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産業投融資體系基本成型

發佈時間: 2018-06-08 10:40:01 |來源:經濟參考報 | 作者:班娟娟 |責任編輯: 曹洋

 

2017年全國5.5萬家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産業企業實現營業收入91950億元,比上年增長10.8%,增速提高3.3個百分點,持續保持較快增長。文化産業蓄力成勢之際,銀行、信託、債券共同發力文化領域,文化投融資體系基本成型。

這是《經濟參考報》記者6月7日在《中國文化金融發展報告(2018)》發佈會暨文化金融規範與創新研討會上獲悉的。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我國仍將大力支援文化金融産業發展,全國首家文創銀行正醞釀成立,《文化産業促進法》也將於今年底前出臺。

文化金融扶持政策密集落地

文化和旅遊部6月1日公報顯示,2017年,加強文化産業發展頂層設計方面出臺了一系列促進文化産業發展的政策文件。如制定出臺《文化部“十三五”時期文化産業發展規劃》;推動出臺《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的意見》,首次明確提出推進文化等領域“投貸聯動”;推動出臺《社會領域産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推出文化産業專項債券;印發《關於推動數字文化産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成為國家層面首個針對數字文化産業的宏觀性、指導性政策文件。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文化産業促進法》起草工作穩步推進並形成了徵求意見稿。業內人士透露,《文化産業促進法》將於年底前出臺,其中將對文化産業分類及統計口徑做出明確規定。

“發展文化金融”成為突出亮點。上述扶持政策包括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合文化企業特點的文化金融産品;支援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直接融資,支援上市文化企業利用資本市場並購重組;規範引導面向文化領域的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發展;完善文化金融仲介服務體系,促進文化金融對接;探索開展無形資産抵押、質押貸款業務;鼓勵開發文化消費信貸産品。

地方政府層面也在積極推動文創産業發展。例如,廣州市提出“完善融合發展金融支撐體系。包括創新文化金融服務組織形式、創新文化創意金融産品、鼓勵文化創意和設計企業直接融資”等內容;陜西省除了對上市獎勵、貸款貼息做了明確規定外,還提出利用創新融資工具,發揮文化企業無形資産評估機構、擔保機構等仲介作用,鼓勵商業銀行建立文化産業支行,以智慧財産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收益權質押、融資租賃售後回租等融資工具支援文化産業發展。上海則將“加快金融服務體系創新”作為構建現代文化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內容為三點:發揮産業基金撬動放大效應;構建文化創意投融資體系;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

銀行信託債券共同發力

文創産業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援。截至目前,北京銀行北京分行成為落地文化金融特色機構最多的銀行,除成立三家文創專營機構外,北京分行還擁有文化金融特色機構12家,佔轄內分支機構總數的30%。

青島銀行及杭州銀行同樣分別成立了文創支行。其中杭州銀行除成立浙江首家文化金融專營機構杭州文創支行外,2016年還成立了國內第一家科技文創金融事業部,並支援了《人民的名義》《軍師聯盟》《建軍大業》等一批優秀的文藝作品。

中國文化金融50人論壇秘書長、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金巍在會後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當前文創支行或文創金融事業部已成為中小銀行突圍路徑之一,而文創金融領域機構專業化程度也得到了一定提升。

北京市文資辦主任趙磊近日透露,今年北京將探索成立全國第一家文創銀行,打造文創板,設立文化創新基金,創建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範區,落實“投貸獎”政策,打造“一站式”投融資資訊服務平臺,試點推出文化企業房租獎勵和上市獎勵政策落地,還將發揮文化投融資協會功能,設立文化金融服務中心。

與銀行僅能發放貸款不同,信託既可以發放貸款,又可以進行股權投資,還可以提供夾層資金支援。但從2017年情況看,信託資金較少投入小微文創企業,報告指出,當前信託資金主要流向為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影視作品製作及關聯公司股權投資。此外,債券及融資租賃亦可以對文化企業進行融資。

中國文化金融50人論壇理事長,中國銀行原副行長王永利表示,文化産業在我國發展潛力巨大,有望成為新興的重要金融領域。“通過各地政策及現代化工具,能夠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嚴密風控,從而支援金融在文化産業上取得更好發展。”他説。

過度投機風險被抑制

資本市場方面,2016年以來,與文娛相關並購投資持續受到監管層關注,以萬家文化為典型的上市文化企業因相關過度投機行為屢被調查。報告認為,當前文化産業投資領域由於過度投機形成的風險被抑制,總體上文化産業資本市場開始回歸理性。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李楊表示,文化産業日益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産業,文化産業實體化應成為努力方向。

此外,報告指出,從文化金融長遠發展看,文化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文化金融機構專營化建設以及文化金融中心城市建設亟待突破。

文化發展離不開具有特色的金融基礎設施保障,多位業內人士表示,文創企業與其他類型企業在商業模式上存在非常大的差別,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無形資産,在價值評估、權利歸屬等方面都具有不確定性,目前主要依靠各銀行自行判斷價值,因此,在金融監管趨嚴背景下,必須在無形資産評估、企業徵信、文化金融市場資訊等方面取得進一步突破。

與會專家表示,文化産業發展過程中,商業銀行、信託公司等始終支援文化信貸發展,在組織機構、産品創新等方面加大推進力度,但對缺乏重資産及核心技術的小微文化企業而言,互金小貸或將成為其重要融資渠道。

金巍認為,具有硬資産以及科技實力的文創企業更容易獲得銀行信貸支援。“與其他行業大、中、小企業分佈較為均勻不同,文創企業絕大多數都是缺乏抵質押物的小微企業,因此如果小微企業經過市場考驗,經營時間較長,銀行可以考慮憑藉信用進行貸款。此外,未來信用程度較高的中小企業通過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快速借款週轉可能成為趨勢。”(記者班娟娟實習記者向家瑩實習生牛萬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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