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用記錄保留5年 所謂“黑名單”並不存在

發佈時間: 2016-10-24 11:53:00 |來源: 錢江晚報 | 作者:薛文春 |責任編輯: 曹洋

 

信用卡還款逾期,三次就要被拉進“黑名單”?

記者求證:“徵信新政”是假消息

個人信用記錄保留5年

所謂“黑名單”並不存在

這幾天,有一條名為“中國人民銀行出臺徵信新政”的消息,在金華人的微信朋友圈裏廣為流傳。很多人在轉發的時候,説自己曾經有信用卡逾期的情況,擔心自己會被加入“黑名單”。截止記者發稿,這條微信的閱讀量已經超過了10萬+。

這條微信稱:“原紀錄週期5年提升為7年,且T+1了,超過一天為逾期!連續逾期三次者拉入黑名單!有了黑名單飛機票、高鐵票、賓館,手機都無法享受!子女無法上重點學校!身份證就有問題了,相當於蓋個章!失信者必定寸步難行!且用且珍惜!”

看起來説得頭頭是道,甚至有不少在銀行工作的人都在轉發。到底是不是真的?記者聯繫了中國人民銀行金華市中心支行徵信科,並給工作人員出示了這條微信。對方表示,這是一條假消息。目前並沒有收到過有關“徵信新政”的文件。

個人信用記錄仍保留5年

“T+1”5年前就上線了

中國人民銀行金華市中心支行徵信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於這個假消息已經給市民帶來很多不必要的擔憂,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已經在第一時間通過微網志進行了辟謠。對“徵信新政”這一假消息,做了五點回應。

其中,關於不良資訊記錄的保存年限,回應是這樣寫的:“不良記錄將在您還清欠款之日起保存5年,5年後該不良記錄將被刪除。”由此可見,個人信用記錄仍然為保留5年,並沒有提升為7年。且個人徵信數據“T+1”,是個人徵信系統的一種信貸資訊採集方式,于2011年就已經上線了。

沒有什麼所謂的“黑名單”

只對“老賴”限制高消費

文中稱:“超過一天就算逾期,連續逾期三次者將被“拉入黑名單”。在黑名單內的人員,將無法乘坐飛機、高鐵、入住賓館,連手機都不能使用。更嚴重的是,黑名單內人員的子女無法上重點學校”。對此,回應表示:這種説法與實際不符。

最高人民法院對“對失信被執行人”有明確規定,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限制高消費。如禁止乘坐飛機和列車軟臥等。這是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文明辦、公安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銀監會、國家工商總局、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路總等部門合作建立的聯合懲戒機制。

關於是否被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要諮詢當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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