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鄉村振興“主力軍”
發佈時間: 2018-06-14 11:34:50 |來源:中國新聞網 | |責任編輯: 沈曄
6月13日,山東省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專題解讀該省近日出臺的《關於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實施意見》。圖為發佈會現場。 沙見龍 攝
記者13日從山東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山東在政策、財政支農資金、稅收、農村用地、生産經營基礎條件、金融信貸、人才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大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漸成山東鄉村振興“主力軍”。
在當天發佈會上,山東省農業廳二級巡視員于永德解讀了山東近期出臺的《關於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他指出,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推動鄉村振興、帶動農民就業增收具有重要意義。
于永德介紹説,《實施意見》中提出,山東將在財政支農資金分配上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通過項目扶持方式,引導各類主體延伸産業鏈,實現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擴大農産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範圍,落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産、供、加、銷各個環節的稅收優惠;發展“普惠金融”,更好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裝備購入和技術改造升級的融資需求;積極引導網際網路金融、産業資本依法開展農村金融服務;充分發揮信貸擔保公司作用,逐步建立全省農業信貸擔保體系。
根據《實施意見》,在農村用地方面,山東支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依法依規盤活現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展新産業,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合建或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共建農業設施;市、縣(區)根據當地土地利用規劃,支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産和農業新産業、新業態發展所需建設用地。
于永德表示,根據《實施意見》,山東將繼續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傳統農戶的帶動作用,促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向農業;支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綠色、生態、迴圈農業;支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綠色生産、品牌化銷售、智慧化管理等方面制定發展標準。
此外,人才是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重要支撐。于永德稱,山東將著力構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新機制,加強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服務指導;鼓勵基層農技人員進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技術指導服務,吸引科研人員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任職兼職,鼓勵返鄉下鄉人員創辦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記者閱讀《實施意見》時注意到,山東還鼓勵農民以土地、林權、資金、勞動、産品等為紐帶開展多種形式的聯合經營,發展生産、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模式;提倡農民通過集體統一流轉土地經營權提升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水準;試點探索農戶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土地承包權,由村集體統一經營或租賃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讓農戶分享經營收益。
山東正積極發展農業生産託管服務。山東省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總站站長滕希群在發佈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説,農業生産託管是在不改變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前提下,為農民或農業生産組織提供耕、種、防、收等一個或多個環節全部或部分服務的農業經營方式,破解了“誰來種地”的難題,能夠推動農業規模經營和綠色發展,降低農業生産成本,實現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據統計,截至2017年底,山東以綜合託管系數計算的託管面積3200多萬畝,綜合託管率近20%。
山東是農業大省,糧食、肉類、水果、蔬菜等主要農産品總量位居前列,農産品出口總額連續19年領跑中國。截至目前,該省已累計培育從事生産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13萬人、認定2.5萬人,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數量居中國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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