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稅擴大試點,帶來哪些變化
發佈時間: 2018-04-12 15:39:44 |來源:光明日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總結河北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水利部聯合在北京等9個省市實施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改革實施首月,試點省市共有4.1萬餘戶水資源稅納稅人按期完成申報,入庫稅款11.96億元。
如今,水資源稅擴大試點進入今年第二個徵期,産生了哪些新的變化?就此,記者進行了採訪。
綠色稅改助推綠色發展
“從河北省試點情況來看,綠色稅改紅利已經初步顯現。”國家稅務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司長蔡自力介紹,試點以來,企業節水意識普遍增強,對526家企業的問卷調查顯示,329家企業已調整或有意向調整用水結構,減少地下水使用,佔比達62.55%。截至目前,河北全省關停自備井935眼,已有117座城市公共供水水廠停止使用地下水,切換為江河水,佔應切換水廠的99.2%。
2018年1月1日,河南心連心化肥有限公司按照水利部門核定的2017年12月用水量11.1萬立方米,共繳納水資源稅19.99萬元,這也是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後入庫的首筆水資源稅稅款。公司辦稅人員宋光釗説,過去公司一直取用地下水,由於處於一般超採區,稅額標準很高,經過稅務機關為企業測算稅負變化後,下一步企業將及早改用地表水,適當增加節水設備,形成綠色發展方式。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樊勇認為,通過擴大試點,將進一步發揮稅收杠桿調節作用,有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同時有利於豐富完善水資源稅制度設計,為全面推開水資源稅制度積累經驗,創造條件。
正向調節促進行業節水意識增強
據了解,此次改革試點大幅提高了洗車、洗浴、高爾夫球場和滑雪場等特種行業的稅額標準。特種行業企業首月平均稅額為每立方米3.52元,較改革前提高近2.3倍。從水源結構來看,地下水、地表水準均稅額分別為每立方米1.3元和0.43元,地下水準均稅額是地表水的3倍。蔡自力説,這有利於引導企業調整用水結構,提升節水技術,倒逼特種行業節約用水。
北京月福汽車裝飾有限公司在北京擁有23家洗車網點,改革前其20家網點使用市政管網自來水提供洗車服務,有3家網點還在使用自備井采地下水提供洗車服務。改革後,企業調整用水結構,轉為使用中水和自來水相結合,地下水使用量大幅下降,水資源稅費負擔也隨之減少。
“水資源稅將地表水和地下水納入徵稅範圍,對一般性取用水按實際取用水量計徵,設置最低稅額標準;同時對地下水超采地區取用地下水、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自備水源和特種行業用水從高制定稅額標準,對超計劃用水採取累進加倍徵收的辦法。”樊勇表示,正常生活用水、城鎮公共供水和工商企業正常用水維持原有負擔水準不變,這樣能夠充分發揮稅收杠桿作用,抑制使用地下水,調節用水需求。
超采地區企業加速轉型升級
2016年河北省100多家城鎮公共供水企業由抽采地下水改為使用地表水,全省地下水取水量較上年下降6.6%。與徵收水資源費時期相比,稅收剛性作用發揮明顯。
處於地下水嚴重超採區的唐山三友集團通過加大地表水用量和提高海水淡化工藝,地下水用量比重從改革前的60%下降到當前的8.7%。同處地下水嚴重超採區的中捷石化、武邑縣電力公司和冀州購物廣場的稅額標準比改革前提高了3倍以上,企業主動要求接入公共供水管網,不再抽取地下水。
“非超採區、一般超採區和嚴重超採區地下水準均稅額分別為每立方米1.19元、2.23元和3.80元。一般超採區和嚴重超採區平均稅額較水資源費分別提高了81.30%和73.52%。”國家稅務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孫群介紹,一般超採區、嚴重超採區地下水準均稅額,分別為非超採區的1.9倍、3.2倍,有利於倒逼超采地區企業減少地下水取用量。
據悉,下一步國家稅務總局將及時總結評估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情況,進一步完善水資源稅制度,更好地發揮稅收調節作用,助力美麗中國建設。(記者楊亮)
相關新聞
新聞熱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