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産權將建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發佈時間: 2018-04-25 11:41:38 |來源:經濟參考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4月24日,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局長申長雨介紹,2017年我國智慧財産權創造的多個指標居於世界前列。
據透露,下一步將加大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建設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建立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推動智慧財産權領域反壟斷執法指南儘快出臺。
多項指標居於世界前列
2017年我國智慧財産權創造量質齊升,多項指標居於世界前列。數據顯示,全年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138.2萬件,同比增長14.2%,連續7年居世界首位;PCT國際專利申請受理量5.1萬件,同比增長12.5%,排名躍居全球第二;受理商標註冊申請574.8萬件,同比增長55.72%,連續16年居世界第一。我國申請人提交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4810件,排名全球第三。
智慧財産權保護更加嚴格。2017年專利行政執法辦案量6.7萬件,同比增長36.3%;商標行政執法辦案量3.01萬件,涉案金額3.33億元;版權部門查處侵權盜版案件3100余件,收繳盜版品605萬件。公安機關共破獲侵犯智慧財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案件1.7萬起,涉案金額64.6億元,掛牌督辦44起重大侵犯智慧財産權犯罪案件。新增14家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國家級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擴容至19家。“今年將進一步擴大規模,完善佈局。”申長雨説。
智慧財産權重點領域改革不斷向深水區邁進。以智慧財産權權益分配改革為例,據統計,去年僅涉及專利的技術合同就超過1.5萬項,成交額突破1400億元,同比增長近10%。“科學合理的權益分配機制從根本上調動權利人和各類創新主體實施成果轉化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申長雨説。
此外,2017年,國家智慧財産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西安和珠海特色試點平臺建成運作。在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援機制,加快實施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推進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建設方面,也是動作頻頻。
“2017年是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年,也是成效最明顯的一年。”對於商標註冊便利化改革方面,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商標局負責人崔守東如是評價。據介紹,我國建立了123個商標受理窗口,58個質押登記窗口。“除了北京,在上海、重慶、廣州建立了三個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大大方便了商標申請人註冊商標。今年還計劃在河南和山東建立商標審查中心。”
崔守東還指出,在優化流程方面,2017年,商標審查週期已經縮短到8個月,今年計劃縮短到6個月。“根據商標註冊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堅計劃,明年要縮短到5個月,到2020年縮短到4個月。”
力促創新驅動和擴大開放
我國智慧財産權運用效益也明顯提升。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重點産業智慧財産權運營基金募資總額超過42億元。全國布設10個國家級版權交易中心。專利質押融資金額達720億元,同比增長65%;商標、版權質押融資金額分別達369億元、59.8億元。專利保險金額99.85億元,同比增長170.6%。
國家智慧財産權局近日在2018年國家智慧財産權示範城市工作計劃中還提出,持續創新智慧財産權金融服務,積極推廣貸款、保險、財政風險補償捆綁的專利權質押融資新模式,多渠道盤活用好智慧財産權資源。
“這解決了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和融資貴的問題。智慧財産權一頭連著創新,一頭連著市場,是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的重要橋梁和紐帶,關係科技創新戰略的實施和經濟轉型升級的大局。”中國科協創新戰略研究院院務委員、研究員王宏偉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
據申長雨介紹,重新組建以後的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將組織實施國家智慧財産權戰略,特別是強化智慧財産權的創造、保護、運用;推進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的註冊登記和行政裁決;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産權事宜,按照分工開展對外智慧財産權談判。
申長雨還透露,下一步將以《專利法》修改為契機,加快建立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真正把違法成本顯著提升上去。營造更好的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吸引更多外資企業來華投資興業,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
廈門大學宏觀經濟研究中心副教授王燕武也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加大智慧財産權保護有利於促進專利研發投入,鼓勵創新活動發展。同時,有助於緩解國際輿論對於中國缺乏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壓力,消除外來投資者的擔憂,吸引外商直接投資。
反壟斷執法指南出臺在即
申長雨還提到,國家智慧財産權局致力於推動智慧財産權領域反壟斷執法指南儘快出臺。據介紹,目前,《反不正當競爭法》已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通過,《專利法》《專利代理條例》等修改和制定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著作權法》等制修訂工作也在積極推進中。
此前,國家發改委、工商總局各自起草了有關智慧財産權濫用的反壟斷指南,並分別於2015年12月和2016年2月發佈。2017年3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發佈《關於濫用智慧財産權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
有專家表示,保護智慧財産權和規制智慧財産權濫用行為並行不悖,最終目標都是為了鼓勵創新,促進競爭。但如果智慧財産權權利人憑藉智慧財産權形成和維持市場的支配地位,並以此實施壟斷行為追求高利潤,反而會阻礙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破壞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制定一部專業的指南,對於提高反壟斷執法的透明度,引導企業經營者正當行使智慧財産權,具有重要意義。”(班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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