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夜飯“一桌難求”:需1.5小時吃完 超時另付費

發佈時間: 2018-01-26 10:01:39 |來源:成都晚報 | 李晨 |責任編輯: 曹洋

 

年夜飯預訂有多火請看店家條款

1.5小時吃完超時另付費

春節臨近,不少市民選擇在酒店預訂年夜飯。記者昨日走訪成都多家酒樓、飯店發現,雖然距離春節還有20天,但不少酒店的年夜飯包間已預訂完畢,甚至出現“一桌難求”,有些商家還作出了“1.5小時內”必須吃完的規定,超時消費還要收取超時費。

預訂火爆包間“一桌難求”

在天府西街的一家中餐酒樓迎客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去年12月份他們就開始預訂年夜飯。“現在包間只有兩個了,如果你要預訂,請儘快,不然包間可能一會“就沒有了。”該工作人員説,今年年夜飯的價格與往年基本持平,大年三十晚上人特別多,建議預訂到中午,或者預訂大廳的位置。

高新區一家高檔酒店的市場負責人告訴記者,酒店從元旦後開始接受年夜飯預訂,大年三十當天的11個包間全部預訂完畢。東大街一家星級飯店的市場負責人夏經理也告訴記者:“基本都訂完了,不僅僅是大年三十,從現在至春節前的每週四、五以及週末都預訂得差不多了。”夏經理説,除了普通家庭,還有很多企業、單位。她表示,雖然生意火爆,但酒店不會收取服務費、開瓶費等額外費用。

酒店規定超過半小時收費100元

記者走訪發現,因為年夜飯預訂火爆,有些商家在吃飯的時間上打起了“小算盤”。位於雙流區的一家星級酒店工作人員介紹,預訂年夜飯的人多,而酒店的包間又不夠,因此大年三十晚上分了兩輪,“5點至6點30分預訂的,必須在1.5小時內吃完。”

位於二環路西二段的一家酒店工作人員則友情提醒:“大年三十當天晚上,要在9點30分之前吃完。”工作人員説,因為酒店平時晚上10點關門歇業,大年三十當天,很多員工都想回家與家人團聚,所以酒店將平時關門的時間提前了半個小時。如果超時了怎麼辦?“超時的話,一桌每隔半個小時要加收100元的超時費。”

針對部分酒店的規定,記者隨機採訪了幾位市民。“限時一個半小時吃完這個肯定不能理解,年夜飯就是該和家人慢慢吃慢慢聊,趕時間吃飯肯定吃不好,超時還要收費完全是‘霸王條款’嘛。”市民劉女士説。不過也有少數市民對超過半小時加收100元超時費的規定表示理解,“畢竟工作人員大年三十晚上還在加班。”

律師:侵犯選擇權違反風俗習慣

消協:屬違法行為市民可以舉報

四川華敏律師事務所鄭逢生律師認為,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本無可厚非,但不能以犧牲消費者的權益作為前提。“如果因為顧客不同意限時用餐,就不接受顧客的預訂,同樣侵犯了消費者合理的自由選擇權。”鄭逢生表示,個別酒店作出的“限時”和收取“超時費”的規定涉嫌“霸王條款”,也違反了市民消費的風俗習慣。

“合同要尊重消費者的習慣,‘限時’違反了《合同法》,也違反了《消法》中的‘自由選擇權’。消費者有選擇服務、時效等權力。”對於“收取超時費”的問題,市消協法律事務部主任張威認為,商家在春節這一法定節假日期間這樣做可以理解,但規定的時間要有合理性。

據了解,市消協每年都會發出消費提示,明確告知各餐飲企業,年夜飯限時消費屬於違法違規行為,要求企業自動取消年夜飯限時消費,同時引導已簽訂年夜飯限時消費合約的消費者自覺按序分批次消費。市消協提醒,消費者如發現相關違規行為,可撥打12345進行投訴。同時也鄭重提示廣大餐飲企業,應依法經營,誠信自律。(成都晚報記者李晨)


新聞熱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