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京、津、滬、穗之後,杭州也對汽車舉起限牌令,規定“個人名下有兩輛以上小客車的,只有一輛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標”,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車須通過競價方式取得指標。
有關部門美其名曰“調控小客車總量,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然而,其實質有干涉市場之嫌疑,無異於向票證時代倒退。
有網民就此批評道,這種限牌令是“計劃經濟”的思維,如同過去每家一張自行車票、一張縫紉機票一樣,一人一車的政策導向,某種程度上就是每家一張汽車票,屬於“以堵治堵”的懶政管理。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産不受侵犯,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産或者動産,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任何人不能限制百姓擁有私有財産。限牌令顯然與法律精神背道而馳。
這種限牌政策只會把車主逼上“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之路:本地車挂外地牌。難不成杭州也像北京、天津、石家莊等地一樣,豎起外地車限制入內的高墻?只是到那時,全國豈不成了一個個圈起來的“車牌王國”,興起了“車牌地方通行主義”?果真那樣,只能是與地方保護主義穿一條褲子,與市場經濟改革大勢唱反調。
令人不解的是,相關部門談起限牌令,往往把治堵的大棒掄起,卻對國外汽車保有量更多的國際大都市的治堵經驗視而不見,非要搞地方特色的限牌。
城市治堵如大禹治水,宜疏不宜堵。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完善交通設施和管理制度,已經成為不少國際大都市的治堵經驗。希望在這個問題上,相關部門能走市場之路,煞一煞“行政限牌”的懶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