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記者獲悉,根據《南昌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從5月1日起,對亂丟餐廚垃圾者最高可罰5000元。
《辦法》規定,餐飲單位要設置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收集容器、設施,並應當保持完好、封閉,並保持周邊環境的乾淨整潔;要將餐廚垃圾與非餐廚垃圾分開存放,並按照要求設置油水分離器或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設施;不得將餐廚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溝渠、公共廁所;要建立餐廚垃圾産生臺賬,真實、完整記錄餐廚垃圾産生數量、去向等情況。對於餐廚垃圾的去向,餐飲單位應與取得特許經營許可的收集、運輸服務企業簽訂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合同,並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備案,不得將餐廚垃圾交由未經特許經營的企業和個人收集、運輸、處置。
據介紹,對於違反《辦法》規定的餐飲單位,相關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整改,並按照規定處以2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