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千網貸逾期者個人資訊被網上公示 專家稱涉嫌違法
發佈時間: 2016-10-25 13:19:20 |來源: 中國青年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姓名、照片、身份證號碼、家庭地址、學籍資訊、本人電話,甚至父母和同學的手機號全部被曬在網上。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近日發現,一家名為“中國信用黑名單”的網站公佈了4242條網貸逾期者的個人資訊,詳細程度令人震驚。
該網首頁印有工商部門的盾牌標誌,似乎為政府網站,但ICP備案顯示,該網主辦單位實為“上海泰保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面對質疑,該公司工作人員稱,網站僅作為第三方平臺,所有資訊都是其他網貸公司提供的,“網貸公司已與貸款者約定,若對方逾期未還款,則有權通過網際網路公佈其個人資訊,這是合法的,如有異議,那你就去起訴好了”。
10月24日下午,在記者採訪之後,“中國信用黑名單”網站已無法訪問。
身份證號等個人資訊均被公示
“中國信用黑名單”網站首頁風格簡單——白色背景,上方有一工商部門盾牌標誌,下方是一個搜索框,輸入姓名、手機號或身份證號即可查詢該資訊是否被納入黑名單。
搜索框下方列出了一份“最新黑名單”,近3000行內容,每行包括貸款者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逾期本息、逾期天數等資訊,各行名字偶有重復,但數量不多。
這還不是最全的資訊。記者點擊“馬××”等人名後看到,貸款者的微信號、支付寶賬號、家庭住址以及包括學校名稱、入學時間、專業、班級、學號、宿舍號在內的學籍資訊、貸款者手持身份證拍攝的正面照、身份證原件正反照片、學生證內頁照片,甚至父母、兄弟、同學等多位第三方的姓名、電話等各類資訊都羅列得清清楚楚。
隨機點擊十余名貸款者發現,每個人的頁面都包含了上述資訊,且資訊均未做模糊處理。
記者隨機撥打十余名貸款者的電話,接通的貸款者中有人説“自己的手機前段時間丟過,個人資訊被冒用,已向公安局報警”,有人聲稱“室友以自己的名義貸款,自己現在還在幫忙還款”,還有人認為該網站非官方徵信平臺,是詐騙網站,對自己的貸款情況表示並不知情。
李碩是重慶傳媒職業學院的一名學生,網站資訊顯示,其逾期本息共5012元,已逾期262天。記者通過網上公佈的他母親的電話聯繫上了他。
李碩稱,自己的大學室友因為急需用錢,在他上大二、大三期間,用他的資訊進行網路平臺貸款。“剛開始他沒告訴我用資訊幹什麼,後來發現被室友拿去貸款了,之後他退學了,已經半年聯繫不上了”。
李碩表示:“有的平臺會顯示你什麼時候借了錢,應該還多少,會發資訊提醒。上海這個(指上海泰保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沒有發送任何資訊給我。”
今年1月,有平臺給李碩打電話,説他欠700元,已逾期兩個月,一共要還3000多元。當時李碩也沒多想,正好手頭有錢就把錢還了。之後,李碩又接到電話,説還有兩個欠款,一個本金500多元,一個本金600多元,已逾期6個多月。“中間沒有給我發任何資訊,一下子要求我還1萬多元,對於這麼高的利息,我不能接受。”他表示。據李碩回憶,室友是在網上簽的協議,約定逾期1天,利息17元。
記者注意到,網站首頁底部有一“查看更多”連結。截至10月24日下午,共可看到213頁資訊,最多的逾期402天,最少的60天,逾期金額少則數百元,多則上萬元。這些被公示的絕大多數為90後甚至95後大學生,另有少數70後白領。
公司工作人員稱自己有權公示這些資訊
工商資料顯示,網站主辦單位“上海泰保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註冊資本2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朱拴保。公司經營範圍涵蓋投資管理、電子商務、市場資訊諮詢與調查、電腦網路領域內技術服務等。
資料顯示,該公司在工商局登記的網站僅為一家名為“微眾籌”的網站,並無“中國信用黑名單”。
記者以貸款者家屬的名義與該公司工商資料年度報告載明的聯繫人取得了聯繫,對方自稱姓李,承認“中國信用黑名單”為上海泰保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網站,並聲稱自己是第三方平臺,經過網貸平臺授權有權公示這些個人資訊。
該李姓工作人員稱,貸款者和網貸平臺簽署的借款合同上已寫明“如果逾期,網貸平臺有權利通過網際網路的渠道發佈貸款者提供的資訊”。公司在公示資訊前,會確認合同是否存在、是否有本人簽名,確認後即發佈,“我們只要求保證資訊的真實性。”
當記者要求撤下個人資訊時,遭到了對方的拒絕。對方要求記者和網貸平臺聯繫,稱只有網貸平臺那邊的逾期記錄被劃掉後,網站上的資訊才會下架。
“貸款平臺委託我們發佈資訊,和你沒有任何關係。”對方稱,如果貸款者和網貸平臺簽訂的合同中,約定了逾期後網貸平臺可以公示提交的資訊,當真的逾期了,網貸平臺將貸款者提交的資訊通過網際網路渠道公佈出來,是合法的。“你可以起訴網貸平臺,説你和他們簽訂的合同不對。但這是你和網貸平臺的關係,和我們沒有任何關係。我們只是受他的委託,將這些資訊公佈出來。”
當記者最後問及“中國信用黑名單”的行為是否侵犯了個人隱私,對方回復,如果有疑義,可以起訴公司,公司法人會找律師應訴。
記者注意到,該網站所匯集的借款平臺包括小微學貸、極速學貸、閃電學貸等,但3家網貸平臺的客服電話均無人接聽。
小微學貸App的《註冊服務協議》顯示,用戶確認本服務協議後,本服務協議即在用戶和小微學貸之間産生法律效力。其中第六項的隱私規則説明,小微學貸對於用戶提供的、自行收集的、經認證的個人資訊將按照本規則予以保護、使用或者披露。當用戶作為借入人借款逾期未還時,小微學貸及作為借出人的其他用戶可以採取發佈用戶的個人資訊的方式追索債權,但小微學貸對上述行為免責。
此外,小微學貸、極速學貸和閃電學貸App的服務協議裏均寫明:用戶的借款逾期超過30天的,學貸有權對用戶提供的及學貸自行收集的用戶的個人資訊和資料編輯入網站黑名單,並將該黑名單對第三方披露,且學貸有權將用戶提交的資料或學貸在公開領域了解的用戶的情況與任何第三方進行數據共用,以便網站和第三方催收逾期借款及對用戶的其他申請進行審核之用,由此因第三方的行為造成用戶損失,學貸不承擔法律責任。
專家稱該網站大批量公示個人資訊涉嫌違法
多位專家在採訪中表示,像“中國信用黑名單”這樣的網際網路金融網站大批量公佈名字、手機、家庭住址等個人資訊是不合法的。
關於黑名單,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第一條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早已作出明確規定。其中規定,執行懲罰行為的主體只有人民法院。
“政府有必要取締這樣的網站。”中央財經大學網際網路金融與民間融資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法學院教授郭華表示,個人網站對於獲取到公民的個人隱私資訊是無權公佈的,也無權給其他人提供場所公佈,“民間無權製作黑名單,信用評級也不行。”
在北京京師事務所王殿學律師看來,平臺的上述説辭也不成立。由於該平臺無法確定看到的合同是否能體現本人意思,也無法分辨欠錢是因為逾期未還還是別的糾紛。“只根據一份有簽名的合同就確認可以公示個人資訊,很明顯是侵權。”他表示,在民事上,網貸平臺和這家網站屬於共同侵權行為,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和名譽權。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許浩律師認為,即使合同簽署雙方同意可以公開資訊,也應該有限度。被欠款一方只要事實真實,可以在網上發佈資訊,不擔負任何侵權責任。但若授權第三方網站發佈,就是侵權行為。
“網站和網貸平臺都有問題。”許浩表示,首先合同約定的內容可能已經涉及公民隱私權,與現有法律相違背。其次,該網站公示個人資訊的行為還侵犯了第三方隱私權,“父母、兄弟、同學是無關方,逾期欠款也與公共利益無關,他們的個人隱私權受法律合法保護”。
他建議,該網站中的資訊被公開者應當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該網站和相關網貸平臺停止侵權,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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