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藥店"挂證"亂象:賣藥的不懂藥 持證的不在崗

發佈時間: 2017-12-07 15:53:44 |來源:新華網 | 陳聰、高皓亮 |責任編輯: 沈曄

 

賣藥的不懂藥、持證的不在崗——藥店租個執業藥師證代替藥師指導患者用藥,被稱為“挂證”。針對“挂證”現象,國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採取一系列措施,日前對65名“影子藥師”予以曝光。

記者調查發現,專項整治之下,“挂證”現象在一些地方仍難絕跡,對患者用藥安全造成隱患,也擾亂了藥品流通行業秩序。有關部門監管“梗阻”在哪兒?“挂證”病根何在?怎麼破?

讓“影子藥師”暴露在“無影燈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11月22日發佈通告,根據吉林、江蘇、安徽、江西等12個省份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檢查結果,對存在“挂證”行為的執業藥師65人予以曝光。據了解,本次通告是食藥監總局首次以公佈名單的形式曝光執業藥師“挂證”行為,彰顯了監管部門打擊“挂證”的決心和力度。

雖然各地打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據業內人士反映,“挂證”現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監管究竟“梗阻”在哪兒?

食藥監總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在日常檢查中,不法零售藥店多以執業藥師臨時休假等原因為由進行推脫,監管部門採用長期“盯人”的方法,耗費人力、財力、物力大,所以對於執業藥師“挂證”的監督和認定有一定難度。即便查實“挂證”,也只是針對涉事的執業藥師予以登出。

在首次對“挂證”行為進行曝光的同時,食藥監總局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繼續加大對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配備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於查實的“挂證”執業藥師和存在“挂證”行為的藥品經營企業,依法處理並及時向社會公開。

該負責人同時指出,對於“挂證”人員的具體懲戒辦法尚未出臺,仍有部分藥店和執業藥師心存僥倖,尋求“挂證”的機會。

嚴打之下,“影子藥師”仍在一些地方出沒

嚴打之下,是否仍有藥店尋求“租證”?

記者日前登陸一家證件租賃交易網站“聘證網”,這是一個專供雙方交易的專業網站,需要執業藥師證的藥店只要登錄網站,就可以進行“詢價”“聘證”到“租證”一系列操作。記者隨即點開網站客服的對話方塊——

“在你們這兒能租到證嗎?”

“藥師大量的有,你隨便談。”

“我需要怎麼操作?”

“你先找10個聽他們要價,哪個價格低就挂哪個。”

在網站上查看藥師簡歷需要充值換取積分,一次最少100元,可換取100積分。記者用10個積分隨機查看一名藥師簡歷,上面學歷、職稱、證書考取時間、聯繫電話等一應俱全。記者在網站上檢索到江西上饒的一名藥師,電話接通後,面對記者的“詢價”,這名藥師説:“就按照市場價格,都是800-1000元,南昌我也挂過。”

記者嘗試在該網站發佈一則“聘證”資訊,隨後不斷有來自河南、安徽、湖南、江西等地的執業藥師主動來電“出租”。

有的藥師甚至表示可以根據藥店的要求“考證”。“我醫師、藥師證都有,平時主要是做醫生,藥師證是順帶著考的。”江西景德鎮一位藥師告訴記者,自己的證件是中藥執業藥師證。“如果要雙證,我就考個雙證。我學西醫的,中藥都能考得過,西藥的應該不難。”

記者發現,“挂證”的背後是雙方利益的驅動。一方面是藥店算成本賬,在江西九江,一名全職執業藥師月薪要四五千元,而“租證”只要千元左右。另一方面,辛苦考下證的藥師也不願去藥店只當個“站櫃檯”的。

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指出,目前我國在醫院藥房和社會藥店的執業藥師總量並不少,但由於待遇、晉陞等因素,有不少擁有執業藥師資格的人士不願意走出體制。

完善執業藥師誠信體系建設

按照《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規定,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企業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合理用藥。但在實際操作中,藥店租用執業藥師證開業、藥師“挂證”不在崗,已是業內“公開的秘密”。

食藥監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加大打擊力度的同時,完善執業藥師誠信體系建設也是監管部門的重要抓手。為了加強對執業藥師行為的規範,食藥監總局正在推進全國執業藥師註冊管理資訊系統升級工作,實現全國執業藥師註冊數據的互聯互通,通過該資訊系統記錄執業藥師不良執業行為。

在中國藥科大學國家執業藥師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康震看來,“挂證”問題的核心在於藥店的定位偏差,本該扮演提供社會公共醫療服務的場所,現在變成了商業的賣場。定位偏差導致藥店沒有足夠的處方可供調配,收入主要依靠推銷OTC藥品、保健品,也自然沒有聘請全職執業藥師的意願。

如何解決定位偏差問題?胡穎廉認為,一方面患者要養成聽從執業藥師購藥的科學習慣,而不是憑感覺自我藥療,甚至自行購買處方藥;另一方面社會藥店應當將執業藥師的藥事服務作為重要的附加值,而不是推銷個別藥品。


新聞熱圖 >>更多