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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保健品行銷:打中醫藥旗號 遇到問題投訴無門

時間:2019-01-28來源 : 法制日報作者 : 杜曉

● 保健品和藥品的本質區別在於,是否以治療疾病為目的。根據藥品管理法第一百條,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製品和診斷藥品等

● 如果監管執法不力,就會導致消費者維權比較困難,有些事件如果不是公開發酵,消費者個體的力量是非常微弱的。如果涉及金額不是很大,受害者往往放棄維權

● 保健品不是萬能的,“是藥三分毒”,中醫藥保健品主要通過以偏糾偏的方式改善人體機能。因此,在身心健康的情況下,誤服保健品很可能會起到適得其反的效果

備受關注的“權健事件”公開曝光之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召開會議,就整治打著中醫旗號的養生保健服務亂象,保障群眾健康進行專題研究。

會議要求,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針對發佈中醫醫療廣告、培訓、保健服務及産品等問題開展全面排查和梳理,要會同相關部門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從嚴從速處理,絕不允許任何機構、人員借中醫藥之名行違法違規之實,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損害中醫藥形象。

近年來,打著中醫藥旗號的保健服務及産品有很多,也存在不少問題。《法制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保健品行銷多樣化

誇大宣傳真假難辨

除了在媒體上公開推廣以外,打著中醫藥旗號的保健品行銷行為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也比較常見。

北京航空航太大學一名在校生羅保成(化名)的老家親戚就受到這類打著中醫藥名號的保健品行銷推廣的影響。

從羅保成給記者展示的家族親戚微信群聊記錄來看,有些人在微信裏發佈了關於一款果汁類産品的廣告文章。

據羅保成介紹,他的一位親戚最早接觸到這款産品,聲稱此産品依靠中醫藥理論研製而成,“小到雞眼,大到癌症,都能治愈”。羅保成的幾個親戚購買了相關産品,並且向更多的親戚朋友推銷。

有的親戚在接觸此類産品後,揚言“西醫都是騙人的,很多病人耽誤治療,甚至喪生,都是因為輕信西醫”。

羅保成對此很無奈,“所謂‘粉到極致就是黑’,這樣極端的言論會影響中醫藥的名聲”。

他給記者展示了一瓶親戚免費贈送的上述果汁類産品。記者看到,該産品罐型包裝,體積不大,瓶身為黑底綠字,上面還印有水果圖片。

記者打開蓋子試喝後發現,此種液體呈酸味,入喉後會返上一股類似于藿香正氣液的藥味。

“本來想把這個東西當飲料喝,但沒想到這麼酸。不過,喝過的親戚暫時也沒有出現不良反應,大概是無功也無過吧。不過廣告中説的能治那麼多病應該不是真的。”羅保成説。

記者登錄這款産品的官網首頁後發現,此産品註明為“國家隊運動員備戰保障産品”,此外還有相關新聞資訊。

江蘇省南通市市民陳新(化名)也告訴記者,現在有一些微商喜歡售賣打著中醫藥旗號的産品,令人真假難辨。

“我在朋友圈裏曾看到過宣傳能防治乳腺癌的‘中醫藥原理內衣’,能調理新陳代謝的‘減肥中藥敷包’等。”陳新説。

遇到問題投訴無門

公眾心理屢被利用

在“權健事件”發生之前,一些打著中醫藥旗號的保健服務及産品就暴露出不少問題。

2017年,針對鬧得沸沸颺颺的“神醫劉洪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回應,虛假醫藥廣告事件中的“劉洪斌”不具有中醫醫師資格,未在中醫醫療機構任職,也不是所宣稱的“苗醫傳人”,相關中醫藥社會團體中也不存在廣告中提到的“中華中醫協會”。“劉洪斌”相關行為違反了廣告法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藥廣告播出管理的通知》等有關要求。

與劉洪斌類似的“電視神醫”還有李某某、王某某等。

據相關媒體披露,李某某在不同的節目中不僅擁有中華醫學會主任委員、全國方劑學專家的頭銜,還擁有著名糖尿病醫學專家、著名國醫、糖尿病DCR療法創始人、中醫藥科研委員會委員等頭銜。他所推廣的“産品”也多種多樣,有號稱比冬蟲夏草的功效強幾十倍的裸藻;有不用胰島素不吃降糖藥,就能調理糖尿病的“DCR代謝修復療法”;有可以治療心腦血管疾病的“納豆細胞再生療法”;甚至還有可以減肚子的“一子三葉茶”。王某某也是電視虛假醫藥廣告代言人,以多個身份宣稱自己是中華中醫藥學會專家、中醫世家第六代傳人。

記者注意到,網上關於此類的投訴並不少。比如,有網友爆料稱,一款名為“某某藥業中藥透皮貼”的産品號稱不打針、不吃藥,專門給嬰幼兒貼敷治病。

這名網友稱:“一個孩子貼敷的費用每天是200元左右,我的孩子生病後接受了這種所謂的綠色療法,從感冒貼到重症肺炎,最後入醫院搶救。”

網友還查到此藥品在藥監部門無備案,屬於三無保健品,去投訴後得到的回復卻是“某某中藥透皮貼有國家的相關文件,是合法的”。

“包治百病”“某時某地某人絕地重生的成功案例”“不需進醫院,在家把病治好”……這些聽起來比較誇張的語句,為何總能吸引消費者?

就讀于北京師範大學應用心理學專業的楊開(化名)向記者分析:“我國民眾對中醫藥大多充滿了敬畏。不良商家往往利用這一點,打著中醫藥的噱頭吸引受眾。加上醫學的專業性,導致非專業人士對醫藥治療方面不了解,於是容易出現病急亂投醫的狀況。”

一些公開案例顯示,打著中醫藥旗號的保健品虛假行銷行為往往多針對中老年人。楊開認為:“隨著年齡的增長,中老年人對身體機能衰弱的恐慌日益加深。不良商家抓住了中老年人這一心理弱點,肆意吹噓産品的奇功異效。”

“同時,有些人貪便宜的心理也使不良商家有機可乘。”楊開認為,除了假借中醫藥名頭進行行銷之外,有些商家還採用類似于傳銷的方式推廣,在最初幾次宣講會上採取免費贈送生活用品等方式吸引人,並開展“拉人頭,禮品翻倍”活動,不少貪便宜的人就會被此吸引。

保健品藥品本質不同

以治病為目的是關鍵

在北京大學衛生法學研究中心教授王岳看來,“保健品”這一稱謂是有問題的,保健食品才是其真實屬性。在有些發達國家,保健食品被稱為Functional Food,即功能性食品。

“有人提到應取締保健品,這種説法也是不對的。因為在國際上保健品是存在的,但其與藥品有本質區別,永遠不可能替代藥物。”王岳説。

北京中醫藥大學法律系醫藥衛生法學副教授鄧勇則認為,保健品和藥品的本質區別在於,是否以治療疾病為目的。根據藥品管理法第一百條,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製品和診斷藥品等。

“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説法。根據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準》第3.1條,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個種類,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調節人體的機能,適用於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藥品要受到藥品管理法等法律的規制,保健品則要受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的規制。”鄧勇對記者分析。

在王岳看來,當下,我國保健品、藥品的邊界模糊化,使得大眾傳媒對保健品的一些推廣容易誤導消費者。廣大消費者可從商家廣告的詞語描述中分析其正規與否。保健品只是一種特殊的食品,一旦保健品的宣傳口徑中出現了“替代藥物”“有治病功效”等字眼,則説明此商家是不誠信的,涉嫌虛假宣傳,民眾不應考慮消費其産品。

鄧勇對記者解釋稱,真正的中醫藥保健品應該具有以下特徵:首先,從實際效果來説,中醫藥保健品的各種原料及其最終産品必須符合食品衛生要求,並且不得對人體産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次,從形式來説,真正的中醫藥保健品的配方,其組成及用量必須具有科學依據,具有明確的功效成分。如果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不能明確功能成分,則應確定與保健功能有關的主要原料名稱。最後,中醫藥保健品的功能和成分應當與標簽、説明書相一致。

(責任編輯:沈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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