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直播是時候告別野蠻生長了

發佈時間: 2016-09-13 14:06:50 |來源: 新京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截至今年6月,網路直播用戶已高達3.25億,意味著每10個網民中就有將近5個人在消費網路直播。一個體量巨大又創生不久的市場,在圈住用戶的同時更要留住用戶、對用戶負責。新興商業模式在野蠻生長中暴露出問題不可怕,正視、剖析、解決與避免方是正道。

不僅是不叫“TV”這麼簡單

直播産業如火如荼,任何一條新的政策出臺都能成為網路熱門話題。9日,廣電總局下發《關於加強網路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這條重申網路視聽節目直播機構要依法直播的新規,被眾多網友解讀為“直播TV改名令”。

這個解讀源於《通知》裏一條引人注目的規定,就是將“電視臺”、“TV”等尾碼名界定為“廣播電視專有名稱”,直播平臺未經批准將不得以此開展業務。正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總局規範名稱的背後是要更進一步明確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定位,為網路直播平臺建立必須的門檻。

同樣是鋪好渠道銷售內容,網際網路直播與傳統廣電的不同點在“準入門檻”,相同點則在 “影響力巨大”。傳統廣電頻道涉及信道分配,從業者需培訓上崗,機構有著固定的辦公場所。這些較高的門檻讓內容生産與違規懲戒都有著明確的保障與約束。“電視臺”、“TV”等專有名稱背後,是幾十年努力與堅持凝成的專業精神與品質保證。

而資本催生的數以百計的App、數以百萬計的主播,讓用內容影響社會認知的門檻變得低到不能再低。門檻降低一方面宣告著視頻內容創業風口到來,另一方面也讓一些博人眼球的不合格內容擠佔了權威媒體的生存空間,擾亂了視頻內容市場的正常秩序。

行業中的一些領頭企業如YY等,早已在獲得了文化部的網路文化運營許可證和廣電總局的視聽節目許可證後,走上了有法可依、良性迴圈的發展道路。《通知》的問世更進一步地督促著直播平臺把品質、責任挺在前面。

監管是對影響力負責

網路直播行業的精細監管,不僅是守住門檻,更是對影響力負責。傳媒經濟學上有個概念叫做“序參數效應”,意思是傳媒內容在商品屬性之外,更是為公眾提供理解社會參考點的公共物品。輕鬆刺激的泛娛樂內容往往能夠吸引觀眾的即時感官,內容背後深刻的價值觀和可能的社會影響往往難以事前預判。

一個低俗段子、一個曖昧動作,斷然不會摧毀社會的道德倫理,然而如此內容屢登頭條,就會從“辣眼睛”變成“毒心靈”,無意中擾亂公序良俗。媒體內容影響的隱蔽性,更要求監管者在內容生産之前先行訂立好明確、有效、有執行力的規則。今天,在微網志裏搜索關鍵詞“直播”,10條搜索推薦裏有3條會提及直播一些難以啟齒的內容。不合格內容的氾濫,更凸顯了訂立內容生産規則的緊迫性。

截至今年6月,網路直播用戶已高達3.25億,意味著每10個網民中就有將近5個人在消費網路直播。一個體量巨大又創生不久的市場,在圈住用戶的同時更要留住用戶、對用戶負責。新興商業模式在野蠻生長中暴露出問題不可怕,正視、剖析、解決與避免方是正道。自今年4月多家網路直播平臺訂立公約至今,一個漸趨明確的網路直播政策與規則體系正在形成。這不僅關乎行業的公平與明天,更關乎注目著這個行業的億萬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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