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專家:延遲退休是趨勢 不會導致年輕人就業難
發佈時間: 2016-07-26 11:50:56 |來源: 京華時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昨天(25日),人社部發佈了3位研究所所長針對延遲退休問題的解讀,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稱,從上世紀70年代以來,已有60多個國家和地區提高了法定退休年齡,提高法定退休年齡已是必然趨勢。人社部勞動科學研究所所長鄭東亮則認為,一年延遲幾個月,不會導致年輕人就業難,但對大齡勞動者就業有一定影響。
延遲退休應當綜合考慮勞動力供需、教育水準、預期壽命等多種因素,統籌協調處理各種關係,其中包括與就業的關係。
“延遲”一詞不科學含貶義
金維剛稱,從上世紀七十年代以來,已經有60多個國家和地區不同程度地提高了法定退休年齡。他認為,適時、適度並且漸進式地提高法定退休年齡,已經成為各國應對上述因素變化而調整退休政策的發展趨勢。
金維剛強調,對於退休年齡政策的調整是一種正常的公共管理措施和社會現象。從這個意義上講,延遲退休年齡的提法並不一定恰當,因為“延遲”是相對於“正常”而言,國家根據上述因素適當提高法定退休年齡,屬於正常的公共政策調整,經過法定程式提高後的退休年齡,就成為新的正常標準。
因此,將國家依法提高法定退休年齡標準稱之為延遲退休年齡,不僅不夠科學,而且由於“延遲”一詞本身包含一定的貶義,名不正則言不順,容易將國家適當提高法定退休年齡的正常舉措視為不正常,從而引起公眾的反感和抵觸。
我國平均退休年齡為54歲
金維剛表示,目前我國職工平均退休年齡偏低,實際上的平均退休年齡只有54歲,是世界上平均退休年齡比較低的國家。綜合考慮我國勞動力市場供求關係變化、人口老齡化、養老保險基金長期收支狀況等多種因素,適當提高我國法定退休年齡是一種必然趨勢。
對於這一政策制定中應該遵循的原則,金維剛認為,應當綜合考慮勞動力供需、教育水準、預期壽命、基金收支等多種因素,統籌協調處理各種關係,其中包括與就業的關係。
延長退休年齡從立法到開始實行,有一定的過渡期,並且真正實行後採用小步慢跑策略,不是一步延遲到位。
國外退休年齡呈走高趨勢
莫榮介紹,國外退休年齡的總體變化趨勢,呈現先高後低再逐步走高的趨勢。如1889年第一個建立公共養老保險制度的德國,最初退休年齡規定是70歲,1908年、1936年,英國和挪威分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時規定的退休年齡也都是70歲。但隨著制度逐步穩定下來,基金不斷積累,許多國家下調了以往過高的退休年齡。
近年來隨著預期壽命延長、勞動生産強度下降等,許多國家又開始調高退休年齡。以OECD國家(經合組織)為例,從1993年開始,有14個國家已經或者計劃提高男性退休年齡,18個國家已經或計劃提高女性退休年齡。到2010年,男性和女性平均退休年齡已經比最低點時上升了0.5歲和0.8歲。而根據統計,從2010年到2050年,11個OECD成員國計劃將男女退休年齡提高。
目前部分發展中國家也在逐步延遲退休年齡。
日本修法規保障老人就業
針對國外延遲退休年齡的主要做法,莫榮透露,延長退休年齡從立法到開始實行,有一定的過渡期,並且真正實行後採用小步慢跑策略,不是一步延遲到位。像日本、南韓,從立法到真正實行,間隔13年,美國甚至更長。
但是,間隔不是越長越好,也不是越短越好。太長了,經濟社會環境發生變化,原來政策的合理性肯定大打折扣;太短了也帶來很多弊端和教訓。
他分析,延遲退休對部分老年人群確實會有一定的影響,因此對於無法就業的老年人要有相關福利保障政策。如2004年6月,日本重新修改《老年人就業穩定法》,規定所有企業都有義務雇用老年人。
延退佔用的就業崗位並不會絕對地替代年輕人的就業機會,年輕人的就業機會主要還是取決於經濟發展和産業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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