資源的行為,通過開展保護固城湖生態資源、打擊危害食品藥品行為等多個專項行動,共辦理非法捕撈水産品罪、濫伐林木罪等破壞環境資源類案件19件31人,受到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批示肯定。(記者崔潔通訊員丁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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