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衛計委:攜管制器具進醫院一律拘留
發佈時間: 2016-08-17 13:05:53 |來源: 京華時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記者從市衛計委獲悉,北京市自今年7月起,開展為期一年的嚴厲打擊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其中,對非法攜帶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的,一經發現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對正在實施傷害醫務人員行為的,公安機關必要時依法使用武器、警械。
針對傷醫行為必要時用武器
根據部署,對非法攜帶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的,一經發現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對毆打醫務人員、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必須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不得拖延、降格處理。
在依法嚴厲懲處涉醫違法犯罪方面,公安機關對醫療機構的報警求助要快速反應,採取果斷措施堅決制止。對正在實施傷害醫務人員行為的,必要時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傷醫案件及時受理與審判。
按照時間安排,本月起至2017年4月為集中整治階段。今年9月15日前,各區將完成轄區醫療機構渉醫案件的摸排梳理。對於重大案件,將報上級部門進行掛牌督辦。
門急診和病房須裝監控探頭
與此同時,本市加強醫院重點區域的安全防護。嚴格落實病房、門急診等診療區域管理,設立專門人員負責診區秩序管理,候診區與診療區應當分區管理,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進行物理隔離;二級以上醫院門急診和病房的公共區域必須安裝符合規定的監控設備,落實人防力量。
此外,重點加強急診、夜班值班科室等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安排足夠力量對急診科實行不間斷巡查守護。醫療機構要在門診大庁、掛號大廳等號販子經常出現的部位開展巡視和值守,在上述部位加強高清探頭安裝和聯網等硬體建設。
二級以上醫院建應急安保隊
二級以上醫院應當組建應急安保隊伍,確保發生警情時,現場有安保力量第一時間予以先期控制,防治事態升級。強力推進“院警制”建設,公安機關要選派優秀民警和輔警進駐醫療機構。
此外,針對重點人群醫院要加強安全防範,建立酒後、有滋事或暴力傾向、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人群的就診安全防範制度。對多次反映訴求,有過激行為或揚言暴力傷醫的,以及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向公安等部門反映,相關部門應及時依法處理,嚴防發生惡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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