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7%受訪者稱所在企業有“加班文化”
發佈時間: 2018-03-29 15:33:01 |來源:中國青年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加班在當下職場非常常見。有的上班族在該休息的時間依然在工作,更有企業將加班文化作為企業文化的一部分,鼓勵員工加班。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對1980名上班族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50.7%的受訪者稱所在企業有“加班文化”。53.0%的受訪者認為過度加班損害員工身心健康,不利於企業長遠發展,44.1%的受訪者認為過度加班會降低工作效率,讓員工患上“拖延症”。58.8%的受訪者建議企業進行科學工作統籌、人員分工和流程規劃,44.6%的受訪者建議企業建立健全工時協商機制。
46.6%受訪者加班是因為要完成超負荷任務量
劉佳亮(化名)在北京一家公司做程式員,有時候一週五天工作日,每天都會加班。他對記者説,在公司,加班沒有加班費,但有時候加班的項目會有提成。
就職于深圳某網際網路公司的徐惠(化名)平時偶爾會加班。據她介紹,公司每個部門的加班情況不同,她所在的部門不是公司的核心部門,而且自己做事效率比較高,所以加班的情況比較少。但有的部門工作量超負荷,事情做不完,就只能加班完成。“比如我們公司做産品的同事就會比較辛苦,因為出新産品的頻率太高了,每個産品都需要多方面跟進,加班是常態。有一個同事去年5天的年假都沒有休完,因為請一天假要用好多時間來補上休假期間的工作,還不如不請假”。
調查顯示,48.4%的受訪者每週至少加班一次,其中19.4%的受訪者每週加班兩三次,5.2%的受訪者幾乎天天加班。44.7%的受訪者每月加班一兩次,僅5.5%的受訪者從不加班。46.6%的受訪者加班大多是被迫,33.6%的受訪者加班大多是出於自願,19.8%的受訪者表示説不好。
福建省某縣級公安局基層公務員吳傑(化名)説,派出所有突發任務的話會加班,沒有的話一般不加班,具體要看個人所在部門和在部門裏負責的工作。“我自己的工作強度相當大,經常加班。比如我和一個同事曾負責為每家每戶貼二維碼門牌,那段時間就要天天加班”。
關於加班的原因,調查顯示,46.6%的受訪者是因為要完成超負荷的任務量,40.5%的受訪者表示加班時長是績效考核的指標之一,36.9%的受訪者是由於經濟壓力大,想多掙加班費,28.8%的受訪者是因為有職業晉陞壓力,為了給領導留下好印象,24.3%的受訪者是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主動加班。
調查中,50.7%的受訪者稱所在的企業有“加班文化”,30.5%的受訪者覺得沒有,18.9%的受訪者表示不好説。
北京師範大學勞動力市場研究中心主任賴德勝表示,國家對勞動者工作時間有明確的規定,但現在加班現象很嚴重。“一方面可能是企業給的工資比較低,很多員工靠加班拿加班費,這個現象在製造業比較多,比如很多農民工如果不拿加班費,工資就很低。另一方面,有的企業不給加班費,但是企業裏已經形成了‘加班文化’,特別是在創業時期”。
58.8%受訪者建議企業進行科學工作統籌、人員分工和流程規劃
劉佳亮説,他所在的公司大部分員工都得加班。“如果是工作沒有完成,那可以加班。但如果是因為領導決策做得不好,導致大家加班做無用功,那就不能接受了。不過,作為員工雖然心裏不滿,工作還是得繼續做”。
調查中,42.9%的受訪者認為加班對自己的影響是消極的,22.6%的受訪者覺得是積極的,25.8%的受訪者表示不好説,8.7%的受訪者覺得沒有什麼影響。
“我不反對加班,但是加班應該是為了完成可負荷範圍內的工作量,或者是員工自己覺得有額外可以改進的地方去主動加班,加班不能成為常態。”徐惠説,現在有的公司在給員工安排工作量的時候,把加班時間也算在裏面,但在員工輪休、發放加班費等方面又不能按規定落實。
調查顯示,53.0%的受訪者認為過度加班損害員工身心健康,不利於企業長遠發展,44.1%的受訪者認為會降低工作效率,讓員工患上“拖延症”,37.1%的受訪者認為“加班文化”可以為企業創造更多價值,35.3%的受訪者認為這是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34.6%的受訪者認為長期透支運作,很難形成正向的上班文化,30.6%的受訪者認為應急性的臨時加班可以,但加班不應成為一種常態。
“現在很多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加班給錢的比例是比較低的。原因很多,比如工會制度不健全、員工訴求難以得到表達等。”賴德勝認為,員工和公司之間要完善溝通機制、談判機制和訴求表達機制。“工會是能夠代表員工利益的,企業建立工會、員工加入工會,這是一個比較好的保障員工利益的途徑。政府可以進一步施壓、檢查,看看各個企業是否真正在實施這個制度”。
要讓員工科學合理地工作,調查中,58.8%的受訪者建議企業進行科學的工作統籌、人員分工和流程規劃,44.6%的受訪者建議在企業層面建立健全工時協商機制,43.0%的受訪者建議壓縮一些不必要的“文山會海”,34.6%的受訪者建議在行業層面科學制定勞動定額和工時,30.7%的受訪者建議在立法層面明確界定“過勞”,25.1%的受訪者認為員工應勇於對過度加班説不,25.1%的受訪者希望落實帶薪休假,19.8%的受訪者呼籲人們重視生活和工作的平衡,19.1%的受訪者希望處罰侵犯員工休息權的用人單位。
賴德勝表示,企業應該有社會責任意識,在追求利潤的同時,應該保護員工合法權益,給員工長期發展的空間。
受訪者中,一線城市的佔36.1%,二線城市的佔46.7%,三四線城市的佔16.7%,其他的佔0.5%。(記者王品芝實習生吳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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