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新年監管聚焦三大重點 大批新規還在路上
發佈時間: 2018-01-30 14:19:10 |來源:南方日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回望2017年保險市場,監管頻頻亮劍:項俊波落馬、監管文件如暴風雪般襲來……不僅消除行業發展隱患,處罰力度亦是史無前例。
繼去年開出超過900張罰單、罰款1.5億元之後,新年保險業嚴監管再度升級。在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剛為2018年定下基調的一天后,保監會一日連發5張監管函,嚴懲保險公司電銷或網銷違規行為。3天后,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正式出臺。分析人士認為,2018年行業嚴監管趨勢將進一步延續,而長期嚴監管環境將有利於保險行業長期健康發展。
去年全年罰款1.5億元
事實上,保險業嚴監管舉措從去年已經開始。2017年是金融監管大年,保險業明確防風險為首要任務。
去年4月9日以來,保監會針對保險業存在的突出風險和諸多亂象,有針對性地出臺了“1+4”系列文件,修訂完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26件,數量之多,史上罕見。
處罰力度更是史無前例。2017年保監會系統共處罰機構720家次、人員1046人次。有數據顯示,2017年整個保監系統共作出行政處罰977張。其中,罰款1.5億元,同比增長56.1%;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24家;撤銷任職資格18人;行業禁入4人。
記者注意到,在保監會去年開出的罰單中,浙商財險拿下了2017年最大罰單,罰款金額高達202萬元。步入新年,監管風暴還在持續升級。新年前半個月內,保監系統官網就已公佈罰單94張,其中保監會公佈罰單共5張,各地保監局公佈罰單共89張。
1月17日,保監會發佈《打贏保險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總體延續嚴監管的政策導向,提出要用3年時間做好3項重點工作,即“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範化解處置”“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薄弱環節監管制度建設”,並明確了各項子任務的優先級。1月22日,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舉行,在確定了2018年基調——“作風建設年”的同時,為新一年監管工作“劃下重點”。
就在會議結束的第二天,保監會一口氣連發5張監管函,直指紫金財險、華安財險、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招商信諾人壽、光大永明人壽5家公司的電銷或網銷違規行為。除了在銷售端的違規行為,過去一段時間以來,資産端也暴露了不少風險,業界對於修改險資運用管理辦法早已有所共識。
記者上周從保監會獲悉,經修訂後的《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已于日前正式出爐,並將於4月1日施行。辦法明確要求保險資金運用應當堅持獨立運作,保險公司股東不得違法違規干預保險資金運用工作。
“綜合來看,有效控制風險、引導保險資金在與其負債風險匹配的範圍內進行合理運用是新管理辦法的基本理念,這也與目前監管降杠桿、控風險以及資管新規去通道、去嵌套等監管理念趨同。”國泰君安證券非銀金融分析師劉欣琦分析説。
一大批新規還在路上
過去一年來,保險業雖經歷了不少考驗,但在強監管、防風險、治亂象、補短板、服務實體經濟、“1+4”系列文件的引導下,行業市場亂象得到集中整治,如非理性舉牌、境外收購等激進投資行為已基本消失,一些業務領域亂象問題也得到遏制。
從目前行業來看,據保監會披露,截至2017年12月末,保險機構資金運用餘額為14.92萬億元,同比上升11.42%;行業實現投資收益率5.77%。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下,監管政策在規範行業的同時,起到了引導市場健康發展的有效作用。
同時,保險脫虛向實成效也在逐步顯現。數據顯示,去年保險業為全社會提供風險保障4154萬億元,同比增長75%,投資型業務大幅收縮,普通壽險規模保費佔人身險業務比重47.2%,較上年提升11.1個百分點。
不過,防控金融風險的這只“手”仍不能放鬆。據不完全統計,今年開年以來,保監系統已開出高達2000萬元罰款金額的罰單,主要涉及欺騙投保人、虛挂仲介業務費、業務數據不真實等亂象整治。
業內人士指出,由此不難看出,2018年保險業從嚴監管態勢仍將持續,對主要責任人與機構“雙罰”仍會成為常態。在保監會主導開展的“治亂打非”專項行動下,2018年監管機構的“牙齒”勢必更“鋒利”,各地保險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將不斷被曝光。
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張忠寧表示,做好今年保險監管工作,需要把防控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力爭用三年時間,有效防範化解處置保險業各項風險,提升全行業風險防範能力和水準,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公司、重點環節,打贏防控重大風險這場硬仗”。
保監會相關人士透露,未來一大批保險新規還在路上,將修訂《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起草《保險公司治理監管辦法》,提升公司治理剛性約束,建立健全保險公司市場退出機制等。(記者郭家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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