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證買賣調查:50元代開實習證明 100元開病假條

發佈時間: 2016-08-17 10:50:16 |來源: 人民日報 | 作者:李茂穎 |責任編輯: 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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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時代,資訊得到快速匹配,購物、交易更加便捷。不僅實體貨物,連實習證明、醫院病假條、公文報告、各式證件等,在網上都成了待價而沽的“商品”,不時熱賣……這些“貼心”“週到”的服務,給社會帶來的究竟是便捷還是隱患?交易行為除了違背道德原則,是否涉嫌違反法律法規、又該如何進行監管?請看記者調查——

暑期已近尾聲,雲南某高校學生小王,開始考慮開“實習證明”的事兒了。雖然痛快玩了近兩個月、哪兒也沒去實習,但他並不著急:“網上可以買個實習證明。從提供單位印章到代寫實習評語,各種服務應有盡有……”

記者了解到,不僅實習證明,像代開醫院病假條、代寫公文報告、代訂證書……網上可以提供一系列無微不至的“一條龍”服務,通過網路買賣,好像所有的煩惱立刻會找到解決渠道,為難之事大可不必再費心求人。

但這些“貼心”“週到”的服務,真的“靠譜”令人放心嗎?

看起來似很“美”

無論是病假條還是實習證明,網購都能“私人定制”

“病假條中心,是您生活中想休息時的不二之選。”網路上,一個代開病假條的賣家打出了如此標語。“簡介”一欄上,赫然寫著“請加微信、QQ,病假休假,病假單,三甲醫院診斷證明,病歷本、化驗單、費用清單等一應俱全……”

“想請假,能幫忙開個病假證明不?”記者按照網站上的QQ號進行聯繫後,馬上得到答覆:“100元一張,全國各地都可以開。”記者告知所在地區後,賣家立刻提供了三家當地醫院供選擇。

據了解,在網上購買病假條,需要提供個人詳細資訊,售價在100元到200元左右不等。賣家傳來的病假條模板有模有樣,抬頭是病情證明單,並有病人姓名、診卡號、就診日期、病情診斷、科室、醫生等一應資訊,還附有一串防偽碼。

“想寫什麼病,您提要求就可以,假條保證真實有效。”網上賣家再三保證,病假條是醫院開出來的,可以根據買家想請假的天數來建議病假條種類。從各種病假條模板來看,幾乎都是清一色的“闌尾炎”“腰椎間盤突出”等疾病。

相比于病假條,網購“實習證明”似乎更加省時省事。小王告訴記者,他多次網購“實習證明”:“交了錢當天就能開,也不貴,50元就能搞定一張,省了多少麻煩?”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很多“實習證明”的賣家本身有經營的公司,兜售實習證明只是附帶“業務”,只要買家需要,就可以提供帶自己公司公章的實習證明。如果公司種類不符合買家需求,他們還能根據買家所在地區和需要的實習崗位進行“私人定制”。“我們公司在別的地區有些合作單位,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開具證明,公章都是真的。”一位賣家表示。

買賣方都違法

網購證明多為偽造,買家知假買假,購買行為涉嫌違法

通過網路購買“病假證明”“實習證明”,看起來方便省事,但實際上存在很多隱患。

根據賣家提供的可開病假條的醫院名單,記者聯繫了一家醫院。醫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病假條分為門診假條和住院假條,門診假條能開10天左右的休息證明,想要更長的通常需要住院假條。

據介紹,醫院開病假條有嚴格的程式,正規的假條上面既要醫生個人的簽名、印章,還要蓋相關科室的印章,且需存檔;一張病休證明不是某一個人能夠獨立完成的。“通過私人關係找來的,偶爾開一兩張‘人情’病假條還是有可能的,但是放到網上大規模售賣就不太可能了,除非醫生想砸自己的飯碗。”這位工作人員説,“網上售賣的醫院病假條,多半是偽造的。”據這位工作人員介紹,曾經有病人拿著網購的病假條找到府來,簽名、蓋章等都齊全,報警之後,警方對比發現,網購病假條上面的章是偽造的。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葛磊認為,在網上交易病假條、實習證明的行為包含多個環節,整個交易行為不僅違背道德,更涉嫌違法。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規定,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買家知假買假,賣家可能偽造公章,整個購買行為涉嫌非法交易。”葛磊説,“對於出賣方而言,如果偽造醫院或者公司公章,涉嫌違反《刑法》第280條規定的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像開具病假條這種行為,對從業人員來説會有更高的要求。”葛磊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生利用職務之便,為牟取個人不正當利益,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的,也應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此外,葛磊還提醒道:“在網上購買相關證明,需要提供很多個人詳細資訊,很有可能導致個人資訊洩露,帶來一系列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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