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報告:4年共糾正違法偵查869775次
發佈時間: 2016-06-15 10:28:08 |來源: 京華時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昨天(6月1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公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實施評估報告》。報告中所規定的目標任務已如期完成。中國政府還將制定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
該報告內容包括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人權教育、國際人權條約義務的履行和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六大方面。其中涉及工作權利、基本生活水準權利、社會保障權利、健康權利、受教育權利、人身權利、知情權、參與權等各方面權利。到2015年底,如期完成了《行動計劃》預定的主要目標任務,其中約48%的約束性指標、50%以上的涉民生指標提前或超額完成,《行動計劃》得到全面落實。
在《行動計劃》規定的約束性指標之外,中國政府積極回應社會熱點和民眾訴求,做了大量促進人權保障的工作。自2012年起,異地高考逐步開放,受教育權得到更加充分的落實;2013年12月,勞動教養制度被廢止;2015年8月,對四類服刑罪犯予以特赦;審議通過刑法修正案(九),在立法上取消了9個罪名的死刑,適用死刑的罪名從原來的55個減少至46個等。
報告説,根據《行動計劃》的規定,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外交部牽頭,國家立法和司法機關、國務院相關職能部門以及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組成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負責統籌協調《行動計劃》的執行、監督和評估工作。
關注
4年不批准逮捕81.6萬人
2012-2015年,全國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總數為816379人。其中,以無社會危險性不批捕340491人,以不構成犯罪不批捕63809人,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批捕379290人。同期,檢察機關對濫用強制措施、非法取證、刑訊逼供等偵查活動違法情形,提出糾正意見共869775次。2015年共處理檢察人員違法違紀208件243人。2012年以來,檢察機關繼續大力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案件。
農村貧困人口減6663萬人
報告説,2012至2015年,中國農村貧困人口減少6663萬人。2015年,國家扶貧標準按2010年價格的2300元動態調整為2855元,部分省的扶貧標準高於國家標準。針對留守務工貧困群眾,國家重點開展以種植業、養殖業為主要內容的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共培訓930萬人次。國家向17個邊境貧困縣(市)投入各類扶貧資金255.3億元,安排邊境扶貧項目3807個,30.6萬戶邊境居民直接受益。
DNA庫助4000多家庭團聚
報告説,截至2015年年底,全國打拐DNA數據庫已為4000多名失蹤兒童找到親生父母。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收買方的刑事處罰力度,收買被拐婦女兒童的行為一律追究刑事責任。2014-2015年,全國共破獲拐賣兒童案件2216起。全國有兒童福利機構1605個,獨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407個,比2012年同期顯著增長。2015年,被家庭收養的孤殘兒童人數為2.3萬人,佔孤殘兒童總數的4.4%,全國救助機構共救助兒童14.97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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