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熱點 時尚 直播 熱圖 科技 快消 小鎮 專題 聯盟

“雙11”準備剁手? 當心商家花錢刷的“買家秀”

時間:2018-11-08來源 : 新華網作者 : 毛一竹

“雙11”將至,一些賣家刷單造假問題再次引發關注。“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此前刷單多以走量為主,文字好評居多。如今,刷單造假手段更多樣,圖片、視頻等“買家秀”屢見不鮮,令消費者真假難辨。而刷單賣家不僅有小商鋪,一些名牌旗艦店也參與其中。

一些地下仲介專門開設QQ群、微信群,招募學生、家庭主婦等刷單,定制“買家秀”,為商家帶流量攢好評,照片加50到100字的一條好評可賺取30元。

花錢刷“買家秀”,有的旗艦店也刷單

不久前,小林在淘寶上選衣服時被一張“買家秀”照片打動:一個白皙女孩穿著一襲黑色長裙,飄逸動人。翻看其他評價,也大多讚美裙子“仙氣飄飄”。

“‘賣家秀’不可信,我一般都看‘買家秀’。”小林果斷出手拍下了這條長裙。收貨後,卻是後悔莫及:裙子效果與“買家秀”截然不同,又肥又大,沒有腰身,當成風衣穿都嫌肥。她重新查看“買家秀”,越看越覺得不對勁,雖然買家照片都各不相同,但文字評價大多句子冗長,風格相似,內容基本差不多。

記者調查發現,隨著排名、好評成為消費者網購的重要依據,一些商家雇人刷好評的現象越來越多。

“有圖不一定有真相。”熱衷網購的小敏説,“以前我很信賴發照片的好評,以為眼見為實,後來逛得多了,發現不少好評都是同類型産品的照片複製粘貼,經常撞圖。”她告訴記者,前幾天曾網購新疆特産奶疙瘩,評論裏的圖片看著十分誘人,貨到後一吃卻並沒有醇厚的奶香味。店家表示,只要給好評就會返現3元。這讓小敏有上當受騙的感覺,也明白了那些好評是怎麼來的。

記者調查還發現,刷單的除了一些小店舖外,也不乏旗艦店。一些“刷手”告訴記者,參與刷單的店舖有的是新開的,排名較低,急於賺流量,以人氣吸引消費者;有的是銷量不低的旗艦店、網紅店,“看別人刷自己也要刷”。

消費者小露在某天貓旗艦店看中一套標稱60支長絨棉貢緞的床上用品,月銷量2000多,14000多條評價全是好評,包括1300多張圖片和100多條視頻,沒有一個中評和差評。收到貨後小露失望不已,除了顏色和圖片差異大之外,根本不是所謂貢緞,只是普通純棉。再仔細看評價,“發現表述幾乎都是一個模板出來的,不少買家的圖片也是重復的。”

QQ圖片20181108084250

漫畫:假“相”新華社發朱慧卿作

入會“刷手”進行專門培訓,一單賺3至30元不等

“一單3至30元不等,做完立返,有佣金,有禮品,刷單雙收入,自己淘寶購物省錢!”看到這條資訊後,廣東某高校大學生茵茵心動了,決定利用課餘時間兼職刷單,賺點零花錢。她交了299元會費,加入一個微信群,向群主提交了自己的模特卡和身高體重。

群裏每天都有群主發放刷單任務,“刷手”按要求拍下商品,拍攝“買家秀”交給群主挑選,然後配上50到100字的好評,發表在網店評價區。有的群還要求“刷手”在小紅書等社交平臺上推廣。

茵茵告訴記者,完成流程後商品需寄返商家,商家退還墊付的貨款,支付30元左右的酬勞,有的商家沒有額外酬勞,會贈送小商品。

像茵茵這樣由仲介組織刷單、商家支付酬勞的被稱為“代刷”。記者上網檢索發現大量“代刷”平臺,有的平臺需要繳納會費,分為98元、198元、388元三等,等級越高酬勞越高,做滿刷單任務可退還會費。

記者在某刷單群看到,任務從早八點到淩晨兩點不間斷發放,不僅有語音、圖片對刷單流程進行詳細説明,還有專門的“老師”培訓,“包教包會”。一些群還要求把這一賺錢渠道分享至朋友圈,每成功邀請一位好友參與刷單另有酬勞獎勵。

為了規避電商平臺的監管,“刷手”被要求“做戲做全套”,模擬完整交易過程。曾做過床品刷單兼職的大學生陳辰説:“一個支付寶賬號下單過多、瀏覽時間過短會引起懷疑,有的商家會發一份提問單,讓我們在拍下商品前向客服諮詢,例如尺寸、顏色等,下單支付前要瀏覽5分鐘。”

此外,還有一種方式為商家“互刷”。在一些群裏,商家之間會協商“互刷”,然後補齊相互差價。還有人在群裏兜售當天的物流單號,3角錢一個,這樣商家不用寄出商品,也可假裝發貨。

組織者、參與者、商家均違法,需加大力度打擊和規範

記者採訪發現,刷單平臺瞄準的多是大學生、家庭主婦以及一些無正當職業的人員。許多人認為,操作不複雜,動動手指就來錢,把刷單當成一份“賺快錢”的正常兼職。

但實際上,無論是刷單平臺的組織者、參與者還是商家,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於“刷單炒信”和幫助“刷單炒信”將會面臨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甚至吊銷營業執照。

北京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説,從刑法上看,組織者還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若故意設套虛假刷單,則可能構成詐騙罪;此外還將承擔行政處罰、民事責任。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於欺詐行為,消費者可通過法律渠道進行維權,主張3倍賠償。

網購刷單的火爆,引發相關人士對“流量經濟”的反思。邱寶昌認為,借助“刷單炒信”做大交易量,擾亂了網際網路秩序,屬於欺詐、不誠信的行為,會導致惡性競爭,“劣幣驅逐良幣”,需要加大力度打擊。“網際網路新興行業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流量僅是其中一個因素,卻被投機取巧者過分放大,實際上品牌、服務等仍然重要。”廣東財經大學教授王先慶説,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對新興行業的培育引導,嚴厲打擊刷單産業鏈,為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據了解,已有不少電商平臺建立反刷單系統,打擊刷單行為。京東對參與刷單的賬號,建立風險評估和異常賬戶識別模型,對參與刷單的賬戶進行限制和懲罰;針對系統識別和人工舉報的刷單行為,進行核實和懲罰。有的店主因刷單被降低徵信水準,甚至懲罰至關店。天貓也發佈新規,取消原有評分機制,增加對商家的全面考核。

(責任編輯:沈曄)

為你推薦

返回首頁 返回欄目首頁

關於我們 | 法律顧問: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 公告 | 刊登廣告 | 聯繫方式 | 本站地圖 | 對外服務:訪談 直播 廣告 展會 無線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union@china.org.cn 電話:86-10-88825924 京ICP證 040089號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105123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