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省出臺無戶口人員落戶細則 已為74萬人登記

發佈時間: 2016-06-15 10:28:55 |來源: 新京報 | 作者:王夢遙 |責任編輯: 曹洋

 

今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提出要依法為8類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包括: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被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後戶口被登出人員;農村地區因婚嫁被登出原籍戶口的人員;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其他無戶口人員。

在國辦發文5個月之後,新京報記者梳理髮現,目前至少有重慶、河北、山東、山西、甘肅、青海、黑龍江、吉林、江蘇、江西、廣西、廣東、陜西等13個省份出臺了相關實施意見和細則,其中江蘇明確了解決“黑戶”問題的具體時間表。

此外,公安部6月8日公佈的數據顯示,今年前5個月,全國公安機關共摸排無戶口人員109萬餘人,併為74.6萬無戶口人員辦理了戶口登記。

■ 焦點

1 各地增加無戶口人員分類

國辦發文提出為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等8類人員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文件同時強調,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出臺具體實施辦法,並向社會公佈。

目前至少13個省份出臺的具體實施辦法顯示,多地在國辦文件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了無戶口人員的類型,其中包括為刑滿釋放、無法搜尋身份資訊的滯留流浪乞討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

5月5日,重慶發佈《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意見》的通知,在8類人員的基礎上,將6種情況一併納入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範圍,其中包括被登出戶口的刑滿釋放人員,憑釋放證明在戶口登出地恢復常住戶口登記。

山東發佈的文件中指出,除解決好國辦文件中規定的無戶口人員外,結合實際重點解決4類人員的戶口登記問題,包括全面登記生活無著的滯站流浪乞討人員戶口等。

廣東則進一步明確,對超過3個月仍無法查詢到身份資訊且需在社會福利機構安置的滯留流浪乞討人員,由社會福利機構提出入戶申請,公安機關為其在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集體戶口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還有一些地區提出為歷史原因形成的無戶口人員解決落戶問題。如河北為“本地因歷史原因形成的無戶口人員”、甘肅為“本轄區因歷史原因形成的無戶口人員”落戶。

針對父母“黑戶”導致子女無法正常上戶口的情況,陜西在落戶對象中增加了“父母無戶口造成的無戶口人員”。

2 僅江蘇明確解決“黑戶”時間表

記者在上述13省份出臺的文件中看到,僅有江蘇一地明確了解決“黑戶”問題的具體時間表。今年3月17日,江蘇發佈《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到,到2016年年底,全面解決全省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並建立健全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日常工作機制。

此前曾有媒體報道稱,出生證明補辦和領養登記是為無戶口人員辦理落戶過程中的兩道“坎”。就此,江蘇也在意見中規定,衛生計生部門要修訂完善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規範《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及時為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兒童簽發《出生醫學證明》,為無戶口兒童依法登記戶口提供依據。

廣東和青海則在文件中提到了有效期的問題。廣東規定,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徑向省公安廳反映。

國辦發文提到,進一步完善戶口登記政策,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在13省份出臺的具體文件中,多地都對此做出了明確要求。如陜西規定,取消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前置條件,及時辦理無戶口人員戶口登記。

■ 北京落地

已有超生人員無附加條件辦理落戶

目前,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尚未公佈無戶口人員落戶的相關細則。但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在北京,一些因超生未落戶的人員目前已經辦理了落戶。

據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萬海遠曾做的調查顯示,“超生不能上戶口”是導致黑戶問題産生的最主要成因,佔比超過50%。記者此前調查了解到,多地將計生工作與戶口登記掛鉤,導致許多交不起或不願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家庭無法為超計劃生育的子女上戶。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劉青和丈夫都有北京戶口,他們的二女兒歡歡于2009年出生,因為不願繳納社會撫養費,歡歡一直沒有進行戶口登記。

記者昨日再次聯繫劉青獲悉,今年4月1日歡歡已經成功在海澱區某派出所落戶。劉青告訴記者:“去年12月諮詢過落戶的問題,但是得到回復説沒有接到具體文件,所以沒辦成。4月1日當天在提交了規定的材料之後,女兒就辦理了落戶,沒有附加條件,也沒有被要求出示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證明”。目前,歡歡的戶口落在了劉青一家的戶口本上。

昨日,記者以諮詢者身份聯繫了海淀、朝陽、昌平等區的多家派出所,多位戶籍辦理工作人員表示,對於超生的孩子,京籍父母攜帶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孩子《醫學出生證明》等材料,在驗證真偽之後可以辦理落戶。

一位戶籍工作人員在回復記者諮詢時稱:“以前上戶口需要生育服務證,現在不需要了。”該工作人員同時表示,為驗證出生證明真偽,戶口辦理時還可以要求辦理人提供住院病歷和分娩記錄的複印件等材料。


新聞熱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