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車收費新規首日:多車主不知情 仍存違規收費
發佈時間: 2018-05-02 11:07:56 |來源:新京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5月1日,鮮魚口路,停車計費牌未更新註明收費新規。
停車收費新規首日仍存違規收費現象
“滿一個計時單位方可收停車費”新規實施,多名車主不知情;收費員多未主動告知新規內容
昨日起,《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及《關於本市停車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正式實施。根據規定,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滿一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但記者實地探訪發現,多家停車場未能嚴格執行此規定,也有不少停車場在明知有此規定後仍違規收費。此外,不少司機並不了解新規,遇到亂收費的情況被蒙在鼓裏。
停車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得收費
3月30日,《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並自5月1日起施行。《條例》提出,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滿一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不足一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
近日,市發改委、市交通委聯合印發《關於本市停車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18年5月1日起開始機動車停車場計時收費有關政策。不論是白天停車收費以15分鐘為1個計時單位的佔道停車場,還是以30分鐘、1小時為計時單位的其他停車設施,停車不足一個計時單位,都將不再收取停車費。
同時,為配合停車秩序治理,進一步減輕居民夜間居住停車負擔。此次政策還對停車場的夜間時間進行了調整,將佔道停車場的白天停車時段由7:00-21:00改為7:00-19:00,夜間停車時段由21:00-次日7:00改為19:00-次日7:00,延長了2小時。
昨日,體育館路路側收費停車場,計費牌已完成更新,並註明“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收取費用”。本版攝影/新京報記者王貴彬
多名車主對“新規”尚不知情
昨日現場探訪,記者採訪的大多數車主均表示對“新規”不知情。在宣武門內、宣武門外、西興隆街等多處停車場附近,記者隨機詢問了5名剛停好車的車主,其中四每人平均表示尚未聽説此項規定,僅有1人稱大體知曉。5每人平均表示,自己在停車時收費員並沒有主動告知新規內容。
日前,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價格部門將會同停車行業管理部門,做好對停車場經營單位停車收費政策告知、疑難問題解釋等政策服務工作;同時加強對停車場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相關價格違法行為。各停車場經營單位也要做好員工政策培訓,自覺規範價格行為;按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如果市民發現有停車場不按新政規定亂收費的,可向停車場所在區發改委價格舉報中心(停車收費牌已公示)舉報,或撥打12358價格舉報熱線。
市交通停車主管部門表示,他們在巡查中發現了一些停車計費牌未及時更新的問題。目前,各區都在緊鑼密鼓更換計費標牌,先是路內,然後是路外,將很快完成,歡迎市民監督,發現問題可撥打12328交通委服務監督熱線,交通主管部門會及時核查後責令整改。
現象1
電子收費停車場計費規範、清晰
停車地點:體育館路
停車時間:10:17-10:26
昨天上午10點20分左右,記者將車輛停在體育館路天壇飯店附近的一處電子收費路側停車場,旁邊的車位也不時有車駛入停放。記者注意到,該路側停車場計費牌已進行了更改,其中,“首小時內2.5元/15分鐘”的收費標準並未改變,但白天時段更改為7:00-19:00,夜間的時段更改為19:00-7:00,在這塊計費牌下部還粘貼有“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收取費用”的字樣。
“計費牌是五一前就修改好的,從今天起停車不到15分鐘就不收錢了。”一名停車管理員表示。由於這裡實行電子計費,只要車輛停入車位後電子停車樁就會開始自動計時,記者在他的手持終端上看到,記者本次停車時長為9分鐘,收費0元。
北京工業大學城市交通學院院長陳艷艷認為,路側停車電子收費是實現停車精細化管理的有益舉措,也是停車管理改革的大勢所趨,有助於培養車主“停車入位、停車付費”的習慣,並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因停車問題産生的不必要糾紛。
現象2
計費牌未更新面對質疑仍收費
停車地點:鮮魚口路
停車時間:11:04-11:15
昨天11時許,記者在東城區西興隆街內的一處路側停車場看到,不少前往前門地區的遊客正在尋找車位。記者注意到,根據此處停車計費牌公示的資訊,以30分鐘為一個計時單位,首小時內5元/30分鐘,計費牌下方一行小字寫明“不足一個計時單位按一個單位計算”,這與目前“只有滿一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的規定大相徑庭。
大約十分鐘後,在記者即將駛離前,一名收費員趕到車前收取2元的停車費。“不是新聞説不滿15分鐘路側停車不收錢了嗎?”面對記者的質疑,這名收費員辯稱,這項規定他聽説過,但這裡不屬於路側停車位而是社區內道路,因此不按照這一標準執行,不論停多久都需要支付停車費。
按照停車計費牌上公示的資訊,記者通過市交通委官網查詢後發現,該停車場類型是路外停車場,確實不在“不滿15分鐘不收費”的範疇。然而,按照相關規定,所有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只有滿一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顯然,記者停車時長並未達到收費標準。
記者撥打了停車計費牌上的服務單位監督電話和行業主管部門電話,但多次嘗試後,兩部電話均無法接通。其中,服務單位監督電話還顯示呼叫被轉移的資訊。隨後,記者致電“12358”價格舉報電話,工作人員表示,此停車場確實存在亂收費的情況,他們會將具體情況反映給屬地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現象3
計費牌已更新管理員違規收費
停車地點:華遠北街
停車時間:11:30-11:40
昨天中午11點30分,記者來到位於西單地區的華遠北街,在通港大廈西側一處路側停車位前看到,此處的停車計費牌已全部完成更新,明確註明有“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收取費用”的收費新規。
記者將車停好後,一名50歲左右的男性收費員將車輛進場時間寫在一張白色紙片上,然後將其別在車輛前擋風玻璃和雨刷器的夾縫中。10分鐘後,記者欲駕車離開,這名收費員便掏出手機對照卡片上的進場時間進行計算。雖然此時尚未滿一個計時單位(15分鐘),但他卻提出記者需繳納停車費,“時間不長,你看著給吧”。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最後支付了2元停車費。
隨後,記者撥打停車場經營公司“北京京聯順達智慧停車管理有限公司”服務監督電話,面對質疑,現場該公司西單地區一名負責人稱,經和收費員確認記者停了二十多分鐘。在記者表示有現場音視頻證據後,該負責人態度才有所緩和,並表示願意退還停車費。據他介紹,該公司曾開會向員工宣傳過新政策,中午其也在現場對員工進行了監督,未來再出現此類問題將嚴肅處理。(記者裴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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