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車上吸煙被罰2次將禁乘動車 解禁須簽承諾書
發佈時間: 2016-08-16 15:52:28 |來源: 新京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中國鐵路總公司出“重拳”整治乘客在動車上的吸煙行為。
昨天(15日)起,動車組列車吸煙除接受現有處罰外,還需持本人身份證到任一鐵路客戶服務中心簽訂協議書,方可再次購買動車組車票。再次違法吸煙者,將被暫時禁止乘坐動車。
兩次違法吸煙將禁乘動車
據了解,中國鐵路總公司運輸局要求,旅客在動車組吸煙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之日起,暫停對其發售全國各次動車組車票,旅客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在任一鐵路客戶服務中心簽訂協議書後,即可購買動車組列車車票,普速旅客列車票不限制購買。再次因在動車上吸煙被公安機關處罰,鐵路票務單位可以暫停為其提供動車服務。
據鐵路內部人士透露,這次發佈的管理措施是此前措施的“升級版”,明確了對屢犯不改的吸煙者更加嚴厲的處罰。如果簽了不再違法吸煙承諾書,再次違法吸煙,鐵路部門可能會停止向其銷售動車車票。
北京目前尚無此方面考慮
新京報記者從“12306”獲悉,旅客在動車組吸煙被行政處罰與購票掛鉤並不是新措施,2014年就開始實施相關舉措:旅客在第一次被處罰後,應簽署不再違法吸煙承諾書,簽署承諾書以後還可以正常購票。“要是沒有簽這個協議就暫時不能購票。”據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對於二次吸煙被處罰的限制舉措此前沒有明確規定。“被限制購票的並不多。”她補充説。
一位鐵路內部人士告訴記者,這是鐵總進一步構建旅客徵信系統的一個舉措,類似鐵路的乘客“黑名單”,各地鐵路部門可以根據管片內實際情況,掌握實施。
昨天(15日)記者從北京鐵路局獲悉,由於北京局管內發生這樣的情況較少,因此目前還沒有這方面考慮。
記者了解到,對於動車上的吸煙行為,2014年起實施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等16種行為屬於危害鐵路安全行為。由公安機關根據違法情節等將予以“責令改正”,並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 釋疑
吸煙會觸發報警系統逼停列車
近年來,在媒體上曝光的吸煙逼停動車事件並不算少,違反規定在車廂內吸煙已經成為危害動車行駛安全主要因素之一。
記者了解到,成都鐵路局2015年1月份曾通報,20天內發生20起在動車組車廂或洗手間吸煙引發煙霧探測器報警,導致列車緊急降速運作的事件。2015年3月,在由廈門北開往南昌的D6526次動車上,一男子酒後煙癮難忍,求列車長罰款2000元讓他抽煙。
2014年8月,就在《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頒布7個月之後,北京鐵路警方開出首張處罰動車吸煙行為的最高額罰單,在北京南開往天津的高鐵列車上,吸煙的旅客柳某被處以1000元罰款。
動車上吸煙為何有逼停火車的風險呢?記者從鐵路方面了解到,動車組列車是全程全列禁煙的,原因是動車組運作速度快、密封嚴實,車上的機車車輛設備對煙、明火非常敏感。為了保障運作的絕對安全,動車組上安裝了多個故障感測器和煙霧報警器,有人吸煙報警器就會報警,列車會減速運作甚至停車。吸一根煙不但打亂了鐵路運輸組織,影響安全,而且耽誤旅客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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