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發佈總部經濟發展新政 瞄準三大方向
發佈時間: 2018-06-07 12:55:30 |來源:中國新聞網 | |責任編輯: 沈曄
圖為發佈會現場。 尹海明 攝
海口市政府6日晚間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海口市支援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下稱《若干政策》),海口發展總部經濟瞄準三大方向。
海口市副市長孫世文説,海口市將從三個方向發展總部經濟,一是引進跨國企業、國內大型企業集團等總部企業在海口落戶、集聚和發展;二是鼓勵海口市現有總部企業做大做強做優;三是培育海口市現有企業發展升級為總部企業。同時,將引進境內外知名的會計、法律、管理諮詢、培訓等專業服務機構,為總部企業提供支援服務。
《若干政策》適用於在海口市範圍內設立,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地在本市並取得海南省促進總部經濟發展聯席會議依據《海南省總部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頒發認定證書的總部。
孫世文説,《若干政策》獎勵補貼主要包括落戶獎勵、辦公用房補貼、經營貢獻獎勵、人才激勵、集聚區獎勵、培育獎勵等六個方面。與其他城市相比,海口市總部經濟政策具有經營貢獻獎勵更為優惠、辦公補貼力度空前、人才激勵更具吸引力、特設集聚區獎勵等特點。
孫世文表示,在經營貢獻獎勵方面,海口市將對現有總部年地方財力貢獻市級留成部分環比增長額的50%予以獎勵,獎勵期限五年;對新落戶總部年地方財力貢獻市級留成部分(不含個人所得稅),前三年給予60%、後兩年給予40%資金支援。
根據《若干政策》,海口對經認定的總部企業首次被評為世界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2000萬元獎勵。租用辦公用房的總部企業,五年內可獲得最高補貼金額300萬元;對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總部企業,可獲得最高補貼金額1000萬元。海口市計劃對年薪50萬以上高層管理人員、專業技術骨幹和國際組織(機構)地區總部經認定的高級管理人員,按其繳納的工資薪金所得地方財力貢獻市級留成部分前三年50%、後兩年30%給予獎勵。同時,總部企業高管人員享受海口市相關人才服務政策,包括落戶、醫療、子女教育、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保障等。
圖為海口市國興大道一景。 尹海明攝
《若干政策》規定,海口市將增設海口市總部經濟發展促進機構,為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代辦扶持政策兌現等“一站式”綠色服務。在市政府服務中心設立總部企業綠色服務窗口,經認定的總部企業需要辦理行政審批手續的,憑認定文件可享受全程代辦和優先服務。重點引進並對海口市産業發展具有重大帶動作用的龍頭企業和知名機構,可以申請為總部經濟企業,並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給予重點支援。
《若干政策》還制定了相應的約束條款,企業在申請獎勵補貼資金過程中,如未達到其承諾對地方財力貢獻的,應全額返還已獲得的獎勵補貼資金;總部企業(國際組織(機構)地區總部除外)每年享受本政策的獎補金額,不超過總部企業當年在海口産生的對海南省級和海口地方財力貢獻總額,超過部分可結轉到後續年度予以撥付。
孫世文表示,政策實施過程中,對落戶企業的獎勵和支援要與其經濟回報掛鉤,原則上不能超過企業繳納的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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