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網貸週年考:一年內887家平臺退出 是去是留?
發佈時間: 2017-09-12 10:14:27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 |責任編輯: 曹洋
2016年8月24日,銀監會等四部門發佈《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在業內人士看來,這一方面明確了網貸行業作為我國金融市場組成部分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也意味著行業進入嚴監管的新時代。
此後,網路借貸整治方案、備案管理、資金存管和資訊披露等相關政策不斷落地。密集出臺的監管政策可謂成效顯著,除了校園貸、現金貸等高風險業務受到嚴厲整治,很多網貸平臺面臨接受整改還是轉型的選擇,此間也有不少網貸平臺主動退出,更不乏跑路者。
據統計,這一年時間裏,有887家網貸平臺退出。其中,良性退出的停業和轉型平臺有661家;惡性退出的問題平臺有226家,其中貸款餘額超過千萬元的有47家。
嚴監管下曾經的騙錢套路成歷史
>>“1+3”制度框架下平臺合規成本猛增
在暫行辦法落地一週年之際,銀監會在今年8月24日下發《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資訊披露指引》(下稱“資訊披露指引”)以及相關説明,公佈了網貸機構備案資訊、組織資訊、審核資訊、經營資訊和項目資訊等五個大類共63項信披指標。
銀監會表示,資訊披露指引的出臺,標誌著網貸行業“1+3”(一個辦法、三個指引)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制度政策體系,進一步明確網貸行業規則,有效防範網貸風險,保護消費者權益,加快行業合規進程,實現網貸機構優勝劣汰,真正做到監管有法可依、行業有章可循。
一些分析人士認為,這基本就是向上市公司或銀行係看齊,網貸行業將正式進入“監而有管、陽光透明”的機制,“以往那種拿張PPT或copy(複製)一家網貸平臺頁面就能輕鬆騙到錢然後溜之大吉的套路成為歷史”。
記者梳理髮現,按照“1+3”制度架構,註冊並運營一家網貸平臺難度陡增,需要向工商部門辦理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向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申請備案,向電信部門辦理電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向地方公安機關申請網站備案圖標及編號,與商業銀行辦理資金存管合作,其中辦理備案登記和銀行存管非常嚴格,隨著對資訊披露要求的日益嚴格,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備案法律意見書、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恐也成網貸平臺“標配”。
辦理註冊運營流程繁雜,平臺合規成本亦在提高。有媒體統計,以銀行存管費用為例,因平臺規模、存管銀行而異,普遍費用在百萬元起步;律所、會計師事務所收費基本在15萬~30萬元不等,合計支出約40萬元。綜合上述幾項,為滿足合規要求的支出至少為200萬~300萬元,而一些大型網貸平臺,僅存管費用一項支出就可能達到億元級別。
有業內人士認為,這是網貸行業擺脫污名化、實現優勝劣汰、走向健康發展所必須要付出的成本。
>>業內:中國網貸行業正漸近成熟
“經過一年行業整治和規則落地,網貸企業進一步凈化,投資者也逐漸成熟,整個行業發展向好。過去那種用傍名人等為企業增信的傳播方式,動不動就任性跑路,用各種誇張方式吸引眼球妄圖一夜暴富的不良行為得到很大程度的遏制。”位於深圳的一家網貸平臺小牛線上負責人郭江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在嘉銀金科董事長、你我貸創始人嚴定貴看來,目前中國網貸行業已非常接近成熟形態,這主要體現在對資産獲取渠道的強監管化、資産定價的市場化以及資金與資産匹配的流程化。
嚴定貴向《中國經濟週刊》記者進一步解釋説,資産獲取渠道的強監管化指過去一年裏,在網貸行業合規政策的主導下,校園貸、現金貸、金交所等資産類型被清退或被遏制,網貸行業回歸資訊仲介的本源。
而資産定價的市場化,指在合規資産範圍不斷被縮小的情況下,普惠金融領域內的小額、分散的資金需求卻因為權威徵信體系有限的覆蓋範圍而無法被有效鑒別和挖掘。網貸平臺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提高對於資産風險的定價能力,從而獲取優質資産,並通過不斷迭代創新,降低風險成本與運營成本,正逐漸成為網貸平臺未來的核心競爭力。
資金與資産匹配流程的透明化,指吸取e租寶、金鹿財行等對投資用戶的資金流向缺乏有效的監控手段而導致風險事件的教訓,無論是銀行存管政策,還是資訊披露政策,都體現了資金流向合規化已成為監管的主要方向。
嚴定貴説,“隨著網貸行業規範度不斷上升,網貸利率與基準利率因為資金的跨市場流動而産生更緊密的關聯,併發揮反饋效應。加強對網貸利率走勢和變化特徵的關注,有助於監管部門判斷宏觀經濟的變化趨勢,使其作為一種補充手段,發揮衡量中國金融市場流動性的長效作用。”
他舉例説,今年6月份發生了網貸平臺收益率、國債利率和銀行理財收益率在同一時間週期均出現短端利率或收益率上升而高於中長期的倒挂現象。
記者發現,與2015年前後網貸平臺動輒20%左右的收益率相比,在2017年上半年不少平臺的收益率已降至10%左右,而只有正常的收益率水準才能與其他金融産品利率或收益率産生一定的相關性。
深圳網貸平臺人人聚財CEO許建文非常有感觸的一點是,這一年來監管部門也在努力地引導網貸平臺積極服務小微企業等實體經濟,“一些監管部門在調研公司時,問得非常細,特別是對網貸如何服務小微企業非常關注。”
他分析説,“網貸作為傳統金融的有效補充,能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很好地解決中小企業甚至是小微自雇群體融資難、融資貴的難題。”
嚴監管下網貸平臺是去是留?
>>行業巨頭紅嶺創投宣佈“清盤”:未來3年退出網貸領域
今年7月27日,紅嶺創投董事長周世平突然在官網社區發帖宣佈:“網貸不是我們擅長的,也不是我們看好的,這塊業務最終會被老周清理出去。”他還寫道,清盤網貸業務過渡期大概3年,要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將現有産品全部清理完成。
作為網貸行業元老級的平臺,運營時間已近9年的紅嶺創投宣佈退出引起業內強震。
截至8月29日,紅嶺創投官網顯示,該平臺累計投資金額達2802億元,在行業內僅次於中國平安集團旗下陸金所的交易金額。
自2014年初以來,紅嶺創投開展了大量的大額借款業務,並得以飛速發展,其大單模式也為不少同行所效倣。而大單模式也給紅嶺創投帶來了較大的壞賬壓力,當年8月,周世平自曝平臺有億元壞賬,但同時他承諾平臺墊付。這次自曝風險不但沒有引發擠兌危機,反倒贏得投資者認可。據統計,曝出壞賬的一個月,紅嶺創投全月成交額16.71億元,創下紀錄。
“大單模式+剛性兌付”似乎成了這家平臺的標簽。不過,隨著監管政策落地,網貸行業“小額分散”和“去剛兌”逐漸成為主流,紅嶺創投的模式顯得與監管不合拍。
有業內人士透露,這些監管政策似乎就是為紅嶺創投“量身打造”。周世平曾想借道“金交所”發放“承銷標”,但今年7月初,監管部門叫停了網貸平臺與“金交所”的合作産品。大額資産徹底與網貸平臺絕緣,使紅嶺創投很難整改合規,轉型退出似乎也成了無奈之舉。
7月31日,周世平在紅嶺創投戰略轉型交流會上表示,通過紅嶺創投的轉型升級,打造一個全新的“金控品牌”,紅嶺創投將圍繞産業金融、創新投行、資産管理、財富管理這四大業務板塊進行全新佈局。
據了解,紅嶺創投已有的“産業+金融”佈局包括融資租賃、商業保理。未來,紅嶺創投還將涉足産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風險投資基金、資管、信託等。
>>一年間887家平臺退出網貸業
隨著網貸監管政策不斷落地,一些平臺自知無法符合監管要求,主動退出,其間也有一些平臺跑路。
網貸之家的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27日,有887家平臺退出網貸行業,良性退出的停業和轉型平臺有661家;惡性退出的問題平臺有226家,其中涉及貸款餘額超過千萬元的有47家。
網貸之家研究員陳曉俊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説:“2016年8月底全國有網貸平臺2799家,到今年7月底是2090家,而到8月27日,當月已有21家公司退出。這意味著如果不算新增的100多家平臺,這一年有31.69%的平臺主動或被動地退出了網貸行業。”
從每月退出平臺數量來看,總體上呈下降趨勢。2016年9月停業及問題平臺數量仍然高達114家,2017年7月單月停業及問題平臺數量已經下降至35家,下降幅度近70%。陳曉俊分析説,“之所以呈下降趨勢,是因為在暫行辦法出臺前,已經出現停業及問題平臺集中爆發的情況,其中2016年1月、5月、6月、7月單月的停業及問題平臺數量均超過150家。再加上新增平臺數量較少,所以在絕對量上才會呈現退出平臺數量不斷下降的趨勢。”
以2016年8月24日為時間分割點進行統計分析,停業及問題平臺佔比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暫行辦法出臺前停業、轉型的比例分別為43.12%、0.78%;暫行辦法出臺後停業、轉型的比例上升至70.41%、4.08%。相對而言,跑路、提現困難、經偵介入的平臺數量佔比均出現了下降。陳曉俊表示,“原因是眾多小平臺在嚴厲的監管背景下,無法滿足監管層的要求,選擇主動清盤停止營業,這部分平臺待收較小,比較容易完成清算。”
從全國31個省份來看,除了西藏自治區,其他30省份都有網貸平臺退出。廣東、北京、上海等網貸行業發展規模居於全國前列的地區,停業及問題平臺數量同樣居於前列。在這一年,廣東、北京、上海、浙江和山東5個省份累計停業及問題平臺數量為559家,佔比達到了63.02%。
據不完全統計,這些退出平臺累計貸款餘額達63.7億元。在惡性退出的問題平台中,貸款餘額超過千萬元的平臺有47家,超過億元的平臺有13家,其中位於江蘇的薪滿意融涉及貸款餘額10億元。
所謂貸款餘額,又稱待還本金、待償金額等,通俗地説,指截至當前,P2P平臺已經放出去,沒有還款的錢。貸款餘額是衡量平臺經營規模、安全程度的重要指標。貸款餘額高,説明平臺的借貸規模大,同時,相應的流動性風險可能也高,一旦無法如期收回借款,平臺對投資人的兌付壓力增大,就可能崩盤。
不過在網貸之家研究員陳曉俊看來,“這些平臺累計涉及貸款餘額佔2017年7月底網貸行業貸款餘額的比例約為0.6%,可見對行業影響較小。”截至2017年7月底,P2P網貸行業貸款餘額為10897.08億元。
從退出平臺的股東類型來看,主要分為風投係、國資係、上市公司係、銀行係、民營係等五類。陳曉俊對記者説,“我們發現停業及問題平台中約99%的平臺屬於民營係平臺,民營係平臺由於沒有一個好的背景,在沒有強硬的背景、沒有雄厚資本實力的情況下,嚴厲的監管環境下更容易被淘汰出局。
監管細則仍待明確
據不完全統計,在過去一年間,涉及網貸行業的監管政策,包括全國性監管政策和地方性監管政策出臺近60個,對於“一週出臺一項政策”的節奏,一位業內人士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抱怨説:“現在出臺政策多得難以適應了,並且有時候還經常變,遇到標準不一致的時候更是無所適從。”
一位熟悉P2P業務的法律人士也向記者説:“現在的網貸監管更多偏重行政手段,但監管部門又無可奈何,前期沒有監管,現在只能有點矯枉過正了。”
>>資訊披露標準待完善
其實在銀監會發佈資訊披露指引之前,2016年10月,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下稱“互金協會”)就發佈了《網際網路金融資訊披露個體網路借貸標準》(下稱“資訊披露標準”)。
兩者雖然監管方向大致相同,但是具體到一些細節還是有所出入。以逾期率這一重要指標為例,資訊披露指引沒有提及這一指標,資訊披露標準雖然有相關規定,但並沒有明確超過多少天算逾期,對借款餘額以及代償金額如何計算等也沒有明確規定。
這意味著P2P平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確定寬限期限和展期。
沒有統一標準的後果是,逾期率這個指標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以互金協會官網所披露的88家網貸平臺運營資訊為例,雖然不少平臺的項目逾期率和金額逾期率均為0,但因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結果難免存在粉飾。
如何理解互金協會和銀監會在網貸行業監管方面的作用和地位?網貸之家CEO石鵬峰認為,“目前互金協會的相關標準和規定主要對於協會會員産生約束,而銀監會的相關辦法和指引則是對全行業都有影響。銀監會的作用主要在於制定全國性統一的行業標準,而互金協會的作用則更多是行業自律的推動和建設。”
對此,石鵬峰對《中國經濟週刊 》記者説:“資訊披露標準的建立和統一對於行業的健康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雖然目前存在一些細節上的不一致,但未來各個層面的標準會不斷趨於統一。這樣也才能方便從業機構的執行。”
>>銀行存管屬地化是否必要?
在銀監會發佈的《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中,並沒有對銀行存管屬地有明確要求,而一些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在制定相關規則時,傾向於規定網貸平臺與本地銀行合作。
今年6月1日,上海市金融辦發佈《上海市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管理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網貸平臺需“選擇在本市設有經營實體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商業銀行進行客戶資金存管”;7月3日,深圳市金融辦也發佈了《深圳市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亦包含“銀行存管屬地化”的規定,成為繼上海之後又一明確銀行存管屬地化的重點城市。
此外,有消息稱,浙江和北京的金融監管部門也傾向於銀行存管屬地化,不過尚沒有正式文件出臺。
據統計,7月初,有112家上線銀行存管的網貸平臺不是在屬地有實體經營的銀行進行資金存管,這就意味著,倘若各地全面實行銀行存管屬地化,這些平臺的銀行存管將面臨“推倒重來”。
網貸之家CEO石鵬峰分析説,“屬地化監管模式符合中國國情,也是中國各個行業監管的常態。主要原因在於中國幅員遼闊,各地方差異較大,尤其對於業務複雜、尚未形成統一標準的新興行業,出於對監管成本、效率、可行性等多方面因素的考慮,往往都會存在屬地化的要求。而對於存管銀行的屬地化要求的評判,應該從其合理性和可行性角度出發。比如上海所要求的經營實體,如果專門負責提供資金存管服務的經營實體也算符合要求,那麼其合理性和可行性都會比深圳直接要求分行的規定要好。”
不過,他也建議説,“對於已經完成存管上線的從業機構,也應該給予一定的條件放寬或者過渡緩衝期,否則一段時間頻繁更換存管銀行會對從業機構造成較大衝擊。”
而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科技與網際網路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楊東撰文表示,一些地方規定網貸資金銀行存管屬地化有些不合時宜,地方金融主管部門的具體規定應該按照銀監會“1+3”制度的思想,“如果地方監管機構一意孤行,大行地方保護主義,形成行政壟斷,那麼一旦面臨被起訴,就有極高的敗訴風險。這對於樹立政府監管的公信力和維護網貸平臺正常的經營秩序都十分不利。”
>>整改期間網貸業務規模不得增長?
8月30日,廣州市多家網貸平臺接到監管部門口頭通知,要求整改期間控制業務總量不增長。
而此前,據業內介紹,北京、上海、杭州、大連等地的部分網貸平臺已先後收到口頭或書面通知,要求網貸平臺“整改期間業務規模不能增長,存量違規業務逐步壓降至零,不得再新增違規業務”。
8月15日,網貸行業內流傳著一份大連市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關於貫徹落實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清理整頓工作座談會議精神的通知》,該通知要求大連市的各互金機構要以2017年7月31日業務餘額為基準,業務餘額不得超過此上限。
8月16日,上海市浦東新區金融服務局的整改文件通知更有威懾力,其要求整改期間業務規模不能增長,“如果違反上述承諾或不按要求整改的,將不予辦理P2P備案登記,並在必要時移送‘打非’機制或公安、工商部門依法從嚴查辦。”
一些業內人士表示,存量違規業務逐步壓降至零、不新增違規業務這兩點相對容易完成,但是要求業務規模不能增長,這對許多平臺或是致命性的打擊,“像宜人貸、信而富這些上市公司,規模不讓增長,該怎麼向股民交代呢?”
廣州網際網路金融協會會長方頌認為,受網路借貸行業從業機構數量多、業務“創新”頻繁、部門分工及合規界定都有難度等因素影響,專項整治完成期限已經從最初的2016年底,一延再延,延長到了2018年6月。對於監管部門來講,要控制整體和最終風險,最好的方式是控制總量,不因整改時間的延長而導致總量的不斷增長甚至快速增長,從而導致總體風險擴大。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擔憂,“監管部門整治風險的決心可以理解,但如果操之過急,會不會適得其反。”(記者賈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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