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後流入農村 過期藥難回收隱藏多重風險

發佈時間: 2018-04-23 10:19:24 |來源:經濟參考報 | 作者:董小紅 趙丹丹 |責任編輯: 曹洋

 

無人回收、無處回收“翻新”後流入農村市場

過期藥難回收隱藏多重風險

“家裏一堆過期藥很是頭疼,小區找不到回收的地方,放在家裏也容易誤食,只好扔掉。”長春市民鄭薇的煩惱非常有普遍性。“過期藥我們不丟垃圾桶裏,又能扔哪呢?總不能一直放家裏發黴吧。”成都市民熊女士抱怨説。

家庭過期藥品已被明確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然而,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長期以來,過期藥品並沒有被專門回收和處理,老百姓家裏的過期藥品基本都像普通生活垃圾一樣被扔掉。一直以來,過期藥面臨無人回收、無處回收、難以回收的尷尬局面,隱藏著極大的環境污染風險。

過期藥污染三倍于舊電池

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發佈的《中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白皮書》披露,我國約有78.6%的家庭備有家庭小藥箱,其中,30%至40%的藥品超過有效期3年以上,80%以上的家庭沒有定期清理藥箱的習慣,全國一年産生過期藥品約1.5萬噸。

“1顆過期藥污染=3節廢舊電池污染,約污染一個人5年的用水量。”廣州醫藥集團副總經理倪依東説,大多數藥品過期後容易分解、蒸發,散發有毒氣體,造成室內環境污染,嚴重時還會對人體呼吸道産生危害。大部分過期藥品被作為生活垃圾處理,對空氣、土壤和水源環境造成污染。

據記者了解,由於來源分散,難以集中回收處理,參照國際慣例,對家庭日常生活産生的廢藥品及其包裝物,我國目前實行了豁免管理制度。根據《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家庭産生的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在未分類收集的情況下,全過程不按危險廢物進行管理;如將其分類收集,收集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但其運輸、貯存、處置等環節,仍需按危險廢物進行管理。

記者走訪成都、長春等地發現,目前城市小區和農村很難見到過期藥品回收點。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臨床藥學部(藥劑科)臨床藥師于磊説,藥品過期後藥效降低、發生霉變,如果誤服,可能會有不良事件的發生。有些過期藥品的化學物質會分解,産生的新物質容易導致過敏、腹瀉甚至威脅生命。如果隨便丟棄,也可能對水源、土地造成污染。

“過期藥品已成為大家身邊的‘小炸彈’,必須引起重視。”吉林大學第一醫院藥學部主任宋燕青説,有統計資料表明,在藥品不良反應案例中,有近1/3是由過期藥品或藥品保存不當引起的。比如,過期失效的四環素分解出的有害物質會損傷人體腎臟的腎小管細胞,導致酸性物質不能排出體外而引起酸中毒。

記者了解到,當前,一些不法商販收購過期藥品,並把過期藥“翻新加工”,然後再將這些藥推向市場,售賣到其他地區或者偏遠的農村,這不僅危害百姓身體健康,還會擾亂藥品市場秩序。

“過了有效期的藥品,3折或5折回收……”在一些城市大醫院附近的小街上,可以看到不少“收藥”的小攤子或小廣告。一位回收過期藥的藥販子説,“過期藥一般賣到農村或者小診所,像有些散裝的藥片,又沒寫過期時間。散裝藥片一般回收就幾毛錢一片,重新包裝後能賣幾塊錢一片,很好賣!”

“附近社區不少人都拿過來賣,跟賣舊報紙一樣,沒什麼不同,還能賺點小錢。”這位藥販子坦然地説。

2017年,北京市門頭溝區就查處了一起倒賣“回收藥”案件。嫌疑人李某在不到半年時間裏,非法收購、轉售藥品涉案金額高達20萬元。

過期藥回收長效機制缺失

記者調查發現,雖然過期藥存在多重危害和風險,但回收一直是“老大難”。過期藥品處置涉及回收、保管、儲存、無公害銷毀等多個環節,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完整的過期藥回收長效機制。

一是缺乏責任主體。我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將“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定性為“劣藥”,並禁止生産和銷售劣藥,而對過期藥品的處理行為卻沒有説明,對實施處理過期藥品的責任主體也沒有規定。目前雖然各地出臺了一些過期藥品處理辦法的地方性規定,但是僅停留在“辦法”和“意見”層面。當前家庭過期藥品回收還僅靠個別企業或政府部門的公益性活動實施。

“國家並沒有讓我們牽頭回收,也沒有納入部門監管任務,實際上,管也行,不管也沒錯。”一位食藥監局工作人員説。過期藥品銷毀從現有技術、設備來説不是問題,主要問題是沒有收集渠道。而且,經費投入來源仍需解決。廢舊藥品處理是需要政府資金保障的公益性行為,過期藥品本身沒有商業價值,不足以支撐商業運營。前些年一些制藥企業結合促銷行為開展藥品回收主要是出於商業考慮,覆蓋面有限也難以持續。

在歐美等國家,過期藥品回收項目一般由政府、藥品生産或銷售企業資助,由藥師和藥店充當回收主體,採取定點、定期或郵寄等方式回收,然後分類進行處理或在垃圾場填埋、焚燒。

二是群眾回收意識不足。記者走訪發現,很多人對過期藥的危害認識不足,缺乏主動回收的意識。四川南充市川北醫學院去年對該市兩所高校857名大學生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89.5%的大學生未參與過過期藥回收,其中58.6%不知道回收地點,28%不知道藥品可以回收。

西安市雁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1040名當地居民進行問卷調查顯示,近70%的人認為回收的方便程度影響其藥品回收的積極性;濟南大學山東省醫學科學院去年對濟南市章丘區部分居民及其周邊村鎮的544名居民進行問卷調查顯示,39%的人支援以舊換新,11%的人認為自行處理比較合適,贊成有償回收的佔30%,贊成無償回收的僅佔20%。

三是尚未形成長效機制。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完整的過期藥回收長效機制,小區、村莊幾乎難以找到過期藥定點回收箱,更沒有專人負責登記保管。

記者從吉林省內某大型連鎖藥店了解到,該藥店只在食藥監部門通知搞活動期間接收藥品回收,一年大約也就2-3次,其餘時間並不接收百姓零散的過期藥品。

“現在參與回收的企業非常少,而且由於過期藥品的特殊性,需要應用醫療用品的專業銷毀方式進行銷毀。但很多地方銷毀費用過於昂貴,不菲的銷毀費用成為制約企業繼續進行該項公益事業的瓶頸。”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市場策劃部部長陳志釗説,2004年,該企業開始開展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公益活動,每年平均投入均達數千萬元,平均每年在全國所有城市收集到的過期藥品約122噸。

廣藥集團現在對過期藥的處理方式,跟醫療廢棄物的處理標準一樣,即每個區域找到當地有資質的處理公司,進行無害化處理,例如在廣州用高溫焚燒,每噸費用12000元左右,而這還不包括企業自身的人力投入。

應鼓勵社會組織積極參與

有關人士認為,破解過期藥回收“頑疾”,亟待加快建立統一長效的規範化回收機制,讓回收變得相對容易簡單。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建議,國家有關監管部門及時填補過期藥品回收的法規空白,規範公民處理家庭過期藥品的行為,賦予藥店和生産企業回收過期藥品的責任,建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網路,制定回收管理長效制度,改變目前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僅依靠個別企業或政府部門的公益性活動開展的現狀。

業內人士還建議,通過醫改政策進一步普及社區醫療服務,加強對患者用藥安全的教育,對醫保卡的使用加強成本控制,改變居民過度囤藥的習慣。同時,過期藥品回收可以與現有的社區衛生服務政策有機結合,發揮基層衛生服務機構作用,可以引導居民將過期藥品放到社區衛生機構回收,還可以通過社區健康賬戶積分等方式給予鼓勵。

吉林省北藥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經理李維興呼籲,在社區、農村設立專門的過期藥品回收點,由政府主導、多部門協同跟蹤管理。還可以通過回贈非處方藥、回收藥品享受同種藥品折扣等惠民方式,激勵群眾提升過期藥品回收意識。

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研究中心主任楊朝霞認為,政府應鼓勵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引入第三方力量,共同解決藥品回收難題。

“從企業的角度來説,希望有更多的社會力量能夠做後半段無害化處理的事情,而不用企業去承擔這方面的費用。對於從事過期藥品回收的企業,希望國家在稅收減免等方面予以支援。”陳志釗説,對於過期藥廢棄之後的無害化處理,需要有一個明晰的責任,可引領行業協會探索設立廢棄藥品無害化處置專項補貼,對回收處置工作好的企業進行獎勵。

專家認為,可以探索利用“網際網路+”,讓過期藥品回收變得更加簡單高效。今年3月中旬,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發起成立國內首個“全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聯盟”,並啟動了網路線上回收試點,在北京、上海、廣州、成都等國內17個城市上線。用戶在手機上“動動手指”,掃描過期藥盒上的追溯碼,填寫好地址、聯繫方式等資料,就能一鍵召喚快遞員免費到府取藥,完成回收全流程後,還可領取鼓勵優惠券。

據介紹,不同城市裏的快遞員將把收集來的過期藥密封打包,貼上標簽,註明回收點、經手人、回收單位及回收日期等資訊後,統一運輸至聯盟指定、具備回收資質的工廠中,由專業人員進行處理後,投入最高溫可達1200余攝氏度的熱解氣化焚燒爐中進行無害化銷毀。(記者董小紅 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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