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陽佳節今又到 老年騙局知多少
發佈時間: 2016-10-09 14:54:04 |來源: 雲南網 | |責任編輯: 曹洋
截至2015年底,昆明市60周歲以上的戶籍老年人口95.04萬。據不完全統計,昆明還居住著10余萬戶籍外老年人。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由於受消費觀念、意識、知識、資訊等方面因素的影響,老年人仍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合法權益更易受到侵害。隨機調查中,大多數受訪老人表示自己不會上當受騙,但實際情況卻相反……
套路
記者發現,以老年人為目標群體的保健品銷售企業,不僅用一些小恩小惠籠絡老年人,更是熟知老人的情感和心理需求,也深諳如何獲得老人的信任。看似滑稽實則暗含各種套路的銷售陷阱,讓老人們最終淪為待宰的“羔羊”。
街頭髮傳單
日前,記者在大觀樓公交站附近看到,將近20名年輕男女專門針對老年人在散發傳單。
傳單內容包括慶祝香港頤壽園國際成立20週年的感恩大回饋、全國長壽工程贈愛心物資、惠民長壽工程免費領取惠民物資等。記者查詢發現,裏面許多內容都是子虛烏有。
通過走訪,記者在北辰大道、白馬小區、篆新農貿市場、新聞路、南屏街、青年路等地方均發現專門針對老年人發傳單的情況,這些“企業”多在寫字樓辦公,此外幾份不同傳單中用到的地址卻是相同的。此外,更有“企業”以入戶調查為幌子引老人上當受騙。
忽悠做會員
號稱免費領取物資的活動,究竟怎樣?記者根據某傳單上的地址,到新聞路一寫字樓,由62歲的賈女士幫記者了解情況。
通過錄音,記者發現,一有老人進入,工作人員便會説服其辦理會員,稱辦理會員好處多多,可每個月免費領取一次諸如雞蛋等禮品,還可以通過積分來兌換禮品。
而辦理會員只需填一張表格,外加50元的手續費。表格除了名字、年齡、聯繫方式外,還有各類營養品對各類疾病的預防和治療。
當賈女士提出是否可以將表格拿回家仔細看看後被拒絕。
小便宜誘惑
由於賈女士的行為,引來女子懷疑,未成為會員。
就在當天,一位80多歲的老人説:“我以前就來這裡領過麵條。那時候是在5樓,他們讓我交了10塊錢,給了我一把麵條,説是以後有其他的活動會聯繫我來領,結果後來人都不見了。”而這一次,老人遇到了和上一次同樣的情況:填表、交錢、當會員。
記者了解到,不少這樣的“企業”的確會以小恩小惠來示好,從而吸引老人受騙。此外,這些企業往往用一些“科學實驗”來證實自己産品的優勢,讓不少老年人更是對産品功效深信不疑。
用親情行銷
“不是現在的老人太笨了,是騙子都學老年人心理學了。”老人楊賢説,他幾年前曾和老伴一起參加某公司舉辦的莊園三日遊活動,“可以説,這些工作人員真是比孝子還孝順。”
在莊園待的幾天,年輕的工作人員每晚都幫老人洗腳,幫老年人剪指甲,態度溫和,如子女孫輩一般跟老人聊天,“真的是太厲害了,我的心都軟了。”而在最後一天拿出保健品讓老人購買時,不少老年人都無法拒絕。
記者觀察發現,這些工作人員對孤寡老人、身有疾病的老人更為熱情貼心,讓這些老人將工作人員當做親人,從而進行牟利。
維權
老年人消費維權難
記者調查發現,上當受騙後選擇消費維權的老年人比例較小。
除商家親情行銷外,不少老年人也並不了解如何維權,甚至不知道撥打消費者熱線,而更多老人選擇沉默是因為不願讓家人知道。
“我們做了一些問卷調查,90%的老人購買保健品,子女是不知情的,在遇到保健品促銷時,選擇和家人商量、不購買的比例是最少的。”昆明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江建忠坦言,由於這些保健産品多在臨時地點進行促銷,消協通常是到了當地卻發現已經關門或者已經撤離。
“還有就是投訴主體的資訊太少,經營者是誰很多老年人也説不清楚。”江建忠説,他們幫老年人維權時,通常由於老人提供的消費資訊和依據不清楚,從而增加了維權難度。
昆明市消費者協會提醒老年人,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多與家人商量,了解保健品與藥品的區別,養生保健也應該去正規醫院或機構去諮詢,切不可有病亂投醫。
【説法】
非法銷售或可追刑責
那麼法律是否能對此類事件有所約束呢?為此,記者採訪了雲南雲都律師事務所尚顯達律師。
尚顯達説,老年人被忽悠為“會員”買“直銷産品”的原因就是這些商家都抓住了老年人退休無事做的心理特點和老年人年邁體衰後分辨是非能力下降的特點,導致了這些保健品變成了老年人的專買品。
而事實上,這些商家的銷售行為是否合法,所謂的這些“直銷品”是否經過國家機關正規檢驗,這些問題都是很大的疑點。而老年人都覺得並沒有上當,並不吃虧,這些都讓年輕人非常頭痛。
尚顯達説,如果商家銷售的産品是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甚至有些所謂的“保健品”不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核準的合法産品就非法上市的,不是國家市場管理機關批准就非法經營的,那這些非法經營的商家問題就大了。當然,如果這些商家採用了欺騙手段以賣物品的名義,以低價高賣而欺詐老年人的,根據《老年人保護法》的規定,那也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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