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樓市調控加碼:以家庭為單位限購 拿證3年可轉讓

發佈時間: 2018-05-16 15:45:37 |來源:中國新聞網 |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 沈曄

 

成都樓市限購政策15日再次升級,在原先的“限購令”上將住房限購對象由個人調整為家庭,並規定在全市範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當日,成都出臺《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成都的限購方式由只考慮新購住房套數調整為新購住房時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數。

根據《通知》,夫妻雙方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記者梳理髮現,成都以家庭為單位限購並非個例,北京、上海、海南等地限購均是以家庭為單位。

對於緊急出臺的限購新政,成都官方解釋稱,為了支援合理自住需求,做到職住平衡,遏制投機炒房行為,成都借鑒其他城市成熟經驗,對原有調控政策進行了完善。

據了解,2017年11月,成都成為北京、上海、南京、長沙後中國第五個進行搖號購房的城市。搖號政策出臺後,成都二手房市場量價雙增長。2018年3月底,成都實行“剛需”優先搖號購買新商品房的政策,二手房交易開始放緩。

“雖然‘剛需’優先,但是由於以個人為單位限購,出現了老人、小孩排隊搖號的情況。”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劉璐認為,以家庭為單位限購可以提高限購的有效性,讓購房流程更加規範與公平,緩解房地産市場的供需矛盾。

此外,成都當日還發佈了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新規,規定一個家庭一次只能參與一個項目搖號,騙取購房資格者3年內不受理其購房登記。

成都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成都實施購房搖號後,受新房、二手房價格倒挂以及資金保值增值需要的影響,導致不少居民為了買到房子同時在多個樓盤參與搖號,容易産生誘發恐慌性購房情緒、增加家庭債務負擔、預埋違約風險等一系列問題,出臺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新規是為了引導居民理性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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