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養老保險缺口逐漸擴大 單靠財政補貼不可持續
發佈時間: 2014-06-19 11:00:26 | 來源: 中國證券報 | | 責任編輯: 曹洋
財政能為養老金買單到何時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將在7月1日正式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將可以轉移銜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離不開財政支援,但解決資金來源問題並不輕鬆。此外,隨著退休人口增加和新增繳費人數增幅放緩,養老保險缺口將逐漸顯現和擴大。據測算,如單純依賴財政補貼,未來90年間,所需外部籌資金額佔GDP的平均比重將為1.98%,每年需拿出財政資金超過10%的部分用於補貼養老保險。可見,完全依靠財政“輸血”並不可行,改革現行養老金運作機制、促進資金來源多元化、盤活養老資産才是解決之道。
單靠財政補貼不可持續
人社部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24733億元,比上年增長13.3%,其中徵繳收入19270億元,比上年增長12.9%。全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19819億元,比上年增長18.6%。與養老金收入增速放緩相對應的是,全國領取養老金的人數正在不斷擴大。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研究中心發佈的《中國養老金髮展報告2013》顯示,2012年有19個省份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不抵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缺口較2011年擴大約240億元。
1998年,全國養老保險基金首次出現赤字,規模為53億元,到2000年增至357億元。為了解決支付缺口問題,我國採取了財政事後“兜底”,即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注入資金彌補養老金的入不敷出。我國政府對養老保險制度的補助包括兩種方式,即中央對地方的補助和省級的調劑金制度。2012年-2050年,中央財政用於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適度財政支出佔其收入比重約為4%-6%,地方財政用於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適度財政支出佔其收入比重約為4%-7%。如果將範圍擴大至佔比更大的城鎮養老保險,其支出佔財政支出比重將顯著提升。
財政用於社會保障支出的規模存在財政適度負擔水準問題,如果超過適度水準,將導致社會保障支出過多,削弱財政對其他領域的支付能力。實際上,養老支出過大已給不少高福利和步入人口老齡化的國家帶來財政負擔。
補缺口需多管齊下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鄭偉預測,2011年至2100年的90年間,在“中成本情況”下,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綜合精算結余是-12%。這意味著,如果想讓基金達到平衡,只能把養老金替代降低12個百分點,或者把養老保險的繳費率提高12個百分點,而這在現實當中都不具備可操作性。如果要彌補精算缺口,90年間所需外部籌資金額佔GDP的平均比重為1.98%,佔財政收入的平均比重為11.64%。“連續90年每年拿出一成多的財政資金用來補貼養老保險,怎麼可能?”
在部分地區,養老金對財政的負擔逐年增長。據上海人社局的數據,上海市養老保險基金的缺口從2010年起突破100億元,財政每年補貼也超過100億元。到2020年,上海可能面臨831億元的養老金缺口。廣東省人社廳官員曾向媒體透露,財政要為納入社保的事業單位人員補繳其工齡測算的工資額28%的養老保險費,就算每個職工平均補繳十年,那至少也要幾十億元,如果再算上按工資額的16%繳納職業年金,數額將更不得了。
新增社保繳納人數增速有限,財政資金又不能完全彌補養老金缺口,未來養老保險基金收入該靠什麼?專家建議,應改革現行養老金運作機制,基礎養老金應由財政部負責預算和籌資,社會保障經辦機構計發,銀行支付;個人賬戶涉及到養老金受託人,應當由國務院負責,建立多部門參與的決策機制,參照和改進企業年金的模式,建立具有信託文化的市場運作機制、資訊披露制度。也可利用央企“紅利”彌補養老資金虧空,使“紅利”流入醫療、養老等領域充實社會保障資金,而非簡單進入政府財政“大賬”。
在增加財政投入的同時,應對養老金缺口還需促進其保值增值。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如果部分養老金能持有股票資産,從長期來看是抵禦通貨膨脹的好辦法。建議成立一個統一的投資機構,專門負責養老金的投資,其投資策略應該是多元化的,證券投資、股權投資、實業投資均可涉及。
新聞熱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