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同一航班不同賬號價格相差1000多元”的消息將平臺經濟監管問題再次推到大眾面前。作為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平臺經濟是發展新質生産力、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的重要引擎。數字經濟的規範健康有利於提高全社會資源配置效率,更有利於推動技術和産業變革朝著資訊化、數字化、智慧化方向加速演進。平臺經濟邁入規範健康發展的軌道,要求平臺經濟領域常態化監管的不斷完善和行業自律水準的逐步提升。
在平臺經濟發展日趨提速的當下,“二選一”“大數據殺熟”“掐尖並購”“抱團取暖”等違反公平競爭的問題越發凸顯,嚴重干擾了平臺經濟的市場秩序。要強化平臺企業常態化監管,通過事前合規、事中審查、事後追責,維護平臺經濟秩序。
所謂事前合規,就是要強化事前監管,聚焦合規倡導,引導平臺經營者加強合規管理,明確市場準入條件、平臺業務限制、相關法律風險等,壓實平臺企業主體責任。通過與平臺企業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及時了解制約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突出問題,立足平臺經濟動態性、複雜性、系統性等發展特點,依據《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合規指引》等法律法規,厘清網際網路平臺分類邊界,明確違法經營敏感行為,列舉主體責任清單,強化平臺經營者風險識別和預防能力,提高合規經營意識。
事中審查,提升監管審查服務效能。優化和提升審查服務效率,強調過程監管,是確保網際網路平臺合規經營的關鍵。平臺經濟形態多樣、模式特殊,加之數字資源具有無形價值,導致平臺經濟領域經營者集中審查困難重重。市場監管總局出臺《經營者集中審查規定》,上線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業務系統,集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法律法規制度、申報流程、審查流程于一體,利用數字資源提升了平臺經濟領域經營者集中的審查效能。
事後追責,加大責任追究查處力度。網際網路平臺更新迭代較快,是集用戶數據、演算法模型、運作模式等於一體的複雜系統,特別是數字經濟下的平臺壟斷手段更具有新穎性、動態性、隱蔽性,預防和審查難度較大。要加強平臺經濟領域約束懲戒和責任追究力度,提高平臺經濟領域違法成本。一方面,要強化執法威懾,綜合運用合規指引、審查報告、從業承諾書、約談告誡等多種監管手段,對早期的苗頭性問題及時予以約束和提醒,加強平臺經濟領域違法行為曝光通報,提昇平臺經營者行為自覺,構建公平、公開、透明的經營環境;另一方面,結合行業發展情況,逐步完善平臺經濟領域經營者集中行為處罰規則,對法律法規中未明確的可能具有排他、限制競爭的行為進行懲戒和約束,提升制度約束的剛性,維護市場公平公正。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明陽)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