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完善住房限購政策:將二手房納入限購範圍

發佈時間: 2017-03-24 10:03:14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責任編輯: 沈曄

 

據成都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成都市今日出臺《關於完善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規定將於3月24日起開始實施。通知指出,二手住房納入限購範圍,購房者在住房限購區域購買二手住房的,應符合成辦發〔2016〕37號、成辦發〔2016〕45號文件規定的購買商品住房條件,且只能新購買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資料圖:工作人員向看房諮詢的民眾介紹情況。中新社記者 劉忠俊攝

通知還規定,在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區域內購買住房的,購房者須具有限購區域戶籍,或在限購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限購政策繼續按成辦發〔2016〕45號文件執行,但其中非本區戶籍居民須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通知提到,對於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端人才等,經所在區政府(管委會)認定後,其購房可不受戶籍、社保繳納時限的限制,但所購商品住房自合同備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載入不動産登記簿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轉讓。

通知強調,加強市場監管,規範市場秩序,嚴厲查處違規收取誠意金、虛高裝修費用變相提價、偽造或虛開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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